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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珩带着林忘初去了酒吧,他们在酒吧里选了一个安静的角落,点了两瓶酒。他没有直接喝,而是打开酒瓶,先给林忘初倒了一杯。
酒吧里即使是安静的角落仍然会有隐隐的音乐声传来,于珩和林忘初挨得近,可以听到对方的声音。
“尝尝。”于珩说。
林忘初,点了点头,拿起酒杯抿了一口。
于珩问他,“什么味道?”
林忘初回答,“苦,还有点涩。”
“好喝吗?”
“还可以。”
于珩看着林忘初并不算品尝到好喝的东西的表情,不由地笑了一声,带这些小瞧的意思。林忘初被激起了好胜心似的,明明于珩什么都没说,但是林忘初还是举起酒杯,把里面的酒一口喝了个干净,然后将空调的酒杯倒过来,举在于珩面前说,“你看,很好喝,都喝光了,一滴都没剩。”
于珩面不改色地坐着,他向后靠着,倚在沙发上,问林忘初,“你在哪里工作?”
林忘初答,“就在上次我们遇见的那个酒吧附近。”
“我问的是你在哪个公司?”
林忘初指腹摩挲着杯口,他回答,“很小的公司,提了名字你也不会知道。”
于珩又问,“那是什么工作?”
林忘初回答,“就是,跑业务,你可以理解成,是销售。”
“我记得你小时候说长大了想当漫画家。”
林忘初低着头笑着,“小时候的话怎么能当真呢?漫画家终归是不太可能完成的理想罢了,说是梦想也毫不夸张。”
“嗯,”于珩答,“确实,少时喜欢的东西,长大了,也不一定还会喜欢。少时想做的事情,长大了也不一定做得了。”
林忘初没有说话,他拿起桌上的酒瓶,又往杯子里倒了些酒,仰头一口闷了。
于珩问他,“怎么喝得这么猛?心情不好吗?”
林忘初摇摇头,“没有。”
于珩也端起自己的酒杯,轻抿了一口,他评价道,“这酒一般。”
“是吗?”林忘初看着他,“你不喜欢喝吗?”
于珩摇摇头,举着他的酒杯,轻碰一下林忘初的,然后说道,“我是觉得你有心事,来带你来放松一下。”
林忘初看向他,“我看起来,像有心事的样子吗?”
“不知道,”于珩答,“我只是这么猜的。”
林忘初有些怔愣,他的嘴角轻轻扬了扬,眼皮略微抬起,眼睛瞥向于珩的时候,竟让人感觉到一次羞怯。
“谢谢你,我没有心情不好,”林忘初说,“你不需要为我担心的。”
酒吧里的音乐声戛然而止,周围的人声也在瞬间从顶点降了下来,旁边的一切突然全部消失了一样,空留林忘初和于珩二人。
于珩眄视着他的眼睛,瞧着那张脸,他觉得林忘初仿佛是在求他做点什么。那张脸,因为喝了酒而变得有些红,原本有些病厌厌的唇也生动起来。
二人就这样对视着。在这格外安静的片刻,都没有说话,音乐再次响起之后,林忘初又扭头倒满了一杯酒,咕咚咕咚喝光了,他那一瓶酒已经喝得见了底,而于珩手中倒的第一杯酒却还剩下半杯未动。
“去跳舞吗?”于珩问。
林忘初的反应有些迟钝,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呆滞,听到于珩的问话时,似是反映了片刻,才知道他在问什么,而后慢慢地、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于珩问他,“要我陪你吗?”
林忘初再度重重地点了两次头。
于珩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放下酒杯,俯视着坐在沙发上的林忘初,说道,“走吧。”
林忘初仰着头看向他,没能够立刻站起来,于珩干脆直接拽着人的手,把他拉了起来,然后,大步迈向舞池中央。
现在酒吧里所放的音乐是吵闹的,听不清歌词的摇滚乐,二人站在舞池中间不再能听得清对方的声音,他们面对面站着,林忘初的眼睛有些睁不开,眨眼的时候显得迷离又懵懂。
他的眼睛一直在追逐着于珩,于珩也低着头看着他。
林忘初的左眼眼下有一颗小痣,于珩非常清楚那颗痣的存在,因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林忘初的皮肤都非常白,他那张脸几乎毫无瑕疵,所以当你静静地凝视着他那张脸的时候,那颗位于眼下的小痣就格外引人注目。
二人动作的频率与周围的人和音乐都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在周围人都在疯狂地扭动着身体晃动着脑袋的时候,他们二人像是位于另一个华尔兹的舞池似的,身子小幅度慢慢地晃动着,脚下轻抬轻落,原本相聚半米的两人,却在不知不觉间贴在了一起。
他们沉默地互相凝视着,于珩鬼使神差地抬起了手,抚上了林忘初的侧脸,他的指腹轻轻抚摸着那颗不大却存在感极强的小痣。
林忘初在于珩抚摸他脸颊的那一刻,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他看起来并不抵触于珩这样的行为,甚至还带着眷恋和缱绻。
', ' ')('于珩借着舞池上方五颜六色的光晕打量着林忘初的神情,林忘初实在是乖巧了太多,曾经的林忘初像是一匹未长大的小狼,随时随地都在准备着撕咬和战斗,而现在的林忘初仿佛是轻易可以被拐进狼穴中的羔羊,他看起来是那么蠢,那么得没有防备,仿佛他已经站在草原上苦等许久,准备填满撕咬它的猎物的需求,他站在毫无遮蔽的山巅欢迎着想要撕咬他的野兽。
“你究竟怎么想的?”于珩问出了声。
林忘初隐隐察觉到了他在说话,于是他睁开眼,询问于珩,“你刚才在说什么?”
