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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陶锅同时往外冒香气,人还好点儿,毕竟嗅觉没动物那么灵敏。小家伙就受不了,开始抬起头来,敏感的伸着鼻子四处嗅,寻找香味的来源。

孙志新得意的冲它挥舞勺子,也不理它能不能看懂手语,就冲它比划手势:小样,知道爷的厉害了吧!赶紧过来亲近我,不然晚餐没吃的!

小狼当然不理会他,反倒因为他挥舞勺子的举动后退了步,警惕的瞪着孙志新。然后又慢慢的放松,准确的用灵敏的鼻子找到了香气来源,开始很不争气的冲着那边流口水。

它那模样逗到了孙志新,孙志新开始边无意识的在汤锅里搅着,手撑着下巴在寻思给这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

小狼?

太直接了,不好,放弃。

沃尔夫?就是英文里狼这个单词wolf的音译。好像也不好,太西洋化,显得很假。

闪电?等它长大了,奔跑起来肯定疾如闪电。

不过这名字实在忒俗气了些,像烂俗的电影里的犬只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给它?让它姓孙?成为老孙家的员?唔,这个想法不错。以前大学有哥们儿,家里的那只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个大名叫季常。那哥们儿没事的时候就季常、季常的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唤弟弟或是唤儿子呢……不过在孙志新看来把自己的姓冠在只狗身上没什么不妥,真心对待犬只的,会把它当成家人,是家庭里必不可少的份子,它能给主人留下许美好的回忆。如此唤它,显亲近。

得,就让它姓孙!

那么,孙啥好呢?

孙志新撑着下巴想了半天,总觉得那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眼眸很像纳鲁。不被逼出红绿的怪异双瞳的时候,纳鲁就生得有那样的犬科动物样的棕瞳,温润、专注,可以看得人心里悸动不已。而狼的双瞳在夜光被灯光直射时会映照出红绿的瞳色,也跟纳鲁狂躁的时候差不。

怪了,为什么纳鲁的眼睛这样像狼?难道他身体里有狼基因不成?这个念头在孙志新心里闪而过,觉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谭,便略过这个念头去想别的:

不如……

孙志新无良的笑了,最终给小狼定名为:孙小鲁。

以自己的姓,加上纳鲁的名字,最后得了这么个绝对中国式的名字。

孙志新大乐,又开始对着得名为孙小鲁的小狼挥舞勺子,张嘴比着口形无声的唤:孙小鲁,爷决定像疼儿子样疼你!

结果,当天晚上纳鲁和泰格、奥格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差不都快十点了。

孙志新先头强撑着眼皮还缩在帐蓬里偷偷的缝皮革衣裳,过了阵实在坚待不住,火堆发出的火花实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么眼疾,以后变成瞎眼老头子什么的。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缝制,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资料,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借助它来改变部族的现状。

小狼,呃,孙小鲁显得很安静。来是吃饱了;二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让它的腿伤不再那么疼痛;三来野生动物的感觉都是极度敏锐的,段时间呆下来,它感觉不到孙志新的恶意,且这个两脚怪还让它不再那么疼痛,又弄了食物给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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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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