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无序的农民军怎么可能是奋勇突击的官军骑兵的对手,贺炳炎手下的八百人各个精锐,眼见主将一马当先,大家都是不甘示弱,纷纷策马狂奔,就算是汉中府支援的两百骑兵也是人如虎马如龙,士气高昂,这些卫所骑兵跟流贼的战斗素养差不多,逆风仗难打,顺风仗可是不甘落后。一片让人牙酸的骨断筋折的声音响起,骑兵们纵马在流贼的队伍里狂奔,轰轰轰,陕西的兵马使用火铳可不像辽东军那般整齐有序,更不会像新军那般高效,火铳在这些骑兵手中主要还是起到一个恐吓的作用,并没有多少杀伤力,但是三眼铳施放时的巨响还是让流贼们肝胆俱裂,以往官兵射击往往隔着很远的距离,可是今天不一样,今天官军的骑兵就在自己眼前打响了火铳。铅弹在这么近的距离上威力巨大,凡是被击中身体的流贼,无一不是出现可怖的伤口,一个个巨大的血洞闪现,在这么点距离上,一颗铅弹在击中一个人之后会碎裂然后从身体里穿出,击中下一个人,那就变成了霰弹,会将下一个人的身体打成马蜂窝一般,三眼铳胡乱的施放完,不沾泥的后军已经倒下了一大片,骑兵们抡起三眼铳当成狼牙棒就是一顿猛砸。
砰的一声,一个戴着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官军钵胄盔的流贼被一名身强力壮的贺炳炎的家丁用三眼铳给砸中脑袋,整个钵胄盔瞬间凹下去了一大块,他的头骨跟钵胄盔一样一下子粉碎,几乎是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贺炳炎手中的一杆偃月大刀仿佛是死神的催命符一般,挨着即死,噗嗤一声,大刀直接将一个流贼的头颅削去,无头尸身依着惯性还往前奔跑了两步才轰隆一声倒地,血雾喷涌,喷了贺炳炎一头一身,他顺势用手抹了一把脸,用舌头舔了舔嘴唇,一股鲜血特有的咸腥味传来,他放声狂笑道:“痛快!痛快!老子好久没有打过这么痛快的仗了,都跟我杀,杀光这些流贼,今天就要拿到张存孟的项上人头!”
“杀!”骑兵们杀的更加起劲,流贼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转眼间,后军就被骑兵们屠戮,辎重更是全部丢失。贺炳炎不去管那些辎重,流贼的辎重能有什么好东西,无非是一些抢掠来的金银,反正金银又没有长腿,更加不会跑,自己先去前面灭了张存孟,这些战利品还不是自己的。一想到朝廷已经费心很久的不沾泥就要在自己手中覆灭,这个陕西副总兵的位子唾手可得,贺炳炎心中就是一阵火热,这一次可算是立下大功劳了。爹要是在天上看着,自己的武功不比他差,想必他也能瞑目了,将来有机会,自己还要领兵去打建虏,给爹报了萨尔浒的一箭之仇。
贺炳炎反手一刀将一个来不及躲闪的流贼砍成了两段,骑兵们冲杀过去,将倒在地上的流贼踩成了肉泥。烟尘滚滚,血雾漫天,所谓义军根本就不堪一击。
“叔!叔!”在后方的李过的声音传来,李自成皱了皱眉头,用低沉的声音说道:“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军中不许这样称呼,难道你不懂吗?”“是,李将军。”李过立刻低头道。这也是李自成和张存孟这些流贼不同的地方,在张存孟的队伍里,他没有办法,所以只能跟着大家一起叫大当家,自己是二当家,但是在李自成的心里,他是要干大事的人,大当家二当家都是些什么东西,那是山匪海盗才用的称呼,自己是义军,是正规军,怎么能跟这些乌合之众同流合污,所以在李自成自己的营中,他从来不许士兵们叫什么大当家二当家,就是称呼将军,跟朝廷军的称呼一样,并且,他的队伍中有很多是卫所兵,所以看起来更加正规一些,李自成就是这样有意识的区别自己跟流贼,好让自己替天行道的大旗竖的更正一些。
“慌慌张张的,什么事?”李自成问道。“后面遇到了官兵的袭击,估计张存孟的后军已经完了。”李过急忙道。“什么?怎么会这样?是不是略阳县的官兵?他们有多少人?”李自成一口气问道。李过其实也不太清楚,只是有张存孟的人来报信,让前军立刻停下掉头回去支援中军。所以李过不敢怠慢,立刻前来禀报。李过摇了摇头道:“末将也不太清楚,不过张存孟派来的人说对方有上千骑兵,应当不是一个小县城能出动的兵马,末将猜想了一下,搞不好是汉中府的人马,因为我们从甘肃进入陕西,一路上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阻拦,而汉中府是我们经过的第一个府城,想来想去就只有汉中府最有可能了。”
