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的赠礼(1 / 2)

由于和母亲的关系发生了剧烈的转变,林影在回到巡城队去执行任务的路上,骑着马匹途径广场上早已熟悉的巨型雕塑时,都有种恍若隔世的陌生感。

帝国民众对至尊魔王的崇拜,不止是对当今君临天下的女皇一个人的尊崇,更是烙印在魔族历史和神话中的共识传承。

所以屹立在黑色城堡的正门前方,中心广场上数十米高的纪念雕塑,属于迄今为止的三位神王。

初代魔王因为年代久远,记录语焉不详,许多说法认为祂就是魔神本尊的化身,在血色圆月下降临,是第一位带来魔剑和魔力的王。相传祂是一位雌雄莫辨、美丽无比却喜怒无常的少年,既启发了许多魔族始祖的灵智,赐予他们信仰与力量,也带来了杀戮与征服。

因而其塑像被雕刻得最为高大,从头到脚都披着神圣的纱衣,也略去了她的外表特征,只看得出那双完全张开的双臂如怀抱又如赐予,继承其力量的两位神王和在雕像下来来往往的魔族子民们,都尽在她的垂眸凝望之下。

初代左手边站立的是二代魔王,绰号“智慧王”的他双手分别拿着书籍和权杖,以纪念他在近千年前发明了系统的魔法理论和统一的魔族文字。

年轻而早逝的智慧王在他昙花一现的三十年寿数中,写下了多部影响深远的魔法奥义书传给世人,因此被视为魔法师之祖。他的智慧奠定了后世魔法文明的基础,却也使后世漫长的战乱更加血腥恐怖。

在智慧王的右前方,屹立的就是双手拄着至尊魔剑、身披铠甲头戴王冠的三代魔王了。文治武功都臻于完美的她,在十八年前完成了终结战争、统一整片大陆的壮举,建立起繁荣和平的魔族帝国。

多年以来,出于畏惧、尊敬、崇拜或是歌颂,人们也为这位当世神王送上了许多名号和头衔,诸如“来自异乡的金眼妖女”、“征服者”、“烈武皇帝”,还有如今最简洁明了,也得到了最多共识的,“圣王”。

也许是高大的雕像太过宏伟太过艺术,林影不管是小时候还是现今,走在雕像旁边的大道上也都要仰着脖子才能看清母亲沉静庄严而秀美的脸。

……自己居然,真的被这么厉害的女人宠爱着。

雕像上的母亲神情端庄肃穆,但在昨夜,她勾着狡黠的浅笑一次次亲吻身为女儿的自己。雕像的母亲用双手郑重地握着华丽的魔剑,如同掌握着至高的权柄,那样神圣而威严;可在昨夜,她随意地倒拿着那权柄的剑刃,却将长柄推入女儿的小穴抽插玩弄,给了她严厉的惩戒以后,再搂着她说她是好孩子。

林影看着看着,藏在头盔里的小脸不自觉浮上了红晕。

“嗨,殿下,别愣着啦,快点跟上来呀!”

耳边适时传来了一声热情招呼,将她出神的目光唤回了道路的前方。林影将视线从母亲的雕像上拉回来,定了定心神,牵动缰绳骑着马驹赶上等在前面的同僚。

名叫阿丽沙的少女只比她年长几个月,见习骑士的灰色头盔下露着两只滴溜溜的绿色眼睛,睫毛长而上翘,眨动起来就像蝴蝶的翅膀上下扇动。

“我来了,阿丽沙。”林影跟上来,头盔下也是只露出一双晴空般的蓝眸,不过眉头微微蹙着,“还有都说了,在外面不要叫我‘殿下’。”

“哈哈,可是你的名字很难念诶。而且那么特别,当街一喊大家就都知道是王女殿下你了,那还不如直接喊你‘殿下’吧?”

阿丽沙耸耸肩,在挡着下半张脸的面网后边扬起明晃晃的白牙,与她并排同行的少女也不难看见她调皮的笑容。

王女的名字确实不属于魔族传统的命名规则,连部分音素都在魔语单词里很少用到,大概是出身异界人族的魔王依照故乡的传统给她起了这个名字,才显得这么不伦不类。但是除了阿丽沙,也不会有人敢当着王女的面提起这个事实。

“不行。”好在林影并不纠结名字的问题,只别扭地说,“你就不能跟其他前辈和教官一样,叫编号吗?”

“数字太长了我记不住啊。”

阿丽沙满不在乎地敲敲头盔:“我连自己的见习编号都记不清呢,所以在头盔里面和我的吊坠上都刻了一遍,每次要登记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16020719,很长吗?”林影无语,“我们同一期入营的,你的尾号是719,我的是416,很难记吗?”

