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杀局(1 / 2)

('\t\t\t饿的脱形的耿朝忠就这样来到了新盛泰鞋店的门口,在表演了一手手捏核桃的绝技,又表现出能写会算的本事之后,如愿成为了掌柜赵春来的伙计兼御用保镖。

选择这家鞋店他可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作为正儿八经的本科毕业生,在民国这个高中学历就算知识分子的时代,耿朝忠绝对是博士级别的人物了。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多认识几个“高端人士”,找一份稳定优渥的工作,而坐落在岛城最繁华商业圈,中山路和四方路十字路口的二十年老店新盛泰,就成了他结识“高端人士”的最好桥梁。

沉思中的耿朝忠听到一阵汽车马达声,看着拐角处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突的开了过来,急忙扔掉烟头站起身来,斜眼瞅了一眼店里,扯着嗓子吼了一声:

“主顾来了,出来招呼着点!”

黑色小轿车一溜烟儿的来到鞋店门口停了下来,车上先下来两个穿黑西服的精干小伙,用警觉的眼神四处张望了几下后,一前一后的护住车头车尾,拉开后门,一个穿中山装的二十多岁接近三十岁的男人从车里钻了出来。

这主顾三十岁左右年纪,黑红色的脸膛,浓眉大眼一身正气,颇有点朱时茂的感觉,一身笔挺的中山装更是衬托的整个人气质不凡,正是耿朝忠心目中高端人士的标准形象——他可不想在鞋店干保镖干到死,如果能搭上点关系,谋个稳定清闲点的差事就最好不过了。

“王先生你来啦!里边请里边请!”

那边掌柜的已经在点头哈腰的拱手作揖,而王先生摇摇头,开口道:

“民国了,不兴这个,咱们还是握个手吧!”

赵春来满脸堆笑,局促的搓了搓手,和客人握了一握,然后殷勤的将客人迎进屋里。耿朝忠则随意的朝门外扫了几眼,邋遢头儿还是一如既往的低着头蹲在墙角,平常这个时候,邋遢头儿早就应该上来打秋风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还蹲在墙角没动静,不会是睡着了吧?不应该啊!那么大的汽车马达声,邋遢头儿又不聋。

算了,一个乞丐的日常生活犯不着自己操心,人家就是在大马路上躺一整天自己也管不着,只要不是登堂入室的进鞋店乞讨,耿朝忠也没道理撵人家。

耿朝忠看着几个人进屋,也打算跟进去,但是就在转身的一瞬间,他的眼皮抖了一抖,因为他看到了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乞丐的身上。

警觉,专注,甚至带点凶狠,绝对不是邋遢头儿那种怯懦畏缩的眼神,他不是邋遢头儿!

耿朝忠的心跳有点加快,直觉告诉他,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他的脚步停顿了一下,似乎要转过身来再看一眼,但是当他听到十字路口拐角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的时候,就迅速改变了主意,依然跨步迈过门槛走进了屋里。

这是一个局!

虽然不知道冲谁来的,也不知道这事到底有多大,但是自己才来鞋店一个多月,犯不着为谁卖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方为正道。

不过如果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他也不介意帮点忙,跟这个看上去的大人物拉上点关系。

此刻鞋店掌柜赵春来正殷勤的打开木制的鞋盒子,把擦得油光锃亮的皮鞋捧在手掌上递给正坐在藤椅上的王先生。

这是一双黑色牛皮鞋,做工细致一丝不苟,款式也是当下最时髦的德国款,王先生扫了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低头开始脱鞋打算试穿。两个不知道是保镖还是随从的年轻人则一个站在门前一个站在后门处,看似无意的守住了进房的必经之路。

就在这时,门口那个邋遢头儿开始叫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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