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是想,四家既然可以联合,那么,干脆四家出一个联合商标。
可是,现在看眼前的局势,是否四家一个联合商标,其实根本就已经不重要。
既然,双方都愿意接受对方,何必还去画蛇添足?
所以,这方面的事情,他没在讲,而是说
“在我看来,双方的合作产品,既然可以拿到对方,其实,可以更进一步。
就是双方,甚至将来四方的自有产品,都可以拿到其他三方的销售渠道上售卖,你们觉得呢?”
这话,杜朝阳早就跟陈杰讲过,陈杰觉得,倒是无所谓,但并不知道雪莉的意见如何。
杜朝阳也曾跟雪莉讲过同样的话,但雪莉没有表态。
雪莉看出来杜朝阳的私心。
其实,他这样提出来,无外乎是想把李氏国内公司的自有商标,直接拿来美国。
让美国李氏和她雪莉一起帮忙销售!
陈杰也一样明白杜朝阳的良苦用心,但他没有反对,是因为见到了兰奇在美国的动作。
兰奇已经开始在美国建立自己的营销渠道,这种建设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尚需时日。
可是,一旦建成,当然也能为我所用!
这既会帮美国李氏拓宽自己的销售渠道,又可以增加利润,何乐而不为?
在他看来,杜朝阳只不过说早了一些,因为现在的李氏国内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尚未这样做。
陈杰估计,这恐怕也就是早晚的事情。
以他了解的杜朝阳,不可能不去这样做,只是现在杜朝阳提出来,恐怕为时过早。
陈杰这个想法,没想到跟雪莉的想法,基本是大同小异。
雪莉听杜朝阳讲完,也说出来自己想法。
大体意思是,我们相互联合的目的,是要把市场做大,做强,而不是还在一块有限的蛋糕上。
如果只是靠美国李氏和雪莉这两条营销渠道,而不去扩展,那么,即使在这两条渠道上做更多的品牌也是有限的。
可是,如果四家都有自己的渠道,就相当于在现有两条销售渠道上,又增加了两条。
这样市场就大了,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再谈四家的相互利用,恐怕更有意义。
雪莉讲的比较委婉,但大体还是否定了杜朝阳的提议。
在雪莉看来,直接跟陈杰他们谈美国李氏和雪莉的相互利用,恐怕更有意义。
杜朝阳和兰奇公司,需要真正有了自己的渠道,并已经使市场的广度增加,再来谈不迟!
对于雪莉的这个想法,至少,陈杰也是接受的,雪莉讲的应该更实际。
王兰奇之所以没提这样的要求,恐怕人家是更有自信,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做起来,到那时,才有资本坐下来谈。
杜朝阳知道李氏国内资金的捉襟见肘,所以想尽快先走一个捷径。
四家合作,如果有一家不同意,恐怕就做不下去。
这就像各国多边贸易谈判,最终也要所有人都同意。
现在雪莉已经明确表态,杜朝阳知道,恐怕他的想法落空了。
不由得暗自叹口气,他又何尝不知道雪莉讲的内容,何尝又没想过!
可是,眼前的李氏国内公司,恐怕根本就没这个实力呀!看来这个捷径也是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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