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到赵家的那三个月,她都是这样的,青春亮丽、与众不同,引得赵家三姐妹艳羡的目光。
就是那个铁血硬汗著称的男人,每次看到她时,耳根后面也是隐隐泛着红色,故作冷峻的别过头,从来不肯仔细地看她。
那个时侯,她一直都有些看不上,那个要与她成婚的土包子一样的傻小子的。此时正值六十年代中期,她只个是不不谙世事的天真少女,脑子中有的只是歌德拜伦梦幻的诗篇。
对于即将来临的社会政治变革,一无所察。
她只是怨恨着,为什么父亲要回国,为什么突然要把她送到这个生死至交的老友家中,为什么要逼她嫁给那个她根本就看不上眼的乡下黑小子。她的父亲在美国是出名的机械学教授,却非要带着她和妹妹回到这个,在她看来处处都是尘土的故乡。
她的神彩飞扬,少女情怀,终结在与他成婚后。在那一日一日的寂寞中,慢慢消磨去了她的棱角与光亮。李云妮闪亮着黑玉一样的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这一世,都变了,一切都将不同。上苍给了她重来的机会,她,李云妮发誓,此生绝不负他,失落的幸福,她要在这个伊甸园中重新找回。
“咦,李云妮?你,你怎么独自一人站在这里?那个,你昨日刚来,还不熟悉这里的环境吧?那个,天色还早,你饿了吧,我,我去给你升火作饭。”
客厅门口传来赵振华的声音,简短的几句话说得结结巴巴,磕磕绊绊,四十年的夫妻,不必回头,李云妮就知道是他,她的老公赵振华。
记得她曾经看过一篇关于邓丽君的报道,上面记载着曾与邓丽君有过一段感情的男人在邓丽君逝世说的一句话,“在我眼中,她只是一个女人,却命中注定,她要成为所有人的传奇。”
赵振华,在她眼中,只想把他当成自己的男人,却注定他要是天空之上谱写出的传奇。
他,战场上指挥若定,沉稳有度,曾驾驶着第一台枭龙战斗机深入敌人腹战,战功彪柄,被称为天空铁鹰,五十岁时就被授予大将军衔的军界精英。
在这个时侯,还是一个楞头青的傻小子,只会对着她傻傻的看着,手足无措的脸红。前一世,她只觉着他又傻又笨又呆,现在,只是听到了他的声音,心头就不由自主的泛出了甜丝丝的滋味。
不知为何,李云妮想起了她妹妹在她病床前说过她的话,对着她如日暮老僧一样的死寂,她的妹妹李丹菁恨铁不成钢的吼着:
“李云妮,你还真就是个贱的!一辈子就指望着爱情的滋润过活了。
再遇他【2】
“李云妮,你还真就是个贱的!一辈子就指望着爱情的滋润过活了。得之,你幸,不得,你病。你要受不了那寂莫,当不了军人的妻子,就学着我,干脆离婚。偏偏又这么矫情,死守着面子不放。作人作到你这份上,活该你痛苦一辈子,还要再害人害己。你就这么慢慢等死吧,没气了,也不要再叫我来看你一眼。”
说完那句话,李丹菁就怒气冲冲地冲出了病房。至她死时,也未见她再来看她一眼。赵振华看她只是站在镜子前发呆,不动不语,心中有些担心,迟疑了一下,从门厅走了过来,停在她的身后,问道:“李云妮?你怎么了?是不是不习惯山村的生活?想家了吗?还是这里的早饭不合你口味?”
云妮转过身,全神贯注的看着他,仔仔细细的审视着他。
赵振华继承了赵家人出色的基因,眉毛那样浓密,眼睛黑亮有神,笔直的鼻子,坚毅的下巴,不是到了二十世纪后,普遍审美观上那种如奶油般精致的漂亮,而是很有男人味的那种英俊,精装的身材包裹在旧军装里,挺拨笔直。
前一世,她初见时,只远远看着一块黑炭就失望了,完全没有注意过他的长相,原来他是这么有味道的男人。到底以前她都错过了什么呢?
嫁给赵振华四十年,居然从来不知道他还会烧火作饭,就算是早开始相处的三个月,每次见面,他也只是冷着一张冰块脸,低垂着头,客气的说几句“你好,吃了呀,早点休息。”这一类的话套话。
他们从来就没有单独相处的时间,更加就不了解他了。“你会作饭吗?”
李云妮狐疑的目光看着他,问出这一句话。听到李云妮的问话,赵振华崩紧的身体放松了一些,她要再不说话,他就真要落荒而逃了,对着她那双漂亮的丹凤眼,他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摆,比军队最严苛的训练还要让他觉着紧张。
赵振华腼腆的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是,我们赵家的男人从小就被爹当成士兵操练,个个都会洗衣作饭。那个,我听说,你以前早上习惯喝牛奶吃面包,那个,咱们家的羊刚产了奶,要不你试试羊奶?我问过孙二嫂子,她说熬开了以后,放点杏仁茶叶去去味,比牛奶还好喝……”
赵振华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觉着说着话,也不管李云妮有没有注意在听。
第2章
恋耽美
正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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