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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大众审美角度来讲,詹姆斯不是特别漂亮的类型,起码比不上兰斯五官精致好看。
可他身上总有一种奇特的活力,那种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总能自得其乐的快活架势,就好像你把他扔到垃圾堆里,他都能高高兴兴地从垃圾堆里站出来,把垃圾桶举过头顶,挥舞着给你高唱一首[lovemebaby]一样。
总之,这次乐队大家对节目的重视表现,让埃布尔十分欣慰。
他难得激动地把所有人都夸了一遍:“西奥你这件宽松的白衬衣不错啊!鲍德温你是应该换换风格了,牛仔外套穿上多精神啊!兰斯,你穿什么都好看!咦,你这件T恤上印的是利物鸟吗?看起来风格很独特嘛。吉米,吉米!我的男孩啊,你早该这么穿了。来来,照照镜子,多英俊!”
听到这些真心实意地夸奖,四个大男孩都不约而同地朝他露出了或灿烂或腼腆的笑容。
埃布尔一瞬间老父亲般心满意足地感动了,有一种辛辛苦苦养的自家崽崽们终于听话了的超强成就感。当天,他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又心甘情愿地继续帮孩子们忙碌起巡演,还有专辑的工作去了。
等他忙完一轮,才想起节目的事情。
惊讶地发现,这次居然真得一个投诉电话都没有!
但他还是不放心地给那边节目较熟的一名工作人员拨了个电话,问问情况。
那名工作人员哈哈笑着让他放心:“现场来的观众都快爱死主唱了,他真漂亮不是吗?还有吉他手也很帅!姑娘们迷死他们了,你就是爱瞎操心。行了,没事,放心,放心!”
至此,埃布尔终于不再惦记这事了。
他心情舒爽地倒了杯红酒,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里,打算休息一会儿。
不过,休息的途中,他临时决定让助理小姐帮忙把提前录好的节目拿出来放一下,打算欣赏一下自家孩子在电视上的精彩(听话)表现。
然后,他把一口红酒喷了出来。
知道吗?
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脸盲,只是程度分轻重而已。
对于一个刚刚出道的组合团,如果平时根本没注意的话,你真得能分清谁是主唱,谁是吉他,谁是鼓手,谁是贝斯吗?假如……再不看头发颜色和发型,不看眼睛颜色,也不看穿衣风格的话?
所以,吉他手也可以站在麦克风前唱歌;主唱也能用弹棉花的姿势狂扫吉他弦;鼓手抱着贝斯缩在角落中梦游弹奏;贝斯手在后头癫狂地敲着鼓……
一切浑然天成,毫无破绽。
这完全是可行的啊!
只要后台给配上伴奏带……
Anythingisposible!
此时,电视屏幕上……
西奥坐在一堆鼓后头过了一回敲鼓的瘾,一边敲着根本就不会出声的鼓,一边疯狂甩头,摆出了酷炫姿态;鲍德温不怎么习惯地抱着贝斯,尽可能地装模做样弹奏着,还不太自然地试着在舞台上小范围移动,毕竟,作为一名鼓手,他可是生平第一次能在舞台上动起来啊!
然后,兰斯站在最前方,平时用来弹吉他的修长手指紧握麦克风,姿势十分到位。
他模仿着詹姆斯平时的样子,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差一点儿跳脱劲儿,却有别样的潇洒,同时还不忘大大方方地朝着观众席飞出一个个指尖吻。
而用帽子遮挡住显眼金发的詹姆斯站在舞台右侧。
他模仿着自家搭档平时高冷的样子,面无表情地抱着吉他,时不时就酷酷地挥着手臂来了个大风车式扫弦,同时身体还前俯后仰地激烈晃动,仿佛真得在弹奏什么绝世篇章一般,气势十足。只是偶尔镜头扫过的时候,他就有点儿破功地勾起唇角,坏笑地眨下眼睛。可下一刻,又板起脸继续装了下去……
现场气氛超热烈。
那些跑来看现场的观众们可能根本没意识到什么问题,她们是真被撩得很激动了。
在她们眼中,主唱太好看,吉他手也帅,鼓手看起来超卖力气,贝斯手有点儿腼腆可那么也努力地在弹奏着。他们和别的团真是一点儿都不一样!
别的团每次上节目都仿佛神游(假唱又不需要卖力气)。
只有他们这个团是全程不划水地敬业表演,认真到感动英国,太棒了!
然而,这一刻……
他们不是乐手,他们是演员。
——玩得开心吧,吉米?
——God,I\'mgood!弹吉他,我一定也是最棒的!
——哥们,清醒点儿,你拿的那把吉他根本就没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