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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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咦?为毛有这种想法?
狐疑的去看这两人,觉得就算是当人媳妇儿,好像也是哈里斯像点。迪塞尔太冷硬野性,当不像媳妇儿。
这都是在想什么?孙志新甩开脑里的奇思怪想,问迪塞尔:“大奔,你和你爷爷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理应该对这个洞很熟悉,对吧?”
迪塞尔点点头,道:“是比较熟。大的通道我和爷爷都探查过,小的通路和支路岔……岔……路我小的时候去玩过,记得些,大数不记得。”
孙志新心里喜,别的不说,个比较靠谱的向导已经有了。又问:“洞里能不能找到吃的?”
迪塞尔不假思索的道:“不能。水源我倒是知道好几个地方都有。”
“真的点都没有?”孙志新大失所望。
迪塞尔仔细想了想,道:“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吃过蝙蝠,它的味道……不……不太好。可以用它们当食物倒是真的,吃得的话,能吃……吃饱。”
孙志新嘟咙道:“那是你们不会弄,它丑是丑了点儿,也是肉啊……人家白毛女吃它就吃了好年。”
这话说得,好像白毛女喜儿很喜欢吃蝙蝠似的……可以选择的话,她想吃那个吗?
迪塞尔被孙志新的话雷得酷脸抽搐,都没兴趣去问白毛女是谁,又道:“我记得爷爷曾经下到最底下的地下河边上去捕过鱼,虽然我也不喜欢那个味道,不过可比蝙蝠的味道要好得。哦,狼里面有几只特别喜欢吃鱼,像银星就是。”
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银星抬头看了人眼,发现是自家变成了两脚怪的头领而不是那个食物的孙志新,就又蔫头搭耳的趴下了。
孙志新却是大喜:“有鱼?!”
“有。听爷爷说起来,还不少。”
理应该不少,不然以大奔爷爷那个时代的拙劣捕鱼手段,数量太少的话将会很难捕足到它们。
“那地方能下去吗?”孙志新追问道。
“能,不过不太好走。我知道条路,爷爷带我走过,人形态能攀爬下去,狼的样子就下去不了。”
“太好了!”孙志新喜出望外:“来,给我说说怎么去到那里。他姥姥的,爷去找吃的!不仅要把部族吃空的份量补上,还要养活你们这群四只脚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跟我妈在电话里聊天,我妈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回家,对她哪里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