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常威的礼物: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从夜宵摊子回来后,已经是凌晨一两点的时间了。
洗完澡躺在床上,苏扬的脑海里还是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些事情。
比如谷港背后的那个人,也比如那以三千食客孟尝君自居的田学兵。
只不过谷港背后的那个人可能隐藏的太深,也可能是真的谷港对他忠心耿耿,目前是没法再查出来了。
苏扬几乎把谷港查了个底儿朝天,但依旧没有现出那人的身形来。
他是谁?他在哪儿?
还有田学兵!
苏扬拿起了电脑来,在网上搜索田学兵的新闻。
这些新闻依旧还是一搜索就能出来,杀警狂魔,世纪大罪犯的标签就是田学兵的名头。
从上个世纪末到这个世纪初,总共所找到的田学兵的案件足有数十起之多。
杀警二十一人,强奸乃至于杀害他人多达数十人!
最主要的是,这家伙有着很强大的洗脑能力。他不断的给人灌输仇视警察的思想,让许多人在他被抓到之后,竟然会冒出田学兵杀人是被逼无奈的行为。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真有仇恨与矛盾260那么对着自己的目标来是可以理解,甚至就算他杀死了人,是真正的会获得他人的同情与谅解。
就比如那些被人欺辱到忍无可忍后,挥刀杀人的罪犯!
在法律上也同样存在着防卫保护的说法,虽然字面的意思上有很多人别有心机的去解读。但不得不说,冤有头债有主都是情有可原的。
杀二十一名警察,甚至这些警察彼此之间还没有联系。更强奸杀害数十人,这样的人说他是被逼无奈?
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继续看着新闻,苏扬在想如果是他抓到了田学兵的话,估计也会和廖天明那样,连给他审判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把他给抹了。
这样的人让他死的太快,是一种无法完全泄恨的行为。可如果让他继续活着,那么则又是更加恶心人的结果。
苏扬此刻所记着的便就是常威所说的那一句,田学兵不一定死了,他有可能还活着而且距离很近很近。
不管是罪犯亦或者侦探,直觉都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找不到任何的依据去证明,但最后直觉往往又是对的。
常威的直觉会不会是对的呢?
如果抓到的不是田学乒,对方必然会反驳。
苏扬甚至进了公安内网,找到了田学兵的那一起案子的案卷。
很多很多,就算是电子版的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完。
苏扬一段段仔细的看着,直到看完以后,苏扬关掉了电脑:
“田学兵所表现的任何一种反应都属于正常行为,如果田学兵真的逃走了的话,那么不可能会这么安静的下去。就算有人怕丢人,那真正的田学兵也一定要找到的,这是关乎于整个华夏警方的尊严的大事!”
“不管田学兵是活着还是死去,这么些年已经没有再发生那般恶劣的案件了。也就是说,他存在与不存在都与我没有关系,何必要多费脑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