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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回】群芳苑
妓馆寻芳赏花魁
古墓掘宝现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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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白芍怎么也算是个良家闺男,本来像这等乌烟瘴气的烟花之地,他是连脚趾头都不屑触进来的。哦对了,他也不准鹧鸪哨进来,想娶他就要改邪归正。
可鹧鸪哨说,这全是为了查案。
如今朽春笔案的来龙去脉基本都清晰了,剩下的、也是更要紧的,是找到白芍的同类,也就是春宫图上的那位水仙化身。可茫茫人海,究竟要往何处去淘呢?
鹧鸪哨灵机一动,想那朽春笔隐宅就匿于花街尽头,平日来宅子里求丹青肖像的,也是烟花女子居多,既然来了,何不深入街上妓馆,打探那双儿消息的同时,顺道带白芍开阔眼界。
他们去往的那间群芳苑,与旁的妓馆不太一样。它是整条花街上,人来人往、生意最兴隆的一间,其中网罗的姑娘,样貌才情皆是一等一的绝佳;且更具特色、令它门庭若市的缘由,则因它是兰陵城里、唯一一间兼营男色生意的花馆,颇得那些深藏龙阳隐癖、却苦于无处寻芳之人的青睐。
有钱人逛窑子,本就是种风流,说出去不丢人。那门儿一关,灯儿一吹,外头人谁知道你床上搂着的那位,究竟带不带把儿,这便是群芳苑的便利。
而鹧鸪哨说,若是那位“水仙化身”,当真是在风尘里结识的朽春笔,那此处便是查其隐踪的最佳着手处。
白芍嘟哝着嘴,盘问了那贼好几次——“你是不是心痒又想采花了”,得了好几回指天发誓的保证——“宝贝儿冤枉啊,我真是为了查案”,他这才不情不愿地跟在了鹧鸪哨后头。
他见鹧鸪哨叫门口迎上来的姑娘们,顺水推舟地牵了进去,那心里闷得、像卡了一粒酸梅,从进门就没挂过好脸色。
那些个极善察言观色的姑娘啊,个个都是人精,有赏没赏、该不该奉承谄笑,瞄一眼就知道。故而鹧鸪哨像个可口的饵食般,被一群鱼盯上了;而白芍呢,却像一株孤单的水草,始终被冷落在一边,心头聚着哇凉哇凉的一池水,幸而以一股傲气撑着,没换做眼泪涌出来。
二人进了楼下雅座,白芍故意隔开鹧鸪哨老远坐下,撅着嘴巴冷眼旁观。只见那可恶的采花贼,竟是悠悠然闲坐,小酒咪着,小曲儿听着,后头还立着三五个姑娘为他扇风。一左一右两个美人儿,殷勤地凑过身子喂他喝酒,他也只抬着袖子婉拒,提着坏笑的嘴角,朝着白芍斜斜地撇过来。
鹧鸪哨笑观白芍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醋意在心口难开,颇有乐在其中、怡然神采。
这好一阵磨心呐,总算叫外头的一阵喧哗声打断:“凭什么啊!老子提了黄金五盘、珠玉十串,命人璀璀璨璨地端到尘官儿眼前去奉上,就为等他邀我上去喝一杯酒。他说诚心相见急不得,那好,我便等着!从日暮西山等到了月上柳梢头,从月上柳梢坐到了子时打更后,这诚意,难道还不足以感天动地么?老子这屁股,都快他娘的烂在这张破椅子上头了!”
白芍听到“哐啦”一声响,忙冲出珠帘去看,周遭齐刷刷探出来不少看热闹的脑袋。大家眼睁睁看着一名粗莽大汉,将一张雕花木椅抡起来,摔在地上裂成了两半。
他淬了一口唾沫星子,继续骂道:“那尘官儿究竟是瞎了眼睛,还是叫鬼迷了心窍,珠光宝气他瞧不入眼,居然被只一文不值的破杯子给勾去了魂儿,还把那个迟来的娘娘腔请上了楼?步香尘,你给老子露个脸出来说说看,那杯子里装的,是不是迷魂酒?若不是,老子今儿个非亲自请你喝上一壶纯爷们儿尿!”
说着,那大汉竟是岔开了腿,粗鲁地撩袖解裤带,作势要向碗里撒进尿去。尿水未出,众人先是“噫——”一声唏嘘,仿佛嗅到了骚臭味般挥掌鼻前,白芍亦不例外。
蓦地,一道玄雷之音从楼上响起:“下头是哪只野犬在嚎吠,坏了我与箫公子吟诗品酒的雅兴!”
