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的天空中,十余只苍鹰正在翱翔,天空下是空旷辽阔,青草如浪的草原,而在草原上,一支如大河般浩荡的队伍,正由东向西前行。
队伍足有十余万人,来自大小不同的十几个部落。
有脸上涂着红色染料的红脸部、有浑身涂满骨粉的白人部、有将头发烧成黑点的火灼部、有耳朵上穿刺着獠牙的穿耳部
以往,这些不同部落的野民,是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相安无事,共同前行的。
为了部落的生存和延续,他们只会彼此厮杀,争夺领地,抢夺女人牲畜,互相抓捕为奴,将敌人贩卖给丹泽商人。
而现在,他们都已经被拜火部的骑兵征服,拥有了共同的王。
一只翱翔的苍鹰突然压低了翅膀,从深蓝的天空滑向队伍中央,落在一只白色狰狞的兽角之上。
“图塔。”
看着高坐在魔兽背上,正喂食苍鹰的雄壮男子,古尔宾谄媚的笑道“按照现在的速度,用不了十天,我们就能抵达长蛇峡谷了,如果能加快一点速度,不出五天我们就能赶到。到了峡谷外,我们可以立马展开进攻,先行前往的部落,肯定已经制作好了足够多的攻城武器。”
野民之王蒙戈是拜火部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一条黑色鼹鼠皮裤,上身赤膊,皮肤呈亮铜色,肌肉如隆起的山丘,浓密的胡须系着铁环,长发涂抹了动物油脂,在脑后绑成一束。
在他的腰间,有用红色染料纹成的直达胸背的火焰图案,眼角同样有红色的火焰纹身。
他一边用草原鼠肉喂食苍鹰,一边轻蔑的说道“你们丹泽人,不过是一群胆小鬼,只会躲在城墙上放箭,根本没胆与我们草原人正面作战一旦失去了城墙,你们不过是任我们追逐宰杀的猎物”
“是是是”古尔宾献媚的笑道,“与草原骑士相比,丹泽骑兵的确不堪一击。尊敬的图塔,您请放心,只要有了攻城武器,巨石要塞的城墙瞬间便会被砸的稀烂,而现在那里的守卫,只有艾弗里尔郡的士兵,就凭那点人根本无法阻挡您的大军。至于南境,那就更是草原骑士们的天下,您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小老鼠”一名骑在马背上的野民对他嘲笑道,“你以为没那些机器,我们就无法攻破你们的城墙吗,你们的城墙根本拦不住我们你们丹泽人,全都是些连女人也不如的胆小鬼,除了会造些东西外,只陪成为我们的奴隶”
古尔宾身行消瘦,颧骨突出,两颊凹陷,外加长着一双老鼠眼,因此野民们都轻蔑的称呼他为“小老鼠”。
面对血盟卫的嘲笑,古尔宾虽然心中鄙视,但脸上却依旧一脸献媚的笑容。
血盟卫类似誓言骑士,是蒙戈图塔的亲卫。这群家伙足有五百余人,个个体格健壮,犹如人形铁塔,是所有野民中,地位最高的一群人。
只是在古尔宾心中,这群血盟卫和所有野民一样,都是一群除了争斗外,一无是处的蠢货。
关于野民,他曾听过许多传闻,但任何传闻,都不如亲眼所见更让人震惊和鄙视。
当初随他一同出使多嘎米亚草原的四名骑士,除一人死于疾病外,其余三人全都死在这些血盟卫手中很难想象,有人用餐时不用歌舞助兴,而是以搏杀来取乐。
咚咚的鼓声吵的人脑袋发疼,女人们端上不知用什么香草腌制的兽肉,一边用餐,一边看着血盟卫的争斗。
有的争斗是挑战,打败老的血盟卫,从而成为其中一员,拥有更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