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是重要的事,上个星期一去地检署递诉状後,今天下午我接到地检署的电话,询问我被告的进一步相关资讯,因为我只有在诉状上填写她的姓名和电话。
「请问有她的生日或住址吗?」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说。
「没有,我们有口头向她询问过,但是她不愿意给。我们也不愿意以违法她意愿和各资规定的方式取得她的个资,不好意思。」
「好的我们知道了,那我们会去找之前帮你们做笔录的警察调资料。」
「好的谢谢你。」
这次电话中的对话就这麽结束了,这也就代表了我的案件应该是准备要开始跑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就心跳加速,开始了就是开始了,我不是後悔或是担心,而是我知道既然决定要做这个递诉状的动作,後续就一定不会简单。
我知道这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这不是一件好事也不是一件麻烦,而是一件需要去做的事情。
第二件是神奇的事情,大约在我接到地检署电话後的一小时内,我接到来自学校教学发展中心的电话。
学校那一头向我询问说,我能不能12月份的时候帮着辅导一位大一同学国文?
会有学校辅导学伴的一个月薪水和劳保请领,并且因为是大一的内容,也只有一个月,以我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可负担的。
其实我以前大二和大三都有在学校担任辅导学伴,辅导同学作业报告或是英文作文写作,但这学期因为受伤的缘故不能继续。
我想要既然是大一同学且期末了才申请求救,肯定是很紧急又艰难的情况,当下想说自己现在脑袋和康复情况是还可以的,於是就在电话中马上答应了。
就是这样,在我持续大约四个月无法正常工作後,一个适应我身心情况可负荷的工作竟然就这样找上我了。
对我来说,这是十分神奇的事情,又惊又喜的减持不敢置信。
後续我要好好的去和这位大一同学聊一聊,希望我和她可一起平安完成这学期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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