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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老乡气老乡,两眼泪汪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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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遍地都是绿瓦红墙,景致与外界街市大差不差,唯独多了些江南小镇的灵气。因此朦胧诗意是真,繁华似锦也是真,更不用说这里的人都长着兽耳和尾巴,比那些慢歌艳舞都有风情。

沿着岸边一路向前,南初七已经走上了最长的石拱桥。桥下有乌篷来往,水雾袅袅升腾,渲染出河仙城的烟火气。他也探头去看,伸了手喊住坐在画舫里的人。

仙家人身在何处都雅致,乘扁舟去也如云海尘清,膝前有茶一杯、酒一盏,再听曲一首,便是这天地间一等一的闲人,不知是游了红尘,还是红尘稍了他走。

淡影朦胧的柳枝好似拂过画舫珠帘,船上人自在从容,若出其里世无双,谁是神仙,他是神仙。

但雅俗共赏。

站在桥上的南初七生怕对方看不清,特意从这头追到那头,想不搭理都难。

大声打招呼并不丢脸,丢脸的是被他当众念出名字的那个人。

南初七一直喊着“缺钱来爹这蹭”,这种恨不得让人撕烂他嘴的话,且效果十分显着,来往行人不禁驻足此地,投向了好奇的目光。

看见谢长期生气了,南初七就满意了。

与此同时,每位参与秘境的外来者,识海里都浮现出一句:

【我停我不行】对【缺钱来爹这蹭】使用精神攻击法。

……这也可以?

南初七高高兴兴地转过身,手指揪着自己用狼尾毛尖捆住的小辫子,模样又嚣张又懒散,靠着栏杆等了许久,还是不见付清乐出现。

每次都这样,付清乐不迟到会死吗?

“你到哪了?”

通信仪里很快就传来付清乐夹着嗓子说话的声音:

“到你心里了宝贝~”

南初七放下通信仪,对面就是闪亮登场的付清乐。

铃铛声近前,带来一股诱人的馥郁芬芳,他那身紫衣做得极其精致,胸前绣花挑出神秘图腾,大小生灵容纳于一方银饰中,与发冠耳坠珠联玉映。腰链修身,护腕轻巧,外罩披肩以红缎作底,花带镶边,如此超然脱俗的异域风情,好一个苗疆圣子。

南初七下意识看看自己的衣服,毫无悬念,狼族少主比他要朴素多了。

谁来都没有付清乐一半华丽。

他的身份不言而喻,会下毒,会下蛊,就算不是凶手,嫌疑也最大。但能够让他好生显摆一回,早早下线也没有什么遗憾。

当然,以上仅代表付清乐个人想法。

被迫组队的南初七绝对不允许,他说:“你必须赢。”

作案手法付清乐早告诉他了,可动机还不清楚,付清乐直到现在也不说自己的任务,两人看似是同伙,又好像不怎么熟。

付清乐是这样说的:“这才第一天呢,谁都没死,我还没动手,但应该会从晚上开始,不如趁这段时间好好玩玩。”

南初七沉默了一会,护腕下的拳头捏得死紧巴紧,“我为什么要和你玩?”

付清乐一句知道姜云清在哪吗就堵死了他,又说:“反正故事都有个过渡段,你不想去玩也能提前熟悉一下这里。放心,我顶级配置必不会让你输的。”

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南初七真信了他的鬼话。

两人顺着石拱桥走到对岸,许多和他们一样的外来者,其实没有哪个在真正地做任务,河仙城秘境可遇不可求,当然是娱乐至上。

所以他们都忽视了,城里除了随处可见的兽人,还有不少动物。

他们一走,离石拱桥最近的那家老爹面馆里,因一碗招牌豆花做得极其好吃,捕获了三个志同道合的渝州人。

外来者可以互相看见对方的名字,明芃坐没坐相,反正无人监督,她便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对着两位老乡欲言又止。

感觉大家的精神状态都很阴暗,明芃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她先看看顶着一对灰耳朵的霍无尘,脸上写满了不解:“玩得菜去坐牢?”

这名字好强的攻击性。

霍无尘差点被豆花呛死,又见她扭头看向唐沂,是根本不放过任何一个人。

“你——快爬分开送?”

