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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家?
这是他的家?
什么家?
追着谢仙君满世界跑太久了的丁筹,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家’这个词语的意思。
“这是……你曾经的家?”
谢少钦十九岁时才拜入天道宗,在凡世有个居所不足为奇。
红眸男人点点头,目光终于离开了丁筹,似在环顾属于自己的居所。
曾经的他是个乞丐,在得到丁筹赠予的金子后,甚至不敢全部拿去典当,只能一点点刮下来,做成小珠子分批卖掉。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因为那块金子,他才能吃饱,才能住在不漏雨的房子中,才能不因感染风寒而死掉,才能活到十九岁,从而被天道宗看上开始新的人生。
有时,一个无心之举,真的可以改变他人的一生。
丁筹看着眼前这张一声不吭的俊脸,到底还是叹了口气。
自家仙君原本就不怎么爱说话,走火入魔后便更难撬开那张嘴了。
于是,他祭出了更加直接的方式:“既然你不想说话,那就点头摇头吧。”
他拉起谢少钦一直攥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挺起腰板:“你看我当年连住宿金都掏了,结果到现在为止还没住上你家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今儿赶巧,咱又没地方去了,好心的谢小友要不再收留咱一晚?”
谢少钦转向一边的头突然顿住。
他以一种机械且诡异的姿势又将脸扭了回来,继续用那双毛骨悚然的眼睛盯着丁筹。
半晌,垂下头默许了。
丁筹长舒一口气,顺杆就爬:“谢了,我没来过你家,能陪我在周边转转吗?”他真的迫切的想知道此地为何处,小少钦又为何定居于此。神识向外延伸,往来凡人熙熙攘攘,似乎不远处就是个城镇。
红眼少钦不答也不动。
“七儿?”丁筹又叫了一声。
仍旧没有回答。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丁色批莫名就恍惚想起:走火入魔之人,似乎在清醒后会忘记入魔时记忆。这个定律。
会忘记啊……
那……择日不如撞日?
眼看着器大活好的小老公呆呆傻傻的心智全无,不调戏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
吸气,呼气。
“老……”
再吸气,再呼气。
“老公!你就答应人家嘛!”
丁筹在说出这句话后整张脸都扭曲了,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哎嘛,太爽。当着谢仙君的面耍流氓简直能让人爽上天。
冷酷无情的谢仙君要是也能喊我一声‘老公’就好了,丁筹猛汉撒娇后,有点上瘾。
然而还没等他猥琐完,手腕却霎的一痛。小少钦将指甲嵌入到他的皮肉中,拉着他向外走去。
“唔!”温热的手掌握在伤口上令人很不舒服,所幸没怎么流血还能忍耐。丁筹有些茫然,不知道小老公犯病似的突然暴起是为了什么。
“你……干嘛?”谢少钦不吭声,心情全靠猜。不过总算是能看到外面了,丁筹还是打起十二分精神。
结果,当四周景色映入眼中时,一股寒气也随之袭上了他的脊梁。
这里是——坟场?
不会就是他与小少钦第一次见面的那座荒坟吧?
谢少钦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不到百岁便从一介凡人修成天道宗大能。如果这栋房产真如丁筹所想,是凡人谢少钦在拜入天道宗前所居住的地方,那小孩儿怕不是直接将曾经那座坟地破屋,翻新成了这样?
大可不必!
丁大修士觉得小老公的念旧已经到了某种病态的程度。但凡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因为住过坟地,就将坟地当家。
几十年的光阴对于修士来说不算长,但足以令凡间的乱葬岗,变成一片井然有序的墓园。城镇似乎也扩大了很多,从墓园中就能望见不远处的民房。
“你要拉我去哪里?”
谢少钦的步子不快,他拉着丁筹越过一块块墓碑,向着镇内走去。
丁筹见自己的血都干在了小少钦的手掌上,舔了舔嘴唇继续撩骚:“老公,我痛。”
果不其然,谢少钦又停住了。
豁。
原来你好这口啊?
红目少钦似乎有些茫然,他混乱的意识明白修士痛了,自己应该放手,但他又完全不想放手,于是松开抓紧了好几次,最终变为虚虚的握住。
丁筹也不着急,就站在原地等好像有话要说的小兔子,努力组织起那孩童般的语言能力。
半晌,谢少钦终于吐出几个字:“你让我……带你转转……”
“我家。”
丁筹的要求,他都有认真听。
突然被宠,丁大修士表示受宠若惊。非常不厚道的萌生出了一种:小老公傻着也挺好的错觉。
他快乐的一口亲在谢少钦俊秀的脸上,发出响
', ' ')('亮的‘木嘛’声。
轻薄老公一时爽,一直轻薄一直爽。丁筹爽爽的拔嘴无情,挣脱红眸懵逼男人的禁锢,反手握住了他的手。
温热的触感通过手心传来,很暖,这是丁筹无法从千年后的谢仙君身上感受到的温度。
两个身高腿长的成年男子,就这样手拉着手,走入了凡间的集市。
小镇居民民风保守,就算一男一女这么牵着逛大街都会被指指点点,更何况两个男人了。镇民们何时见过如此大张旗鼓的同性情侣,纷纷目光躲闪,窸窸窣窣的缩在阳光的阴影下感叹着:怎么这两个衣着得体、气度不凡的年轻人,会是对二椅子?
丁筹当然不会在意他人的目光,毕竟能和谢仙君漫无目的的走在艳阳下约会,是他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
皮一下又不会死!
丁筹勾起唇角,在这片灿烂的近乎炙人的艳阳下,左一个老公又一个老公,逼迫小少钦吞吞吐吐的同他说话。
包子很香,糖葫芦也很甜,然而他好似已经记不清,自己上一次在市井中闲逛要追溯到什么日子了。
似乎,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吧?
后悔吗?
不后悔。
丁筹看着不远处正在做糖画的手艺人,抬手指了指:“我要那个,要小兔子的。”
眼睛红的像个兔子的谢少钦,慢了半拍才在身上掏出银子。
他的视线流连着手艺人摊位上摆放出的各色样品,片刻后开口:“兔子,和狐狸,做在一起。”
“狐狸?”手艺人疑惑,他有画过狐狸吗?
“嗯。”谢少钦点头。
“红色的,大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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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筹:大福哩要吃小兔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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