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引子
“牧儿啊,过来。”
“爹爹,我来了,您有何吩咐?”
“这玉佩你拿好。这是我们程家世代相传的宝物,从此以后便归你了。以后不准离身,即使在睡觉时也要把它放在身边。但也不能外露,明白吗?”
“明白了,爹爹。”
小孩接过玉佩,两条栩栩如生的龙盘绕着中间金色的珠子,他将玉佩高高举起,透过玉石看向太阳。
一夕阳
在这座不太平的城里,这样温暖平和的夕阳实在是难得。
一辆有些老旧的红色皮卡快速驶过,车窗开了一半,驾驶员是个肌肤黝黑,肩宽体阔的壮汉,正跟着摇滚的节奏不断点头。一双沾了油污的白手套丢在方向盘边,后座的工具箱胡乱堆放着工具。
他七拐八拐,最后在体校的大门边停了下来。他吹个口哨,给车熄了火,下车后双手往胸前一抱,随意地靠在车门上。
现在是……壮汉回头看了眼车内的电子钟,18:23,距离那小子放学还有几分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在暮色下,壮汉的身影化作剪影——高大魁梧,膀大腰圆,一身敦实饱满的脂包肌。极短的寸头,些许胡茬。五官棱角分明,圆目粗眉,坚毅又有些凶恶。除此之外,他左胸到大臂还纹了条红色的盘龙。
他上身是件白背心,沾了些许污秽,贴在紧致的肌肤上,下身是件迷彩工装裤,脚踩皮靴。
许多来接孩子的人聚在校门口,不远处,一个超级英雄正在站岗。他穿着一套紧身连体服,肌肉强壮分明,站在那犹如一座肃穆的大山。他站的笔直,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
“嘁,真他妈晦气。”壮汉吐了口痰,撇了那超级英雄一眼,然后转头看向别处,眼中的鄙夷还没完全消散。
来接孩子的人越来越多,随着最后一阵铃声,一群健壮矫健,青春洋溢的少年涌了出来。
壮汉又不由自主地看向超级英雄,他的身边已经聚起了一堆学生,他们起哄英雄做几个健美动作。英雄微微一笑,满足了学生们的请求,甚至还让学生们来摸他鼓起的肌肉。
“蠢牛。”壮汉翻了个白眼。
片刻之后,一个身高不高,身材肉壮的少年来到壮汉面前。他们二人的脸让人觉得相似,却又说不上到底哪里像。
“上车吧。”壮汉打开车门。
“嗯。”
这少年叫程子牧,今年十七岁,在体校就读。黑皮壮汉叫程宗岳,是他大伯,大部分时间他是个维修工,没活的时候也会出现在建筑工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老黑,今天吃什么?”程子牧上了车,扭头问程宗岳。
叔侄俩的关系很是亲密,程子牧平常都管大伯叫老黑,而他也会叫自己小子。
“我今天给一个超市修了下他们的锅炉,顺便检查了下电箱,他们的经理给了我几盒临期的肥牛卷,正好家里里还有些蔬菜跟方便面,涮锅吧。”
“好。”程子牧打开车载音响,熟悉的摇滚立马塞满了整个皮卡。
“你又开这么大声!”程子牧叫着将音响的音量调小。
“嘿嘿。”
“Hellfire,hellfire,Takemysoul,I,,mwaiting,waiting,I,,mreadytogo~”此处的歌曲来自Hellfire–BarnsCourtney
乐声从半开的窗户飞出,立马被夏季的夜风吞噬掉。
愈发昏暗的城市下,灯光一个接一个地亮起,红色皮卡在高楼大厦之间的快速穿行。
老黑今年51,他弟弟程宗羽小他12岁,两人都参过兵,程宗羽甚至还加入过超级英雄。但在程子牧七岁那年,他死了,非常突然,英雄总部给出的理由也十分搪塞,从那以后,老黑便收养了程子牧,将他视为己出,叔侄俩虽不算富足,但过得也轻松幸福。
回到家,叔侄俩便开始张罗晚饭,他们的公寓很小,餐厅,客厅,厨房一体,一卫两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吃过晚饭,两人毫不见外地脱光衣服,一起走进浴室。
或许是并非父子,程子牧与老黑之间几乎没有边界感,相比于亲戚,他们更像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友,即使坦诚相待也不会尴尬。
“小子,给我搓搓背。”浴室里,老黑把沾满泡沫的搓澡巾丢给程子牧,然后自己拿过塑料小凳一坐。
程子牧无言,一手按在老黑结实的斜方肌上,一手沿着他肌肉的形状搓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