“哎呀,太麻烦啦,还不如叫你‘殿下’呢,一个单词念起来音节也简单。”

阿丽沙摊手:“别指望我动脑子啦!我本来就是懒得动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升不了学,爹妈又不想养我在家当闲人,才撵我来做见习骑士混饭吃的呀。”

“……”

虽然阿丽沙说的算是事实,但这话在旁人听来很有槽点,轻描淡写得好像巡城队是什么收留笨蛋街溜子的青少年低级技校。而实际上,要跻身进入王都的巡城队,标准可不是一般的高。

阿丽沙自称的“四肢发达”,其实是指她在体能和近身格斗方面,有远超普通同龄人的特长。

林影刚入训练营的时候,就差点被阿丽沙一个过肩摔扔出擂台,被五秒终结切磋比试。

好在那场比试林影运气不错,摔在擂台边缘没有掉下去出局,所以懵了片刻,很快就爬起来反扑对方。

两个女孩开始还见招拆招,打得有来有回,后来都不肯认输的她们打急了眼,索性就扭打成了一团。

直到体格纤细的黑发少女像树袋熊一样反挂在金发少女身上,双臂卡着她的脖子试图绞晕她;而上肢健壮的金发少女憋红了脸还努力别过脑袋,制造在臂肘围剿之中的呼吸空间,同时双手死死攥住身上人的双腿,用力到凝聚出了魔力,想把她的腿撕下来……最终教官见势不妙,这才冲上来把她们两个拉开。

后来,大家私下里都说阿丽沙是猪脑子。这场比试轮得到她对决王女殿下,就是因为谁都不敢和魔王的女儿过招,水平太差的话怕会让她不尽兴,万一打赢了又怕拂了她的面子,横竖不是人。所以大家都没想到,入营时综合成绩最差的阿丽沙不仅缺根筋地上场了,竟然还敢跟王女动真格。

不过也因着那场吓人的切磋,训练营里的师生们都见识到了林影的本事,传说中魔王那没有半点魔力的私生女根本不是什么“花瓶”,起码绝不好惹。后来,大伙对王女的态度都多了些发自内心的敬重,她不喜欢在外被叫“殿下”,也就都不那么叫她了。

只有阿丽沙也不知是记仇而阴阳怪气,还是单纯照例的缺心眼,不管说了几次,依然开口闭口都管林影叫“殿下”。而且在遇到一些组队活动时,旁人或出于顾忌不敢和林影走近,她则专门要凑过来。

久而久之,偶尔也会有同僚怀疑阿丽沙居心不良,说她有可能是想睡王女。

而对此,阿丽沙表示,这类说法都是纯粹的谣言。

“——而且啊,我也早说过了,你要是能让我和你睡一觉,我就叫你的名字。”

因为并非“有可能”,她就是想睡王女。

林影的眼神一下子变得相当嫌弃,一言不发,转眼就双脚一夹马肚子,加快了速度向前去了。

阿丽沙在她身后哈哈大笑。

“也不用这么冷漠吧,殿下?”

骑术出色的阿丽沙很快追上来:“我听说了你前两天的成年礼,因为身体不适还没有新挑‘侍者’。那你就不能考虑一下我吗?虽然我的家庭出身很平凡,但你也不在意这个的吧?而且咱俩知根知底,我又不奢望将来做你的王妃,就是玩玩嘛。你选我,还符合你的亲民口碑,不是挺好?”

被碧绿的眼眸目光炙热地望着,林影很想翻个白眼,心里骂她白痴。

她知道阿丽沙并非恋爱意义上的迷恋自己。这两年同窗生涯里,阿丽沙虽然一直试图自荐成为她的侍者,但同时也没少和别的女孩上床,甚至听说她还是性爱派对上的常客。

对,这只是魔族少年之间很常见的,亲近到一定的程度,就自然也想发生点肉体交流的友情。

虽然林影不排斥有这么一个神经大条的平民朋友,但是正因如此,身为王女的她才不能也缺根筋。

“你不懂。就是因为我一直走的亲民路线,这次挑选‘侍者’才必须要考虑身份地位,不能选背景太普通的人,也不能选背景太过位高权重的人。”

如今的帝国实质是在魔王监管下的半帝制及半共和议会体制,就算林影目前身为王女,只是一个被推到台前亮相的吉祥物而已,却也是一个需要让各方势力都满意的吉祥物。

她和帝国同岁,长得英气漂亮,却又是身世成谜的私生女,天生没有魔力,自身的情况本来就很有话题性和可塑性,因此涉及到会被公开的人际关系,就更需要仔细斟酌,不能苟且随便。

哪知阿丽沙反而一挑眉:“也就是说,假如不需要关注身份背景,你是会选择我的咯?”

