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如此简单肤浅之例。
据早年日本的儿玉达童教授讲课时提到他所见的一部抄本,80回后情节全与俗本不同,探春的结局是“杏元和番”。
儿玉此语是他借《二度梅》小说中陈杏元出嫁外藩的典故,正与花名签上“得贵婿”之隐线相合。
据此可知,探春是远嫁外藩(清代仍有好几个属国)的王子,故曰“王妃”(俗本妄改“皇妃”,大谬!
)。
按书中所写种种制度,贾府不过是个内务府“员外郎”的等级,此级的女儿,如何够得上去只有公主、郡主等宗女才能充当的外嫁之贵人?
此中显然另有曲折情由。
第5
回《分骨肉》曲文中有两句最是紧要,莫当闲文读过——“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莫把儿牵念”;“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这是一场极不寻常的生离死别,非止为了远嫁一层而哭坏了身体,却是因为如不远嫁,则各自不得“平安”!
所以探春的毅然舍身远行,是带有牺牲自我、保全“骨肉家园”的用意的!
这事由就不是一个一般的、高兴的“得贵婿”的婚嫁“大喜事”了!
我此刻的推想是两种可能:一是充当了假公主、郡主(皇家宗女)的身份去为当时的国家外交而献身赎罪的(贾府事败获罪有重大条款)。
二是内务府旗家女儿例选,入宫当了宗女的侍女,因而随嫁成为藩属的侧王妃。
两者不拘哪个,实质皆是为家为国自我牺牲的一件异样勇敢而悲痛的大事。
探春之嫁,性质是非一般的,“桃杏”之所以相联,便悟袭人之嫁,其性质也是非一般的,有某种共同或类似之点。
大家咸知,袭人后来嫁了蒋玉菡,蒋艺名琪官(又作棋官),是忠顺王府所养的“戏子”,最为王爷宠爱。
忠顺王是贾府的“不友好”势力,与北静王乃贾府的“共难共荣”者,正是两个政治集团的对',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