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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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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取了个名字叫清河。又觉得哥本的脚程快,对那条昏不拉叽的浑水河了解得最,就叫他给那条河起个名字。

哥本得了这个殊荣很是兴奋,张嘴就来:“黄河!”

孙志新听,差点没被雷得晕过去。中国的两条母亲河流之的黄河之名就被他这么剽窃了。

“不行!”孙志新坚决反对,叫啥都行,就是不允许叫黄河或是长江,简直是侮辱这两条母亲河流在他心目中的神圣地位。

“那叫什么?”哥本呆呆的问。

孙志新眼珠通乱转,即然有清水河,那么这条像孪生兄弟样河流就叫浑水河。正好到后头又殊途同归合并到了处,就如兄弟俩亲密的拥抱在起那样。

“就叫浑水河。”孙志新道,又把如何想出名字来的理由说。

哥本楞楞的道:“那为什么不叫弟亲河?都流到起了,抱得很紧啊。弟亲比兄弟还亲,就像你和纳鲁样。”

靠!哪壶不开他偏拎哪壶。想像着自己和纳鲁在春光灿烂的鲜花与微风中飘逸,以电影经典的慢动呈y字形从两边奔跑到起,然后汇成条河,拥抱、翻滚、激出许浪花,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互相溶为体这么流下去……我他妈先吐个先!雷死人,酸死人,恶人死人!唯有代湿人骚客及下流才子才能想像出来的东西,哥本居然也想得出来雷人?!孙志新面容扭曲,脸色青白的看着哥本,直接就扑上去想打人。

大约是孙志新面目太过狰狞,哥本妥协了,低声不满的嘟咙:“浑水河就浑水河,干嘛那么凶?”

阿尔法在边笑得抽气,边幸灾乐祸的看向哥本。从出去趟到回来后,他就喜欢看哥本吃瘪。

找粘土是无望了,剩下来的事就是野餐。嗯,貌似折回去做晚餐的时候也不够,那……纳鲁和泰格,还有别扭娃奥格三人就自求福吧。

将熊皮展开,找个特大号的石头铺上,无视熊皮的可怕模样,将油炸竹虫、煮芋头、油炸芋头条,还有布库猎回来的蒸青眉鸟肉摆上去,最后人筒河水镇过的酸甜剌梨汁。嘿,还挺丰富的!

行人过来坐下,开始大吃大喝。

油炸竹虫十分美味,三个小鬼倒是吃过,不过阿尔法和哥本没有吃过,吃之下不由得大赞,学着孙志新的样子削了尖木棍戳着吃。

三个小鬼见两人喜欢吃竹虫,倒也知道谦让……嗯,真实的情形是孙志新当真把油炸芋头条做出了肯德基的味道,把它炸好过后拿盐沫拌拌就成了道独特的吃食——它表面酥软微脆,中间绵软可口,虽然没有土豆条的粉质感,却有芋头独特的沾滑柔韧,配着表着的细盐沫和油炸香味,确实很可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小鬼头们好像都特别喜欢这种口味,尝过之后就放弃了美味的竹虫,改为攻击芋头条。

阿尔法带得有糖汁,孙志新向他要过来用那玩意儿蘸着煮芋头吃。煮芋头加糖汁,甜甜软软的很糯,又芋香十足,满嘴顺滑的同时还有种微微黏牙的舒服劲儿,不仅小鬼们喜欢吃,阿尔法也喜欢吃。像这么吃它,风味很像甜点,非常不错。

“好吃!”哥本道:“难怪族里现在都传说你的手艺好得不得了,果然是真的!”

阿尔法点头,微微眯起独眼,吃芋头蘸糖吃得很开心。竹虫他也喜欢吃,正拿哥本给他削好的尖木棍对着竹虫挨个的扎过去,直到捅了串才慢慢的挨个嚼。在此处野餐的气氛实在太好,无论大人小孩都露出了平时不容易被人看到的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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