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内容的资料来自学术期刊,一手文献来自敦煌地区考古出来的唐代沙州地方府衙的相关票据单。
以养马为例子,唐代有“公马”和“私马”的区别。那么具体到了一个地方后,相关机构要怎么养马呢?
我这里就以沙州府衙和豆卢军为例子来说明。
先说公马和私马的区别。其实马本身没有本质区别,真正的不同在于谁出钱。公马是走府衙的账,最后都会汇总到长安的户部。而私马则是不知道走谁的账,除了“正规养马”的专款外,其他账目只要有需求,都可以作为养私马的钱款来源。
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只说养马的政务流程,这里公马与私马是一样的。
比如说现在是一月份,而按照规定,某匹马所需的一个月草料,由专员一次领出。按月结算,按月考核。
而一匹马每天大约要吃0.03石精料、约0.1石干草,一个月按30天算,就要吃0.9石精料、约3石干草。
这个过程怎么完成的呢?
具体是这样的:
专员甲如果养的公马有10匹,私马有15匹,那么他需要先去支度使那里领钱,10匹公马走养马专款,15匹私马由支度使看着办。
具体是多少钱呢,不知道,也不好说,这是属于衙门的专有事务,但支度使一定会按某个标准给,只是具体到某地某时候某些特殊情况,这個标准会不一样,甚至差别很大。
然后专员甲会从支度使那里得到两个表,公马一张,私马一张。比如说公马上面写需要喂养的10匹马,每1匹喂了多少草料,没错,10匹马是分开记录的。
因为战马,运输马,甚至骡子和驴,不同的牲畜,喂养标准是不同的。专员甲需要按朝廷规定的标准喂养。
拿到了钱,专员甲下一步是要去“购买”草料,而不是直接去库房里面领。
这个玩法或许在后人看来不能理解,史书也没有记载,但考古的证据,却是成百上千的例子证明这个流程的存在。当然了,以现代的眼光看类似政务,就发现古今有些游戏规则是通用的。
这可以从侧面说明,唐代的商品化或许因为封建制度的阻碍,还不是运转得那么流畅。但是将财物货币化,统一化,却已经是标准流程。
从这里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后期两税法可以顺利实施,因为原本的政务,就已经具备了这个先决条件。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账目清晰,有相对统一的执行标准,一目了然。
那么专员甲要去哪里买草料呢?
可以找官府开的草场,专门对接。或者找私人购买。当然了,也可以直接假扮盗匪去抢。
总之过程不是问题,结果才是,有没有搞到草料才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