李自成点点头,李过分析的不无道理,上千骑兵可不是小县城能随随便便出动的,陕西这地方缺骑兵,寻常的官兵不可能有这么大动静,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是汉中府的驻军出动了,可是在前期李自成并没有对杨鹤的调兵有所侦查,或者说已经是惊弓之鸟的不沾泥的队伍也没有这个条件能搞到陕西的情报,在目前的陕西,官军的实力还算是比较强大的,至少在武器装备和作战技能上,官兵要领先农民军一大截,这些农民军的战斗力是万万不可能跟官兵抗衡的。李自成陷入了思考,张存孟让自己回援,要知道,自己手下也就只有数十名骑兵,这还算是自己精心组建的,剩下的队伍也都是步兵,李自成在这时候就已经展现了他超前的战术眼光,他知道,在平原上用步兵跟骑兵硬拼无异于送死,义军的战斗力不强,即便他的手下有不少都是军户,但是这些都是半农民的军户,平常也没有太多的接受过军事训练,指望他们能结阵抵抗上千骑兵肯定是不现实。李自成几乎是在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反正这一次自己是要去投奔舅父的,只要自己和手下的弟兄们能抵达就可以了,张存孟那帮泥腿子本来就跟自己不是一路人,如今官兵已经杀过来,正好张存孟的中军可以抵挡一阵,自己趁着这个时间领兵逃窜那是最好,不管能撤出去多少人,总之到了山西就是胜利。
李自成扶正了头上的毡帽,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咬着牙一字一句道:“全军听令,跑步前进,脱离战场,立刻南下,动作迅速,快!跟不上队伍者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李过和头目们愕然,没想到李自成竟然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大家都已经做好了掉头回去跟官兵拼命的准备。李自成斜睨了众人一眼,“怎么,本将军的命令你们听不见?都给我记住了,战场上只有一个是头!”这支兵马完全是李自成一手打造,核心的数百人都是跟李自成出生入死的兄弟,所以李自成对这支兵马的掌控力极强,手下人无不是惧怕李自成,有这一层积威,自然是不敢有人反对李自成的意见,他们齐齐抱拳吼道:“得令!”
李自成的兵马立刻迈开步子奔跑起来,张存孟派来的报信兵看见李自成竟然要走,勃然大怒,冲到李自成面前喊道:“李自成,好你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大当家好心收留你,还让你做了二当家,关键时候你竟然要逃跑,早知道这样,养条狗也比你强。”话音未落,一杆长枪已经从他的胸前刺入,从后背穿出,枪尖还在犹自滴着鲜血,传令兵一脸震惊的看着已经戳进自己身体里的长枪,不可思议的指着李自成,他竟然敢杀自己。这不就是反水了吗?李过冲上去一刀将传令兵劈落下马,“呸!妈了个巴子的,聒噪!”
士兵们再不敢多说一句,李自成收起长枪,喊道:“还愣着做什么,赶紧行动。”众人在各自将领的带领下立刻加速奔跑,骑兵们在前探路,步兵们紧紧跟上,真要是有那掉队的,李自成等人也只能狠心抛弃,现在不是展现妇人之仁的时候,生死存亡之际当然是保命最要紧,这一点李自成有着深刻的认识,想要成就大事,就必须要保全有用之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是傻子。他才没有那么傻,想要靠着几千步兵跟官军正面硬抗。
张存孟在中军万万想不到李自成竟然在这个时候反水逃跑,自己的后军被官兵打的七零八落,贺炳炎领着骑兵们旋风般的杀进了中军,只不过张存孟的中军有一万多人,并且张存孟在军中,他们还稍微有些抵抗的心思,所以一时间贺炳炎竟然没有冲散张存孟的队伍,两军反而陷入了胶着,官兵都是骑兵,其优势就在于高速机动,如果跟步兵纠缠在一起,骑兵的优势就完全发挥不出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