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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米尔抱起来捧在手上,小家伙总是很好动,但是显然这个高度让他有些害怕。同把它放那个在了我的口袋里,夏洛克的大衣很昂贵,但是口袋并不是很大,米尔现在已经长胖了不少,再呆在那里未免有些挤。
“Dinner?”夏洛克很自然的拉住了我的手。
我没有拒绝他,只是在他的手指插|进我的指缝的时候有些不自然的抿抿唇角。听到夏洛克的话,我点点头:“我饿惨了。”
“去中餐馆吧,贝克街拐角的那家不错。”夏洛克走在我身边,步子不快不慢。
其实我每次带回家的外卖都是那里的,不过我觉得现在只要微笑就好了。
吃饭的时候,我给米尔要了一小碟子牛奶,他喝得很开心。虽然我看得出他渴望着桌上的食物,但是他还是太小,太过油腻的东西会影响他的肠胃。
“你是怎么来的?”我问夏洛克,事实上在半个小时以前我们还在发短信。
“走路,显然从贝克街走到这里比任何交通工具都要快。”
“是吗?”我有些惊讶。
夏洛克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左手手指在桌子上简单的画着线:“这里是贝克街,这里是诊所,如果你选择从这里的楼梯上楼然后跳过三个房顶,紧接着穿过两条马路,相信我,十分钟你就可以到。”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句话问出来的下一刻我就后悔了。
果然,夏洛克脸上展现出了“我就是知道”的表情。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仅仅是大侦探,还是人型GPS,偶尔充当移动资料库,并且熟练使用枪支,提琴拉得也不错散打也还好,听说他还完美冒充过大学教授……
我需要回忆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和这样一个人拉上关系的。或许回去我要给斯坦福打个电话。
夏洛克用筷子夹起了一颗豆子。
我也试了试,不过马上我就放弃了,用两根木棍子来苛求自己实在是太艰难,我拿起了旁边的叉子,还是这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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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的一句话日记#
今天去买戒指,很漂亮的颜色,在我第一次摸到John手的时候我就知道尺寸,完全不用担心。
这里距离John去面试的诊所不远,我可以去接他。
他问了我怎么去的,事实上,这条路到底通不通我也不知道,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我没有实践过,或许明天可以试试。
John给了我一个晚安吻,今天过得很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点击大图】
福利爪机党:
#昨天的推特整理#
Mrs.Hudson:刚才SH 终于和JW 一起出去散步了,还带着米尔 真贴心23333333
我丈夫以前要是这么好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