“……”林影终究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大白天的,别做梦了。”

如果可以,她根本就不想考虑侍者这回事,能和母亲在一起就足够了。

阿丽沙却咯咯地笑起来。

林影搞不懂笨蛋的脑回路,也就不再理她。

今天她们的任务是到位于王城东郊的贸易市场外巡逻。上级接到报告说发现有通缉犯在市场出现,因此巡城骑士要对犯人实施抓捕,同时叫来临近毕业的见习骑士跟着前辈们在场外把关支援,也算是实习研修的一部分。

支援抓捕通缉犯的现场,听上去有些刺激,但考虑到林影的王女身份,实际上巡城队会分派过来的实习任务都不会有实际危险。

像这次他们要抓的通缉犯虽说是杀人犯,还有与他勾结的从犯一名,但嫌犯都不会什么危险的魔法,训练有素的骑士长官们要抓捕一两个普通人,自然是绰绰有余。

所以林影和阿丽沙就在另外几名前辈的带领下,骑马拦在市场外的大路上,指挥进出市场的民众配合前辈们进行身份核验。

因为市场位于靠近城郊密林的地带,大路两旁都是车马难走的树林,后门小路也有别的骑士前辈把守,大多数人自然都只能配合地排队进出这条大路。这个任务轻松简单,和当木桩看戏也没有什么分别,两人唯一帮上的忙就只是叫住了几个急着插队通过的人。

“还真是无聊啊。”

离开时,阿丽沙看着便衣的骑士们押着被套上了头套的两名嫌犯出来,将他们塞进马车,悠闲地双手背着后脑,朝林影搭话。

“明明正式工作就是这么无聊,我们为啥这两年要训练得那么辛苦,累得死去活来的呢?”

林影瞥她一眼:“当然是以防万一了。没什么波折、和平稳定当然最好,但要是出了意外,需要拼死守护民众的时候,骑士们就要挺身而出了。”

“哎呀,不是问这个。大道理我当然知道,就算是我,这两年来也是听过很多节课的呀。”

阿丽沙却反过来耷着双眉瞄了林影的一眼:“但我的话也就算了,等见习课程毕业之后多半就是正式上岗,成为巡城官了,可你呢?殿下,你明明不用做骑士的吧,为什么非要过来累死累活的,跟我们一样训练一样实习呢?”

林影微微皱眉:“我?……我也升不了学,所以相对而言,就只有接受见习骑士的训练最合适。”

阿丽沙眨了一下眼:“哪怕魔法学院的课业你读不了,去普通文科和专修学校太掉价,可凭你的地位,要雇一堆文化课的家教不是也可以吗?干嘛非要出来实习,还是要求这么严格的地方。”

林影的私人老师当然不少。

至于来当见习骑士的理由。儿时的她也只是对骑士一职怀有特殊滤镜,而且巡城队的训练营是她凭自己面试成功考进去的——尽管仔细想来,其中也不可能没有母亲的首肯,但现在的她想起了成年礼那夜母亲对她说过的话,不禁莞尔。

“因为,陛下觉得让我接触外界会比较好,能锻炼我的能力。”

少女欢快的语气、清甜的声线,仿佛在炫耀似的,蓝宝石般的眼睛更是明亮得像用水洗过,还欣喜地微微弯着。那溢于言表的喜悦和自豪让阿丽沙看愣了两秒。

她一脸茫然:“你是说,魔王陛下安排你出来吃苦?”

“不完全是吧,原本是我主动报名的,但她支持我做见习骑士。”

林影说到母亲的“支持”,语调快活得像一只在树梢跳来跳去的小鸟。

“为什么啊,你不觉得巡城队的午餐超级难吃吗?每天都发那几个黑面包,也没点花样,比我老妈做的菜还难吃。你肯定吃过不少美味吧,呆在这边有什么好?”

林影“呃”了一下,巡城队的标餐难吃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很多时候同僚们还会被逼到自己生火做饭,有几次她也跟着凑热闹帮忙。不过有趣的是,在她参与帮忙料理之后的第二天,营里的伙食总会明显变得可口一些。

所以后来,对伙食不满而打算另起炉灶的同僚,就时常会拜托林影过来看她们做饭,象征性地帮点小忙,然后一起饱餐一顿,好让她在长官们路过时当个显眼的背景板,以期次日大伙都能吃上一顿好的。

一来二去,本没有必要下厨房的王女殿下,姑且也学会了一两道简单的菜式。和同僚们不说关系多么亲密,至少也都相处融洽。

林影想起那些哭笑不得的时光,牵动嘴角:“嗯……但在伙食难吃之外,我也学到了很多。”

阿丽沙莫名其妙,要换作她是公主,就是被母亲强行撵出来见见世面,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生活,也就最多呆个两三天,见识过了就要吵着回去。

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堂堂一个公主,又何必放着天天唾手可得的山珍海味、任人服侍的安逸生活不要,却跑来学这辈子都未必能用到的屠龙之技,吃没有用的苦?

而且林影在她看来,虽然是很能打的人,却也不像她,把打架当爱好。

于是,她眨巴了两下眼睛,琢磨了片刻,话锋兴冲冲的一转:“哎,殿下,你果然还是一个人呆在城堡里太寂寞了,需要我的陪伴吧?”

林影的笑容消失了。

“那倒没有。”

她冷淡地转回脸去,驾马跟在骑士们的车队后,赶上前去。

“真是的,殿下,想见我就直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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