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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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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人们回来了...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大块,再用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大,‘华丽’,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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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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