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忒弥斯少爷?”
仆从的声音在自己的身后响起,忒弥斯的思绪慢慢的从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里面抽离。
看着眼前风雨如晦的夜色,他只知道,在那之后,后面好几年的时间,自己似乎再也没有见到过尼采。
尼采可能遗忘了他,并不是刻意的避开,因为对方没必要为自己花心思,专门避开自己,这一点基本的认知,忒弥斯还是十分的有觉悟的。
但是自己可以制造的偶遇也根本没什么施展的机会,因为,就算是一年一度庆祝庄园丰收的篝火晚会,尼采也根本不参加。
他只让下面的人去负责组织执行,让庄园里面的奴隶们尽情的欢度丰收的盛典,这也是他们最期待的每年的休闲娱乐活动,每当这个时候,富有的领主会给他们供应足够的酒水和美食,让他们尽情狂欢。
所以,忒弥斯根本没有机会接近他,他想拼一把试试,但是不行,他不知道尼采到底对男人感兴趣还是女人,如果他不能接受男人,那自己不如老老实实的做他的私生子弟弟,被他圈养在庄园的高楼里,还能每日都站在玻璃窗后面,远远地看他一眼,尽管尼采对于自己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骨肉亲情,说实话他几年前没一剑砍下自己的脑袋,然后挂在庄园的大门上,他多少都感到有些诧异的。
但是现在……现在嘛,不一样了,一切都完全不同了……忒弥斯沉思,既然尼采能上韩森,韩森现在的身份还不如自己,而且同样是个男人,哥哥应该也不会拒绝自己吧。
反正哥哥从来都不会宣扬什么所谓的“高尚品德”的,血亲什么的,对他来说只是个生物学的名词,他一定不会当回事的。
毕竟现在整个王国还保留着贵族之中血亲联姻的古老传统,而且非常的普遍,“乱伦”这个词汇,还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词呢,根本不会有任何人在意的,如果自己是个女人,说不准已经嫁给了尼采当夫人了——还有什么人会比女性的自己能替尼采生下更加纯粹的路德蓝血统的继承人呢?
奥对了,还有尼采的那位母亲,那位年轻漂亮的夫人,若是尼采娶了自己的亲生母亲,那就是延续尼采自己的血脉了,那就是绝对的纯血继承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这样的联姻在这个社会里面并不少见,所以忒弥斯一直都很讨厌那个娇美的女人,前几年知道尼采要把那个漂亮的疯女人从修道院接回来的时候,他嫉妒的简直要发狂。
他收回思绪。
话又说回去了,尼采不是那种犹豫不决的性格,如果他想迎娶自己的母亲,应该早就迎娶了,所以,那女人似乎根本构不成威胁。
他再一次转过脸,看向镜子里面的自己。
镜子中的自己和尼采的相貌多少都有点相似,红色的碎发,绿色的眼睛,嫣红的唇瓣,因为母亲不同,生下自己的女人容貌显然输给了生下哥哥的女人,虽然自己比不上尼采那般的艳丽,但是……哥哥那么高傲,应该会喜欢这张和自己相似的脸的吧?