唐沂从容淡定,显然就没有被当众点名的顾虑,他与这个名字有种深深的割裂感,明芃再三确认,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真的很难把二者联系起来。

挺好的,保护个人隐私。

唐沂没说,其实早在进入秘境之前,他姐姐就和他碰面了。

因着守门牛说的两人一组,三人中必有人落单,幸好夏长缨赶得及时,唐多令能他和一起。

但取名的时候,不记得是谁提议,要有一个可以分辨同伴的名字。

所以唐沂荣获了“快爬分开送”。

林愿景是“别跑一起送”。

姐姐是“闪开我来送”。

夏长缨是“抱团都去送”。

难怪说大家的精神状态都很阴暗,唐沂自己想想也觉得没错。

就像刚才听到的,【我停我不行】对【缺钱来爹这蹭】使用精神攻击法,也是蛮不赖的。

唐沂安安静静地吃豆花,根本不在意别人如何。霍无尘实在忍不住了,丢了勺子道:“火辣母蟑螂,你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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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馆里相当热闹,但他们竟是场上为数不多的兽人,从最初的疑惑、恐慌,到各自埋头品尝豆花,完美融入了这里的氛围。不是接受能力很强,而是渝州人民有种与生俱来的松弛感。

因此各种动物都能上桌吃饭的事实已经影响不了他们,更不用说在后厨表演功夫拉面的伙计还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熊。

霍无尘瞧了半天,可谓青年大学习。他常常观察动物习性学拳法,但在河仙城的四脚兽比人还有人性,具体来说,应该是兽人变的。

“我总觉得,那只食铁兽有个大鹅老爹。”

明芃也侧头去看,点点头严肃应下,问了一个苦恼已久的问题:“蜀郡真的人手一只食铁兽吗?”

霍无尘更加尊重,“蚩尤的坐骑啊……”

他有一对灰棕小耳朵,身后拖着条黑白相间的环形大尾巴,正是蒙面大盗小浣熊,听说还会偷人面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明芃偷偷收回目光,她的卷轴上就有一条关于城里失窃的规则,好多居民发现自家粮仓被盗,可能是老鼠……也可能是霍无尘。

相反的,霍无尘和唐沂也有一条指向明芃的规则。

“白兔子身上藏着秘密,老乡你这怎么是棕的?”

明芃没有抬头,不过长耳朵搅在了一起,是在嘈杂的环境里,听到了特殊的声音。她面上不显,说:“因为我是白靴兔,和家兔不一样,我比他们跳得更高、更远,而且一到冬天毛色会变白。”

霍无尘摸着下巴思考良久,“这么说,那你就是白兔子。”

明芃知道什么,她身上藏着什么秘密?

可明芃机灵得很,她有一条别人都没有的规则,如果她把卷轴内容说出来,其他人也都知道了。

老乡气老乡,两眼泪汪汪。

明芃双手交叠撑着下巴,故作犹豫地说:“你一看就是从外地来的,城里才发生了这种事,居民们大多都顾忌客人。”

唐沂虽不是受到邀请的客人,但他的原型为豹,卷轴上明文规定,看见他这种强食动物是要跑的。

明芃知道,好多规则都在引起对立矛盾,不限于居民和客人之间,还有天敌之间,现在又多了一条,是兽人和动物之间。

她的任务是阻止非人阵营“返璞归真”的计划,自愿变成动物的兽人认为,这样才能营造出一个和平的河仙城,可随着时间推移,兽性将会彻底爆发。

那条关于弱肉强食的规则,似乎就在提示这样的下场。

所以她猜测,部分受害者被完全兽化的人杀掉了。

霍无尘想不到更深层的一面,看在老乡的份上,傻乎乎地托盘而出:“我是城主请来的仵作,协助官府破案的,每晚我可以查验死者的死因。我的卷轴上写了,受害者的家属说,他们死前都曾发过疯。”

“发疯?”明芃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变成动物的兽人会兽性大发,可他们不应该才是凶手么?又怎会落到被害的下场?

“那有没有被咬死的?”

但转念一想,猛兽伤人只会咬得连骨茬都不剩,霍无尘看不见的,不代表它没有发生过。

所幸霍无尘迟疑地点头,“有的,而且不止咬死的,死因可多了,让我感觉……”

凶手不止一个人。

明芃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接着又看向唐沂,“那你是干什么的?”

唐沂不像霍无尘好糊弄,从一开始就知道明芃在套话,干脆以沉默应万变。殊不知,队友有点笨笨的,霍无尘替他说道:“他啊,他是清汤大老爷。”

唐沂:“…………”

明芃:“…………”

懂了,他的身份也是查案的,比大部分人都有优势,在城主组织每日投票时,他可以不顾票数直接投一个人出局。

只不过迷雾重重,处于互相试探的阶段,这样强大的优势目前还没有用处。

但到了后面,唐沂绝对能杀得六亲不认。

三人一番交谈下来,成功让大家的卷轴又更新了内容:

受害者的家属说,死者死前都曾发过疯。

以及不知何时出现的,由其他人触发的规则:

有些秘术可以让人产生幻觉;

小心会唱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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