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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被告上法庭这事弄得他很不爽,被威胁给钱就更不爽。
可此时,行星乐队还有巡演计划没有完成,还有新专辑没有录,谁都不想再纠缠在这场官司中了。一笔钱买断,是个好买卖。
于是,法庭判决书一下,事情彻底成了定局。
双方在法庭门口最后一次碰面。
西奥恶狠狠地瞪着他们所有人,仿佛是在说:“我看你们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詹姆斯的心都快碎了:“他这是连我也一起恨了。”
这一刻,他沉浸在了一片迷惘和痛苦之中,却也隐隐意识到,曾经那种紧密团结、宛如亲兄弟、一致对外的日子,结束了。
接下来,行星必须招聘新的贝斯手。
以后要一起演出,自然一点儿都不能将就。
于是,詹姆斯、兰斯和鲍德温不得不开始一个接一个地面试贝斯手。
作为全英国出名的摇滚乐队,无数贝斯手都抱着想一跃龙门的心思,投来了简历。
兰斯大概认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毕竟,在他看来,弹贝斯又不难弹。
但这绝不是容易的事情。
在一个完整的摇滚乐队中,鼓、贝斯、吉他和主唱是最基础、最标准的配置,缺一不可。
通常的运作机制是:鼓手掌控整首歌的节奏,吉他手掌控整首歌的旋律,而贝斯就是脚踩鼓点,撑起旋律,连接沟通两者的桥梁。
假如没有低音贝斯,整首歌就会像是飘在天上,毫无着力点。
所以,尽管乐坛上贝斯手日常没有存在感,在一些前奏和过门中甚至可以站舞台上发呆、不需要弹奏;还时常因为不如吉他有旋律,声音没有鼓突出而被观众忽略。
但贝斯手在乐队中的重要性一点儿都不小。想想吧,如果一首摇滚的歌曲,却没有低音频段会是什么效果?
当然,学会弹贝斯对于很多音乐人来说还是简单的。
可自己在家嘣嘣嘣是一回事,加入到乐队中,将吉他、鼓、主唱的人声全都连接、整合的完美无缺、浑然一体,往往又是另一回事了。
曾经,西奥的技术也许不是最好。
但他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在于,他是和乐队一起成长起来的。
当他改行做贝斯手后,可以说不管是技术、还是风格全都是为行星乐队量身打造。
同时,多年默契,让他熟悉乐队中每一个成员演奏时的习惯,当鲍德温转一下鼓槌,他立刻知道该在哪切入;当兰斯开始原地小幅度走动,他也能马上反应过来,这里得托一下了。
但换成陌生、又没默契、还不适应行星乐队演奏风格的贝斯手,这些配合就会变得困难。
也就是说,他们得招一个技术比西奥强很多的贝斯手,才能彻底顶替西奥的位置,因为默契不够,得用技术来凑。
也因此,这场贝斯手的面试堪称群魔乱舞,各种各样的贝斯手层出不穷。
有一边弹着贝斯,一边还要扭来扭曲的舞王;有给自己搞了一堆音箱,把贝斯声搞得震天响的设备狗;还有死命甩头,恨不得把脑袋都甩飞的摇头一族……
哪怕他们各个风格独特,贝斯技术也惊天动地……
但詹姆斯真是受够了!
他退出这场招聘活动,连续数天借酒消愁。
兰斯和鲍德温忙着招贝斯手,一时疏忽了他的状态,他就在外头越喝越多……
直到有一天,他抓着酒瓶子,醉倒在了大街上,半醉半醒中,突然发现有个猥琐男正在扒他裤子。
操!什么话都别说了。
詹姆斯猛地一酒瓶子砸过去,血花四溅,把人开瓢,当晚就住进了警察局。
这事按理来说只是小纠纷。
詹姆斯给埃布尔打完电话,以为自己很快就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