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夜里。
回到旅店,把自己泡在浴缸里,眼睛以下的部位也全泡进水里。
今早的我真是丢脸丢到家,居然忘记自己将马益贤的聊天讯息设定时删除。
多亏王嘉明一键恢复原厂,把资料都救了回来,否则我就要持续过着「数羊」入睡的日子了。
後来,我们聊起日前搜索的「物证」。王嘉明忽地向我道歉,并坦承笔记本上的唇印是他的杰作与案情毫无关系,而带有口红的菸蒂也是如此。
前者目的是想引起我的注意,留意到「梁思婷」这个名字;後者则是为了令我怀疑而主动介入。
虽不全为了案情,可如王嘉明所愿,我确实开始着手调查。
不过,经他这麽搅和,我的计画全乱了调,又得求救了。
「我们讨论一个下午,怎麽也想不到他们自杀的理由,一致认为他杀机率b较高……邓医师,你怎麽看待?」
我兜着围巾走出浴室,边回应王嘉明的讯息,边和邓医师通话。
菸蒂可以做假、笔迹可以仿冒,但邻居证词跟我对马益贤的了解,都能肯定当天他身边有个「第三者」,遭害的机率较大。
虽不确定梁思婷的那位「第三者」是不是马益贤,可我想她的情况恐怕也是如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邓医师思索片刻,问:「如果是他杀,这位第三者为什麽要选择窒息的方式杀人?」
「什麽意思?」
「窒息是极亲密的行为,很多自杀案会以窒息的方式呈现,正是因为自己是自己最亲密的人。单从你前夫的情况来说,第三者很可能是他的外遇对象,一个nVX可能把男X举起後吊上绳索吗?」
「她肯定使用什麽巧计把我前夫骗上去吧?」
「目的呢?」
「忌妒?或者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