……
庄园的铸剑工厂在整个庄园的最南边,离开庄园的中心建筑群,中间隔了许多亩庄园里面的农庄,所以,这里离开尼采的主宅很远。
平时从主宅去往那里的话,甚至需要坐马车或者是骑马,因为要是步行前去的话,最少也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所以平时铸剑工厂里面那些敲敲打打的工作,并不会吵到庄园领主的休息。
而这个铸剑工厂除了日常庄园自身的铸剑需求以外,还需要为了现在的朝廷赶制一些冷兵器,然后从朝廷的手里面挣钱。
整个北方的王国领土上,其实有好几家这样的铸剑工厂,一般都是王国比较有实力的领主和野心勃勃的国王达成的交易。
但是有了韩森之后,他那偏向于东方的典雅秀丽的审美,通过手工扭动制造出的一些花纹罕见却又十分美丽的名器,让这个以往普普通通的工厂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所以,现在工厂这边也会接收一些贵族的订单,定制一些比较精美的、个人特色鲜明的佩剑,而且价格不菲,也是这个工厂的收入之一。
说起来,这里开始炙手可热的原因还是因为韩森亲手为尼采锻造的那把名剑——卡尔洛夜。
上一次,王国北方的领主们在中央庄园会晤的时候,其中有一位查尔斯伯爵,这个人总是企图和尼采针锋相对,有意无意的挑衅尼采。
之前被尼采抽了几个耳光之后,似乎还不满足被尼采凌辱的程度,干脆在上一次的宴会上,直接当众向尼采下了公开决斗的战书。
尼采并没有拒绝,他在众人的围观之下缓缓地拔出了卡尔洛夜。、
习惯了众星拱月一般的生活,尼采当然没有觉得任何的不适,倒是查尔斯伯爵被人群这样注视着,反而不舒适起来。
那典雅秀美的薄薄剑身让查尔斯很不屑,他自诩为名剑的收藏家,一直都坚定地认为,真正的具有实用性的好剑,是一定要朴素简约,而且剑身厚重,防御和攻击性能才能比较强大,才具有真正的实用性。
所以,在看见卡尔洛夜那薄如蝉翼的剑身的时候,他胜算在握,信心爆棚,忍不住鼻孔里出气,挑衅的话更是张口就来:
“哼,路德蓝,你骄傲的像是孔雀,好像整个北方的男人女人都要拜倒在你的长靴下面似的,但是我查尔斯伯爵今天就要向在场的所有领主证明,你不过是一个绣花枕头!别以为你相貌好,就能比我受欢迎!”
查尔斯嫉妒的快要双眼冒火,该死的,虽然年轻貌美的路德蓝领主总是不用正眼看人,每每只是冷着一张脸被自己的仆从簇拥着进入宴会厅,甚至根本不屑于和任何人主动说话交谈,但是那群适婚的贵族小姐们却总是簇拥在路德蓝这个傲慢家伙的周围!
仿佛只要能得到路德蓝的一点垂怜或者是注视,就足够他们在自己的社交沙龙里面吹嘘一段时间了,若是能得到路德蓝的笑脸,那就不得了了,那就是要回去请游吟诗人为自己写赞歌的地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就算是美少年们也总是围绕在他的身边!
“亲爱的先生,恳求您,施舍给我一个微笑,给我点灵感让我为您写一首十四行诗,恳求您了……”
看见自己最喜欢的美少年半跪在尼采的跟前,卑微的看向尼采,低头隔着手套想要亲吻尼采的手背,而尼采冷着脸高傲的坐在椅子上——就算是超级嫉妒尼采的查尔斯此刻也不得不承认,那把该死的、普通的、毫无特点的木头椅子在尼采坐上去之后确实像是升级成了皇帝陛下的宝座一般——“滚开”,查尔斯听见尼采语气冰冷无情的说,然后反手给了对方一巴掌,因为对方的凑近而万分嫌恶。
对方没有因此而受到羞辱,反而惊喜的捂着自己的脸,满脸的红晕,跌跌撞撞的起身。
“你们、你们看到没,路德蓝,路德蓝他抚摸我的脸颊!无情的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而我,克里斯.克里夫蓝泽,被这朵你们都肖想得玫瑰花刺伤了!哈哈哈!你们看到没!”
因为家里比较有钱,所以和当时社会上很多无所事事的贵族子弟一样,克里斯是个狂热的诗人。
当时那个社会风气,他们这群贵族子弟都沉迷于写诗,写的好不好是一码事,但是附庸风雅是必须要做的。
而且他的诗歌写的烂的一比,但是他骄傲的说:
“写的诗歌很烂的人才有真情,而十四行诗写得好的人太过理性冷漠,他们太过注意诗歌言之有物,太过注意诗词格式,反而忽略了里面的真情实感!所以我对路德蓝的真情绝对是在诗歌之外的,但是我无法停止自己为他写诗!我要自掏腰包出版自己的诗集,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多么多么多么的热爱他,他是我唯一的信仰!我心中唯一的朋友!唯一的挚爱!”
当然了,当时社会上追捧美人的风气如同全世界都中了毒,从某种角度来说,尼采其实很无无辜,被整个社会风气裹挟。
这也是他青春期长开了以后不喜欢出门的原因,面对没完没了的骚扰和追捧,尼采不厌其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