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真的好听到让人觉得好熟悉,可林向庭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来他究竟在何时何地听过这男人的声音。
连忙把不自觉飘远了的神智给拉回来,林向庭拿着那只万宝龙的皮夹在对讲机上方的镜头前面晃了晃。
最近很容易走神,这不是好现象。
您好,我是麦当劳的员工。您的皮夹遗留在我们店里,我替您送了过来。
硬着头皮,外加莫名其妙地加了敬称说完后——不知怎么地,他竟然紧张到全身发抖,林向庭自己都想要掐死自己——就是一阵奇异的沉默。
过了一阵子还是没有声音,林向庭不禁怀疑起豪宅的高级对讲机是不是突然坏掉了,都没有人做出反应。
哈啰!请……
才再次按下对讲机说着,就看到豪宅的大铁门被人打开来。
杨晋凡走了出来,身上穿着白色的V领衫,看起来一整个就帅气到不行。
有着衣架子身材的就是不一样,气质也很重要,林向庭想着,若是自己穿这种衣服,大概只会被笑说他是在穿睡衣吧……人家穿这衣服好看,靠的就是架式!
杨先生,您的皮夹。
林向庭将皮夹往前一递,杨晋凡接了过去。
不知怎么的,看着杨晋凡的脸,林向庭觉得他的脖子开始发烫,然后这阵热度就往他的脸上冲。
杨晋凡接过皮夹后,也没有其他的动作,就一直看着正站在他前方的林向庭。
黑色的眼睛深幽得看不见底,林向庭吞了口口水,有种被人看穿、无所遁形的错觉。
他们两个就这样互相对看着,气氛很微妙。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林向庭看到他眉头微皱的如此问着。
有句俗话叫做物以类聚,看他的年龄以及有钱程度,想也知道不可能是林向庭的朋友,也不可能是他朋友的朋友,更不可能是他爸妈的朋友。
那么到底是在哪边看过他?报章杂志、电视新闻、网路新闻?还是他其实是麦当劳常客来着?林向庭想着各种猜测,不无苦恼。
看这位杨先生对自己好像也有印象的样子,所以就他从传媒上单方面看过杨先生的这个假设,很快的就被他给否决掉。
至于麦当劳的常客这个假设……看他根本就是那种会天天坐在高级法国餐厅,喝着高级白酒吃超级大生蚝的有钱暴发户,不可能会到麦当劳跟人家排队买垃圾食物。
更何况若是他是常客的话,没道理林向庭会认不出来,虽然他站在柜台的机会不多,可是要是常客的话,他一定会记住,所以这个假设也不成立。
我到底是怎么会觉得这个人很眼熟呢?
这个问题已经在林向庭的脑袋之中转了一整天了,可就是没有一个令人感到合情合理的答案出来。
第3章
恋耽美
正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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