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七月换了拖鞋,脚也舒服了不少,听见顾珩这么说,她还是有些惊讶,只是同居一年多,他就知道她没穿过高跟鞋。
知道她不穿高跟鞋,当初还给她买高跟鞋?
想到那双高跟鞋,她没舍得穿,当时觉得好看才没舍得穿。
后来知道顾珩的身份后,也确定那双高跟鞋很贵很贵。
她虽然没有穿过名牌皮鞋,可是知道越名贵的皮鞋越容易坏。
尤其是脚底,走路很容易磨损。
有钱人之所以不怕磨损,不止是有钱,还有人家穿高跟鞋几乎都是坐车。
像她每天要走很多路的人,根本不配穿那么名贵的高跟鞋。
她也听出顾珩话里的意思,他其实想说廉价,不知怎么又改了。
不过他说的挺有道理,便宜的高跟鞋不止外表看着廉价,舒适度也差了很多,即便穿的是四公分的跟,还是会脚疼。
“你可是大人物,我可是公司门面,制服肯定是要穿的。”
顾珩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不用问也知道是公司的安排,他又道:“那你怎么不穿我送你的那双?”
姜七月道:“那么贵,我怎么舍得穿?”
“……”顾珩:“买来就是穿的,不是供着。”
姜七月也知道顾珩说的对,可是她还是会不舍得,那么贵,穿两次估计句把皮磨没了。
“等有机会再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