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逃不掉,只能先继续在这待着,一年又一年,我讲着讲到快吐的罗宾佐故事,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在他们眼里,那是又新又精彩的故事。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下他们的信。
记不清是第几年,我遇到了苔丝。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姑娘,她和别人不一样。
每次我讲侠盗的故事,她都会问我――为什么侠盗不回家?侠盗的家在哪儿?
有一次我生病了,院长怕传染,把我锁在屋子里。
是她带着其他孩子们,顺着窗棂爬了上来,在窗户口轮流给我唱歌,我的病很快地就好了。
接近月圆之夜前的一天晚上,她偷偷跑到我的房间和我说,她肚子里有小人。
她才十四岁,这座修道院里,除了我外,唯一有着明亮眼睛的男人,就只剩院长。
她说,她想回家看看父母,能不能让侠盗先生送她一程。
我说,太晚了,侠盗先生太累了,过两天再说吧。
苔丝的尸体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
她才14岁,挺着那么大的肚子,道路的两侧是无数血红的蛛眼,她又怕黑。
她两天走了25里,没有哭,没有蜘蛛咬她,她是流血流死的。
我把她的尸体背回来,放在盛开的花圃中,蝴蝶会停在她的鼻尖上。
她就好像睡着了。
院长和嬷嬷说,怀孕了更好。
我站在门口,从那天晚上,站到了第二天晚上。
我没见到她的尸体,我只看到了一桶桶紫红的葡萄酒。
苔丝是个好孩子,我是个坏人。
我这辈子把无数人骗得家破人亡,偷走了无数人珍爱的东西。
所以我才会家破人亡,所以我才会失去珍爱的东西。
我赎不尽我的罪。
我这辈子骗了所有人,什么好事都没做过,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可是我求求你,说真的,我求求你,看到这封信的人,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求你,我这辈子都没求过任何人,但是我求求你,救救他们,救救孩子。
不要做和我一样的混蛋。
和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证据,我在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记录了792个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贯,外形特征,胎记等等。
他们的信,我一直藏着,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试着找到能证明他们身份的遗物,一共93件,我列了个单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着,等待着有一天能够逃跑,有一天能够将这些公之于众。
我要把他们每个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托你帮我,因为我做不到,我又要违背誓言了。
你知道吗?一周前,我听到一个消息。
这座修道院在此竖立了五十五年,应该搬迁了,我终于能离开这。
只是我带不走任何东西,因为他们要摧毁这里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只能把这些东西留下来,留给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够有能力的话,请救救这些孩子,这样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样,力有未逮的话,至少,把这些信和遗物还给他们的父母,送他们回家。
我本该走的,可我想,假如发生什么意外怎么办?
假如这些证据被教会发现,被破坏怎么办?
假如我那些同伙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这些证据,去教会领取赏钱和宗教裁判所对他们的追杀怎么办?
别笑,他们真的干得出来这种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专业的骗子,一个传奇的小偷,我永远做两手准备,万无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这些孩子,来保护这些证据。
这简直不像我该干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这是我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我有一身肮脏的血,我只求把它们流干,能换来正义。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请在这为我竖起一块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请写――
‘送你们回家的归途,我走完了’
如果没有的话,请别这么做,我的孤魂会永远留在人世间,没有我,他们会害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