二楼的木廊上惊现一位面似桃花、笑若轻云的妙人,正乃群芳苑的男色头牌、传言中“一步一香尘”的美玉公子——步香尘是也。
人云“北齐魅、南香尘”,步香尘是与长安齐魅齐名的、兰陵城中的雄花之魁。齐魅善对弈,而香尘通音律,齐魅能一边凌空拨琴、一边翩翩起舞(见注释),而香尘能闻香品百酒、闭目识百花。
无论是何种稀有的酒、何种罕见的花,只要拿到被蒙了眼的步香尘鼻前,叫他轻轻嗅上一嗅,他便能将酒里酿的花果食粮、花束里携的每一种类的香,说得丝毫不差,真乃见多识广、心窍玲珑的奇人也。
方才那吼声震天的莽汉,突地见了步香尘本人,便如耗子见了猫般,顿时讶异得哑了声。观这一屋子人,凝神的凝神,屏息的屏息,除却那波澜不惊的风流盗王鹧鸪哨外,其余的寻欢客,皆是惊艳非常,叫步香尘的气势给慑住了。
“哦哈哈哈……尘官儿你何必动怒呢?同那等莽夫计较作甚?气坏了身子可不值当。今宵月夜良辰,待会儿你同我,还要入帐欢好呢…
', ' ')('…”房门里又步出来一袭粉衫,洞箫仙抬着长箫一端,特意含情脉脉地挑在步香尘的下颌,“来,咱们回房里,接着吹箫吧!”
吹箫吹箫,这吹的究竟是八孔竹箫呢,还是“单孔肉箫”呢,个中深意,就留待那吃不着葡萄骂葡萄酸的粗汉,自个儿去解了!
听见熟悉的脂粉音传来,始终坐在雅间里陶然自乐的鹧鸪哨,总算挪了脚步,随白芍走到外头来,站在了白家小少爷身后,昂首道:“箫兄,真是江湖何处不相逢啊!白日芳波湖一聚刚作别,没想到夜半又在群芳苑遇见你,你说,这是不是咱俩的缘分?”
洞箫仙原本勾着步香尘的腰就要往回走,一听是知己好友鹧鸪哨唤他,立即来了精神:“哨兄是你!”慧目如他,一眼就望穿了鹧鸪哨与身前人不凡的关系:“这位是……”
“来,我同你引见一下。这位,就是本府父母官、为民做主的‘白青天’白大人家的三公子——白芍。”
这“青天”二字,稍稍压下了白芍心里的不快。天可怜见,他那糊涂爹爹,这辈子恐是头一回,叫人在背后如此的夸赞。
洞箫仙眯起狭眸,打量着白芍那张、精致却稚秀的小脸蛋儿。他想起芳波湖上、三娘与鹧鸪哨的叙话,心下透亮,知道这位小美人儿,八成便是他哨兄近来行事反常、还寻起春宫画的缘由了。
他忙恭敬作揖道:“幸会,幸会。”
台面都给白芍搭好了,他也不能太驳鹧鸪哨的情面,于是他也冲洞箫仙敷衍一笑,拱拱手,算是回礼了。
“怎么?二位早就认识?”步香尘爽快道,“好啊,那就邀这位哨公子和白公子一道,进我房里来喝杯酒吧。”
众人又是一阵嗟叹:怎么这么容易就能上楼去啊!别人坐得屁股瓣子都长毛了,连尘官儿房门口的灰尘都摸不着一指头,那两人刚来,竟然平白无故得了如此荣幸!唉,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粉衫人者,能近观美人养眼哪!
“慢着!”那莽汉终于从美色中晃过神来,哪儿能堪受得了这般羞辱:“步香尘,还有那个涂脂抹粉的娘娘腔,你们给老子站住!他娘了个篱笆的!老子不发威,你们当老子是病猫好欺负是吧!看老子今儿不砸了你的……喔唷!唔啊……”狂言还未喷完,那大汉的眉心,正中一道飞来的暗器!
“吵得人耳朵疼,躺着歇歇去吧。”牵着白芍上楼的鹧鸪哨,随手扔了一枚吃剩的瓜果壳儿,头都未偏、步也未停,那大汉便两眼一翻,转着眼珠子,晕晕乎乎地倒了下去。
*
房间里,除却白芍之外,一片其乐融融、宾主尽欢之景。
步香尘掩嘴巧笑,翘着指头,端着一盏玉杯在三人眼前晃荡。阵阵酒香,随着杯中波纹的荡漾倾颠而出,这对于尝惯了美酒的他,倒是不怎么稀罕。可奇就奇在,那清波中的一缕橙光艳色——白芍定睛一看,竟有一尾细鳞活鱼,在酒液中摆尾游弋,逍遥快活地吐着泡泡呢!
