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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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我们居住的这个洞穴,正试图攻进来抢占。这帮子混蛋!”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找了个还没被堵上的观察孔往外看去。
透过厚厚的冰墙,果然看到外头有群野男人包围在冰墙外,举着手里石制武器和木制武器在那里敲打冰墙,意图攻破这里冲进来。那群人的数量还不少,足有三、四百个之,观其量似乎比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加起来还要略些。最重要的是在那群人里没有看到老人或是孩子的存在,群人看上去全是战士。
那群野男人和孙志新初见到泰格和纳鲁不同。怎么形容呢?初见纳鲁和泰格及族人时,虽然也觉得原始粗野,浑身都透着股子野性的气息。却不像洞外的那个所谓的梭矛族样,乍眼看就觉得残暴凶悍,散发着股最原始的赤祼祼掠夺杀戳气息。
冰墙外的所有人,甚至包括些裹着兽皮的女人,全都粗壮高大,露在兽皮外的皮肤粗糙硬实,肌肉发达贲起,动作的气息过于人类的气息。而且他们全都全身绘着种古怪的彩妆,覆盖了整个头脸和皮肤,看上去暴虐诡异不堪。
孙志新倒吸了口凉气:“这就是梭矛族?”
“对。”纳鲁道:“个不生产,只掠夺的族群。他们什么都吃,包括自己的族人和战败的敌人,还喜欢收集对方的牙齿或是腿骨来装扮自己。”
孙志新本能的寒了寒,再次抬头往外看去,果然看到有人胸前挂有类似于人类牙齿样的装饰品,也在其它人的腰间看到头颅骨和大腿骨。
以前从没见过这种真正的原始种族,孙志新心里本能的又厌恶又有些惧怕,下意识看了看冰墙的厚度,又向自家的两个鲁玛身边靠了靠,心里才觉得安定些。
纳鲁伸手揽着孙志新的腰,道:“别怕,有我在。”
泰格也伸手搁到孙志新的肩头上,道:“嗯,我也在。没事的,你是要心里怕,就去营地那里休息会儿,这里有我和纳鲁看着。”
孙志新定了定神,惧意已经恢复过来。他没那么脆弱,只是平生头次见过这样凶悍的种族,说不怕是假的。只不过孙志新骨子里也不是个怕事的,短暂的惊惧后迅速收拢自己的心态,皱眉道:“说什么呢?有我的男人在这里顶着,我往后缩的道理?别忘了,我也是你们的男人!该战斗保护自己人的时候,我绝不会退缩!”
泰格挑了挑眉,纳鲁用力紧了紧孙志新,两人皆笑起来。纳鲁又笑道:“我直知道我家吉玛是个勇士。”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同事的儿子满双月请吃酒,俺挺着重感冒头晕脑涨的去了。
到了酒店,本来干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来,无意中看到了朋友的小儿子——很白、很嫩、很水灵的个小娃娃,穿着青蛙皮那样的连体套装,粉粉白白的跟包子似的躺在婴儿车里。我低头看了他眼,这小子嘻的声就乐了。
我瞧,嘿,这娃倒可乐,心里便开心了,感觉连感冒都好了许。
其实很想抱抱他,感受下小婴儿那种软软的感觉,可又知道自己在感冒怕过给他,只好离他远远的喂他东西吃。
当时也没觉出啥来,喂了他半颗咸鸭蛋就走了。
结果前脚跟走,后脚半分钟不到,就听到同学的老婆尖叫:“谁喂才两月大的孩子吃咸鸭蛋黄的?!想杀人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