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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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摩擦就抹杀他的优点。想到这里孙地新不由得看了纳鲁几眼,心胸像草原样宽广的男人让人没法不大生好感。
随后泰格就跟奥格起钻进孙志新的帐蓬,泰格肩上扛了老大的只牛后腿,看来就是今天打猎的功劳。
奥格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口就皱皱眉头,然后咋巴了几下嘴,仰头饮而尽。而后随后又倒了两杯,杯递给纳鲁,杯却是递给了泰格。孙志新瞧在眼里,只觉得暗笑在心,奥格这个别扭孩子再别扭也跟其它的普通人样,心里重英雄识英雄,看来泰格今天的表现必定十分优异,才用自己的英雄行为征服了奥格这个别扭娃。想到这里不免又有些吃味,啥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去打猎,也表现下?
泰格举杯喝了口,也像奥格那样皱眉,看来时半会儿的接受不了野菊花的味道。
“什么味道?”泰格问。
“野菊花。”孙志新答道,又跟着解释:“野菊花用来泡水喝,可以清热解毒,像你们这样整天顶着烈日奔波的猎人,最应该喝它来败败火。听我的,喝些,喝几口就会适应那个味道,然后就会发现它苦中带甜,清新而宜人,味道其实挺不错。”
纳鲁与泰格听得似懂非懂,倒是知道孙志新专门为他们准备了这个什么菊花泡的水是为了他们好。两人心中都涌起被人关怀的温馨感觉,喝完了杯中的之后自己又去倒了菊花茶来慢慢喝。还别说,水里有了野菊花的味道,初初觉得不习惯,但喝几口以后当真从那股子草药味里尝出股清凉甘甜来,倒觉得比白水要好喝些。
特别是孙志新把菊花茶的温度放得恰到火候,即不是烫得难以下咽,也没有用河水把它镇得冰凉,因为打猎是剧烈活动,扛着沉重的猎物赶回营地同样也不是轻松的事,所以喝太过冰凉的东西对身体不太好。反而是这种要温不温的,喝着不烫嘴,喝下肚以后慢慢的那股凉意就自腹中散发开来,身体就凉快了下来。
啜着竹杯里的菊花茶,时之间两人都觉得孙志新贴心到了极点,身边要是有个这样的人相伴,是生中最幸福的事。两个男人便不约而同的看了眼孙志新,又看向对方,眼里电火花噼啪四射。
轮眼神的较量孙志新没有看到,注意力全在陶锅里蒸着的青眉鸟上去了。而奥格又着实眼馋他的瑞士军刀,孙志新无耐只得递给他,奥格就兴奋的打开刀片,用种近似于膜拜或是实验室做手术样的表情去切牛腿。布库自然是紧巴着自己的哥哥,专注的看他切牛腿,模样让孙志新联想到现代游戏机室那些没有钱买投币,就在游戏机旁边全神贯注的看别人玩游戏的孩子。其中的相似何其接近……都是这么痴迷而神魂颠倒,像是那个正在切肉的就是自己样。
孙志新个没忍住,顿时笑得肚疼。哈哈大笑声中,纳鲁与泰格都回眼过来瞧他,眼里的宠溺和纵容居然也般无二。
晚饭是木耳炒肉,和昨天晚上样的清爽拌菜,主食是那只牛腿。孙志新这次用了巴西烤肉的办法,将牛腿架在临时的架子上转着烤。边烤边往上层层的刷肉酱,烤熟面上的层就用瑞士军刀割下来,如此循环。
像这样烤肉法,最妙的地方就在于刚烤熟就被取下来食用,不必等到整条腿完全烤熟后变老,完美的保留了鲜美的肉汁,吃在嘴里点都不会感觉到绵软嚼不烂,当真是又嫩又好嚼,配得孙志新配制的蘸料,吃得所有人大呼过瘾。
便见那条牛腿在火上不停的转动,肥美的油滴时不时会滴进火里被点燃,暴起小团橙红的炎焰,又散发出带着焦炭味道的烧烤香气,像美酒样可以醉人。整条牛腿被烤得皮面上微焦,油汁满布,色泽是明艳艳的金黄里透着红,吃到嘴里是鲜嫩油滑,让人连舌头都想起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