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再次重组道:
这是一种相对标准的人体切片标本制法,由新德市西南部麦西坎区霍普金斯医院首次提出,并于烈日132年基本统一化,我几年前拍的一科幻电影里有提到过。
“换句话说,凶手里有人对医学具备相当的了解。”瑞文咬了咬食指,不由得又想到了“灰衣天使”。
“他们不仅杀死了阿加雷斯教授,还打算把他做成人体标本。”
疯导演否认了瑞文的猜测:
不,这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误导后来者,尤其是那些先锋派学者组成的调查团队,让他们把目光投向奥贝伦的各个正规或非正规学术机构。看到屋子角落的那个血印了吗?那是他们容纳残尸的口袋留下的。袋子并不密封,血液从纤维里渗了出来,缺乏对待标本的严谨。
“也对。这点从他们挑的凶杀地点和使用的工具也能看出来。”瑞文点头认可道。
他犹豫着,要不要再用一次“愈合之触”推测具体肢解时间和凶手离开的时间,如果用了,他就必须像那些人一样,等到晨昏才能离开。
他有点后悔嫌“木偶”碍事了,如果带“木偶”来,自己就还有一次使用异咒的额外机会。
转念一想,既然阿加雷斯教授人都已经死了,自己也不可能再通过他的嘴知道些什么秘密,贸然追查下去,还有可能正中“永恒”的下怀。
嗯,剩下的侦查工作交给先锋派那群人做就好,自己又没收费,好心给教授的妻女一些提醒,要到对方已撰写完毕的研究报告就完事了。
有上位者撑腰的自己在这方面毫无畏惧,既不用害怕被冤枉,必要时刻甚至还能狐假虎威一番。当然,前提是对方有这个闲情,愿意协助自己演戏。
瑞文再次念诵“夜风之护”,披上丝网出门,在周围仔仔细细地勘察了一番。
能够发现,鞋印在出门后不久就各自分散,一共有五六种。公园里有自动洒水器,每到晨昏就会自动开启,因此晨昏的土壤相对湿润,留下的鞋印也较深,干了以后会一直维持原本的形状。
瑞文注意着一双陷得最深的鞋印,这双鞋的主人拥有一双大脚,大得有些不可思议。鞋子生产于威格制鞋厂,这很好辨认,因为那家鞋厂的大部分鞋底上都有自家的品牌商标。将来酒保斯考特的孩子毕业,可能就会去负责操作那十几台制作鞋底的切割机,或者进行硫化浸泡处理的化学机器。
这人不是个超重量级的胖子,就是背负了相当于一个人分量的尸块,后者显然更符合现况。瑞文跟着脚印走了一段路,发现它消失在了公园的另一端,远处是狂风山山脚的煤矿井。
那地方顾名思义,永远刮着滚烫的狂风,就像无数用火淬过的刀片,十分危险。
也有些人认为,狂风山山顶衔接着虚幻的七百又七十级阶梯,通往烈日之上,上位存在与梦想家所居住的,用缟玛瑙和大理石堆砌而成的神国卡达斯。
一只皮毛光滑的哈斯特尔竖着尾巴,从瑞文身边大摇大摆地经过,它在烈日下畅通无阻,除了一双泛着荧光的绿眼,看起来就和普通的黑猫没什么区别。
瑞文和它对视了一段时间,相视无言。
然后那只哈斯特尔伸出了前爪,在干燥的地面上写起了烈日文字: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