尽管还在偷偷生着闷气,可有一点鹧鸪哨没骗他,白芍是真的开了眼界,他好奇问道:“这是什么鱼啊?竟能在酒里存活!”
洞箫仙与鹧鸪哨擦袖碰了碰杯,又仰头饮尽,卖着关子道:“这鱼儿的来头,可不小呐……”
那莽汉说,步香尘“叫一只破杯子勾去了魂”,可真是天大的误会:杯子本身不值钱,而杯中游的这条鱼,才是稀世罕见的无价之宝。
话说这条鱼到底活了多少个年头啊,兴许将在座四人的年岁加起来,也敌不过它所经历的漫长春秋。它头一次现世,是在前朝的一方古墓里。
当时那盗墓贼,在墓室的西南角点了一支蜡烛,棺椁一开,蜡烛一灭,躺在黑暗中的尸体下头,传来“咕咚咕咚”的怪异声响,吓得那盗墓贼跪在地上,“啪啪啪”地直磕响头,口中喊着:“墓主人饶命!墓主人饶命!若能放小的一条生路,小的定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再也不下墓摸金!”
磕了半天,也未见有起尸动静。那贼壮着胆子,又点亮了烛火探看,才发现死尸早已烂成了森白的骨头,哪儿还有尸变的可能?奇怪的是头骨的下方,那细微的响动持久不歇,他抱起那个石枕,砸开来一看:里头竟装着半枕头陈年美酒,养着一条泡酒沐浴的灿鳞活鱼!
盗墓贼知道这鱼儿价值连城,便将它献给了当时嗜酒如命的六王爷。六王觉得那鱼儿便是老天爷派来、与他作陪的酒友,赏了献鱼人成箱的金银。从此,一个玄之又玄的传奇,便在坊间传了开来:说那墓主人生前酷爱饮酒,死后魂魄不散,而是进入鱼身中,继续活在他最爱的滋味里。
后来六王叛乱,被女主正法,宝鱼也辗转流落,最后被献花会的洞箫仙盗来赏玩。
白芍听完了故事,咋舌感慨:“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有寿比南山的鹧鸪鸟,就有啜饮不醉的枕中鱼!”
步香尘赧笑着望向洞箫仙道:“这宝贝我可太喜欢了,太喜欢了!多谢箫公子慷慨相赠,香尘铭恩在心。今儿个晚上无论你要我怎样报答你,香尘都心甘情愿,即便是要折腾至鸡鸣,香尘
', ' ')('也绝无怨言……”
“哈!”鹧鸪哨不失时机地讥讽,以报先前、被洞箫仙说成是不举之仇,“折腾?不知箫兄待会儿,打算怎么个折腾法?是骑在尘官儿的身上折腾呢,还是垫在妙人的身下,躺平了被折腾个够?”
洞箫仙倒是脸不红心不跳,稀松平常道:“怎么着都行啊。上头下头,我都折腾得来。不过么,在那之前,我可要先好好地折腾一下你们二位!嘿嘿嘿……”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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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花魁齐魅,典出我另一部作品《邪神的祭品》,31万字,早期文代表作,已完结。海棠没有,贴一下文案,感兴趣的可以到爱发电去看,发电最低档就能看到:
齐悦有着特殊的身份,白日里他是受人敬仰的大学老师,暗夜里他是钻研邪淫之术的风骚娇娃。因为家族的契约,他注定要成为上古邪神饕餮的祭品。等待他的,只有取悦“它”,或者被它吃掉、然后任由它吃掉全人类的命运。
前世:餮(顽皮邪神攻)x齐魅(风骚花魁受)
今生:餮(冰山邪神攻)x齐悦(人妻祭品受)
祭品形态:发情,手指甲变红变长变尖
怀孕形态:产珠,手指甲变黑
饕:餮背后的黄色巨眼,腹部的长湿软舌,虽然餮恨死齐悦了,但是饕很喜欢齐悦的味道。
双线交叉叙事。第一、第三季是前世,第二、第四季是今生,很庞大的叙事。《采花》这个文也十万字了,目标是15万字,但是看这架势刹不住车,恐怕要奔着20万去了。我的目标是在今年11月前写完《采花》和《塔奴》,以后还写不写不一定,但这两篇文我一定不能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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