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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扬着头,金发汗湿地黏在额角边,脸颊因为剧烈的跑动而有些潮红,麦克风被高高举起,用尽力气,猛地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哑地喊叫:“啊————!!!”
“从那天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海边男孩组合的主唱加尼特后来回忆这次巡演时说。
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特别复杂:“行星乐队的那几个成员全是怪物,尤其是主唱。你听过那个金发主唱的唱法了吗?他中间嘶吼的那个‘啊——’的长音,我光是在旁边听,都觉得嗓子异常难受,他怎么唱出来的?感觉还轻轻松松、驾驭自如的样子?明明一个单音节,竟然能唱得跌宕起伏、千回百转,让人心弦颤动……真他妈的见鬼了!上帝造人也太不公平了!”
——可这还不是最可怕。
——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表演!
——有一种特别的魅力,怎么说呢?就是竭尽全力的感觉。你们懂吗?不是说别人不尽力,而是他们更疯狂!
——他们的每一次表演都激烈地像是要把心脏从胸腔中一把掏出来,然后,亲手捧着给观众们看!
——你们能想象嘛?倾尽一切!倾尽一切!
——拜托,哥们,那只是一场普通的表演啊,观众也就才几百人。
——我不是说要应付观众,可真的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这当然——是他妈的——有必要的!
如果不这样做,怎么能抢尽所有人、尤其是某个贱人的风头呢?
那一天,依然是二十分钟的表演时间。
詹姆斯一共只唱了四首歌,中间体贴地给自家吉他手留出了专门用来炫技、很长很长的吉他Solo时间,来帮他一雪昨晚独奏时,险些被观众赶下舞台的耻辱。
兰斯对此表现得满不在乎。
但他心里应该是挺爽的。所以,之后的Solo弹得荡气回肠,与自家主唱对视的时候,那双蓝眼睛里也仿佛有着无尽的温柔和笑意。
等四首歌唱完,临近下场时,金发主唱又一次跳到了音箱上。
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底下的观众们,故意用带着笑意的嗓音,挑逗地问了所有人一句话:“嗨,这次……爽了吗?”
没人回答这个问题。
观众们傻乎乎地望着舞台,但那种沉迷的表情绝对是对表演最大的褒奖。
等行星乐队这次走下舞台时,全场都在鼓掌。
还有人试图拦住他们,想让他们再唱一曲。
随后要登场的英国甜心乔安妮忍不住无奈地朝他们露出了一个哀怨的表情。
可这时候,詹姆斯已经不是在舞台上的活跃表情了,而是抱着右手嗷嗷叫了。
他绿眼睛里闪着泪花:“疼!疼!疼!”
“刚才那么用力挥的时候,你怎么想不到疼?”兰斯有些恼火地数落自家主唱。
然后,他焦急转身,随手抓了一个工作人员问:“这里有医生吗?”
接下来,形势开始彻底逆转了。
搞砸巡演开端的行星乐队,反而以火箭般的速度进行逆袭,成为了巡演队伍中最受欢迎的一支乐队。
每到一个新地点,他们总能用最快的速度收割当地所有的观众,抢走所有人的注意力,就像是一辆出现在战场的重量级坦克,轰隆隆地横冲直撞,暴力地碾压着前方所有的一切。
他们那种近乎癫狂的表现力,总能拉着观众以最快的速度,坠落、沉沦到音乐的狂欢世界之中。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当有一天,那位迈克坎贝尔在舞台上唱歌时,台下的人群开始交头接耳了,没人再认真听他唱歌了。
但等他走下舞台时,观众却爆发出了最激动的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
因为在他后面,行星乐队上场了。
这对迈克坎贝尔来说,无疑是一种羞辱。
可现在,詹姆斯他们连充气娃娃都懒得给他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