“失败了就证明他只是个垃圾,丢到垃圾桶里就算了。”中年男人面色平静,就好像讨论的并不是一个人的性命,而是一件生活垃圾。
…“哈比叔叔!哈比叔叔!”
杨乐直起腰正好看到了向他跑过来的李千欢,对方咋咋呼呼的样子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原来世界的外甥女,只不过杨乐的外甥女只有七岁,千欢现在则是十六岁。
“又怎么了千欢?”杨乐伸手摘下几颗草莓,将其递给停在她面前气喘吁吁的李千欢。
在变种人这里生活了好几个月,杨乐除了作为主食或者配菜的农作物,水果的发展也是可圈可点,已经从一开始的苹果树发展到现在的草莓、香蕉、橘子等水果了。
甚至咖啡树和可可树他都有栽培,这代表着变种人们可以喝上香醇的咖啡,吃上甜美的巧克力,生活档次再一次得到了提高。
这些东西的栽培成功,导致了杨乐在岛上的受欢迎程度直线上升,仅仅落后于身为校长和领袖的万磁王。
“哦,谢谢。”千欢接过杨乐递给她的草莓,虽然只有三枚,但是各个果肉饱满看上去和鹅蛋一样大,红彤彤的很是诱人。
因为这都是杨乐用能力栽培出来的,所以根本用不着打农药,千欢只是擦去上面的沾染的浮土就一口咬了下去,汁水瞬间爆开,充满了她的口腔。
“唔!好甜!”千欢露出幸福的笑容,要是能天天吃到这种品质的水果蔬菜,那当变种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在一开始知道自己是变种人的时候,千欢是绝望的,在这个信息时代变种人会受到怎样的对待是众人皆知的,为了不死在别人手里,千欢强打起精神自己偷偷来到纽约市,在斯科特的帮助下登上了变种岛。
一开始千欢很不适应这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但经过琴的开导她也看开了,重新绽放了笑颜,但也只是强颜欢笑罢了,还好有同龄的朋友们相互扶持,不然她可能早就崩溃了。
直到杨乐来到了岛上,物质生活终于得到满足了千欢才是真正的开心了起来,毕竟民以食为天,吃都吃不饱怎么可能开心呢?
“看你这么着急是有什么事情吗千欢?”杨乐等到少女吃完了一颗草莓才开口问道。
问完之后杨乐就有些恍惚了,他总感觉这一幕他曾经见过,好像他小时候回乡下他姥爷也是这样从地里给他摘黄瓜吃的。
“是校长他们让我来叫你的。”千欢咽下嘴里果肉,微红的汁水从她的嘴角滑落,杨乐本着带孙女的心情用手给千欢擦去了嘴角的果汁,搞得千欢闹了个大红脸。
“总,总之!”千欢将草莓放进口袋里,绕到杨乐的身后羞恼的推着他。“你快去食堂看看吧,省的约翰他总说我只会吃不办事,再有下回他们就该不让我来叫你了,到时候就该换成科特了!”
“好好好。”杨乐慈祥的点了点头,任由千欢推着他,要是杨乐想的话瘦弱的千欢是不可能推得动能够跟蜘蛛侠角力的沼泽火的。
为了节省时间,杨乐钻入了泥土中,沼泽火虽然不以速度见长,但是在泥土中穿行的速度其实并不慢,大概可以跟普通的轿车一较高下。
几分钟后,杨乐在村子的食堂前停了下来,就像是一根发芽的树苗一样长了出来,礼貌的敲了敲门之后才伸手推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