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话告诉咱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深夜。
莺娘坐在大厅里头,看着栈里面自己熟悉的一桌一木,仿佛置身在几年前集口渡最热闹的光景。
三不栈那时还不叫三不,爹爹给这栈取名叫做运来,时也运也,栈常常供不应求,大堂里头人声鼎沸。
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不卖酒,不点菜这劳神子的规矩,店里来往的商,渡口撑搞的船家,最爱店里的一坛烧刀子烈酒。
一口烧刀子下肚,浑身暖洋洋的,再吃上几两炒花生,肘子肉,滋味最美不过。
那时候的店里,上菜的小二可不止这一人,厨房里烧菜的厨子,传菜的小二,账房先生,洒扫的大娘,七七八八加起来可不得有十几口人。
三不,三不,什么狗屁三不!
莺娘独自一人坐在大堂里,桌前摆了一个酒杯,一壶烧刀子烈酒。
她将烈酒倾注在酒杯里头,仰头一饮而尽。
没有泪。
泪水早就在那对狗男女背叛了自己之后流干了。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偏偏自己看不破那贱男人的真面目,不止自己看不破,自己亲生的妹子,竟然也看不破。
不,不,她定然是看破了。
不然,怎么勾一勾手指头,那男人竟然就上钩了呢!
一日夫妻百日恩,十几年的相濡以沫,还是敌不过外头女人的一根小手指头。
好热,好烫,好累。
这坛子烈酒,还是当年成亲之时,埋在栈后院里头的。
大婚之夜,红烛高照,她手拿金剪减了红烛的芯子。
红烛本是一对儿,同时燃尽才表示夫妻二人善始善终,谁也不会早走。
不知为何,那对儿红烛中的一根竟然燃得飞快,一同点燃的竟烧得比另一只快了一倍有余。
自己当时便拿了金剪减了烛芯。
“咱们两个,定要一块儿!”
“莺娘,这辈子,我只为你添妆!”
又是一杯烈酒饮尽,如今想来,真真可笑至极!
他的手,如今又在为谁添妆?
当然不可能是自己的妹妹,他们两个都是吃不了苦的货,当厨子,嫌菜刀锅碗沉重,当账房,嫌夜里挑灯看帐辛苦,当小二,又受不了那迎来送往,看人脸色。
端的是一副眼高手低的样子,学的是富贵老爷的做派。
那些卷走的银子,凭他们二人花钱如流水的性子,能使得了多久?
自己真蠢,上上下下,忙里忙外,竟是最后一个晓得自己枕边人与妹妹私通的人。
与其不相信,倒不如说是料定他们不敢。
也罢也罢,走了便走了。
明日自己也走了,不必再留。
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心里梦里,她不止一次幻想,山穷水尽的他们二人定会回到运来栈,痛哭流涕的跪在自己面前,祈求自己的原谅。
她一定要高高在上的坐在上头,看在泥地里的二人如狗咬狗般,互相攀扯,究竟是谁勾引了谁?
一壶酒,引得他们天雷动了地火,竟然不顾自己的脸面,不顾自己的名声。。。
究竟是谁?
究竟是谁!
是那杀千刀的丈夫,还是,还是自己那愚蠢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