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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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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孙志新伸头往竹筒看,乐了。

伯纳手里的只大竹筒里装满了肥胖的竹虫,全像蚕蛹样在那里扭动,猛眼看上去万头攒动着挺恶心。但孙志新知道,这玩意儿瞧着像蛆虫样让人不喜,实际上炸过以后是道美味,又香又脆不说,还特别营养,富含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矿物质、维生素,实在是好东西,最适合用来佐酒。

孙志新不是女人,他是那种非常阳刚英武的男子,不惧软吧吧绵哒哒的长条状肥胖昆虫,吃这玩意儿孙志新点心理阴影都没有。以前去广宁旅游的时候他就吃过,价格还特别贵,当时就没吃过瘾。而且在广宁吃的是人工养的,看着像发育不良样,哪像伯纳手里竹筒里装的,全天然绿色无污染,只只全是乳白色,肥胖之极。

至于眼前这里史前野人,怕是没有吃这种外形可怕的昆虫的心理阴影。上次布库和鲁高因啃鹿头的时候就把孙志新雷坏了,觉得就算是自己都无法做到这么强大的地步。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能接受吃竹虫。没见伯纳那仨喜笑颜开的掏了下竹虫,又乐颠颠的跑来让孙志新做了来吃?这就是证明。

好东西啊!孙志新心里高兴坏了,忙烧开水,将竹虫倒进烫死,再换水洗净。

然后往陶锅里倒上油,这是他最近熬炼的动物油脂,想着时不时可以煎炒或是焖炸什么的改善口味,此时正好拿来炸竹虫。

竹虫下锅,顿时被滚油炸得噼啪作响。白胖的竹虫全被油推得满锅翻滚。

油炸的手法没人见过,所有人全都大感兴趣的围着孙志新开。康的鼻端飘过浓烈的香气,禁不住脸上动容,纳鲁家的吉玛果然像奥格说的那样,有手很特别的烹调食物方式。那东西看着就是虫子,被他这样弄,竟是香得出奇,料想味道会很好吃。

大约炸了三分钟,全部竹虫都已经被炸成金黄带棕的颜色。考虑到接受度的问题,孙志新将它炸得略老些,口味接近香脆带焦,然后再将余的油滤出来。竹虫脂肪含量高,炸过之后油不会消耗,反而会变。再撤入盐粒,用力颠抛陶锅将盐拌匀,出锅,就这么简单。

“来,试试。”孙志新指指碗里的油炸竹虫,觉得这是自己到了这里以后做得最好的道菜。因为人制做它的工艺仅需要油炸,佐料也只需要盐和花椒,没花叔的话有盐就凑和。它的制做简易和原味的鲜美才把事情变得这么好办。

就见油炸过的竹虫不再软绵绵的,而是呈黄金色的肉条状,不再狰狞着而是让人食欲大起。

所有人早已经被炸制过程中飘出来的香味引得口水横飞,听说可以吃,立即冲上来哄抢。野人嘛,去他的餐饮礼仪,在这里就没这说法。孙志新见狼肉少,赶紧拿石碗抢些给纳鲁留着。

“啊哟!真香!”里肯吃得满嘴生香,只觉又香又脆,微微带着股焦糊味道,还有股咸津津的咸香,嚼在嘴里竟是回味无穷。

“唔,唔!”布库嘴巴明明不得空,还要得瑟:“我说过吧,我吉玛做的东西最好吃!”

奥格的朋友边吃边感叹:“奥格,你吉玛真是很强啊……”

奥格抬了抬胸,瞅了孙志新眼,继续埋头苦吃,面上难上控制的露出自骄傲的死样子。

康则在拍着大腿大赞:“太好吃了!纳鲁,难怪你要把他藏起来,换了我也会!就这个本事,我还没见过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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