他的嘴里带着酒气,说话时不自觉的向于珩靠近,他们的唇离得越来越近。
林忘初不知何时抓住了于珩腰侧的衬衫,但是他抓不稳,所以指尖抓了两下之后便有想要放弃的意思。
于珩的指尖悄悄探进林忘初的间,若有若无的触着林忘初的耳肉,他什么都没说,却意思明显。
林忘初有些站不太稳,几乎是要栽在于珩怀里。
“你醉了,”于珩说。
林忘初轻轻靠在于珩怀里,他不知何时已经环上了于珩的腰,搂着他。
“你醉了吗?”于珩问。
“嗯。”林忘初埋在于珩肩颈间咕咕哝哝的,不知道说什么。但是于珩在肩膀上感觉到了林忘初发出嗯嗯的轻颤。
然后他又问,“要走吗?”
林忘初咬着头,更紧地搂着于珩的腰。
“可是你醉了,”于珩抚摸着林忘初的后颈轻轻揉捏着。
林忘初没有声音。
于珩又问,“要走吗?”
林忘初仍旧没有回答,他只是紧紧地搂着于珩,紧到于珩觉得林忘初把他当成了布娃娃。
——
于珩带着林忘初去了附近一家酒店开了间房,林忘初这一路上行走倒也很正常,只是没什么意识,于珩让他往哪走他就往哪儿走,跟在于珩后面像个跟屁虫。他也知道是谁在跟他一起走,会时不时的说出些话,像个小孩似的。
于珩把他放到床上,林忘初有些燥地喘着气,他从嗓子眼里发出压抑难耐的哈气声,在整个安静的房间里显得特别扎耳。
于珩为他倒了一杯水,但是没有喂他,只是放在了床头。然后他坐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盯着自己看的林忘初。
林忘初盯着于珩傻呵呵地乐,嘿嘿笑着。
“你笑什么?”于珩问。
“我好开心啊,”林忘初皱着鼻子,“好久不见了......好久好久了!”
“太久了......”林忘初揉了揉眼睛,“你想见我吗?于珩哥?”
林忘初侧着身,不是很灵敏地撑着床想要坐起来,他试了三次,两次都栽了回去,只有最后一次,才勉强撑了起来。
他挪着屁股坐到于珩身边,背对着于珩,脑袋靠在了于珩肩膀上。
“我很想啊,”林忘初回答,“每天都在想。”
“每一天、每一个晚上都在想。”林忘初肯定地重复着。
于珩似是自嘲,他冷笑一声,觉得现在的情景有些过分荒唐。想?林忘初是站在什么角度想的?是作为朋友,还是一个恶心的同性恋?
“我一直在等你的回信,等了很久很久,”林忘初慢悠悠地说着,“你应该会讨厌我吧?可我又觉得你应该是喜欢我的。”
“但是你怎么没给我回信呢?是不喜欢我吗?”
“你开心吗?满足吗?”于珩反问,“提起过去的事情,让你很开心吗?”
“我不知道。”林忘初的脑袋在于珩肩膀上蹭着,“我怕你讨厌我,我怕我误会了你的意思。”
“你刚才摸我的脸,揉我的耳朵,是我理解的那种意思吗?”
“你理解的是什么意思?”
“我以为......你当时会亲我。”
于珩的太阳穴突突地跳,他的胸中喷涌出令他无法自持的不堪的长达多年的愤怒与不甘。他转过身,用力推着林忘初,把他摁在床上,压在他身上,大手用力地蹭着林忘初的脸颊,把那本就泛着淡红的脸搓得更艳。
他尤其喜爱揉捏那颗小痣。
林忘初轻轻地抓着他的手腕,他的睫毛在颤抖,于珩此时终于看清了映在林忘初眼里的自己,那是一张求而不得的脸,透着他的可悲和可笑。
这么多年,于珩以为自己忘了,他以为自己早已把对林忘初的感情从生命中抹去了,可是当这个人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自己示好时,于珩才发现,原来林忘初这个人一直都在他的心里,只不过,被他藏起来了。
但是现在,此时此刻,他藏在心里的林忘初已经不受控制地从他内心的牢房里跑了出来,还点了一把火,烧毁了囚禁他的监狱。
“林忘初......”于珩阴冷地唤着他的名字,“记得我妈说过,眼下有痣的人一生都会多泪,但在那时,我认识的林忘初从来不会哭,所以我一直觉得我
', ' ')('妈说的是假话。”
“是这样吗?林忘初,我们分别后,你还会是那样从不落泪的人吗?嗯?”
林忘初似乎是被于珩带有审问的语气吓到了,他的眼帘挡住了眼睛,他的手求饶似的在于珩手臂上乱抓。
“回答我。”于珩摁住林忘初乱抓的手,“你会哭吗?在离开我之后。”
林忘初紧咬着下唇,他的呼吸突然变得没有规律起来,他的身体要呼很久的气,然后才会出现一次大喘息,接着,就会再度用尽全力的屏息着。
不久后,于珩就看到,林忘初的眼角淌下了大颗大颗的泪水。
林忘初用行动做出了回答,只是被于珩这样逼问,他便已经崩溃了。
林忘初现在确实很脆弱。
于珩松开了压着林忘初的手,之后从他身上离开,“抱歉,”他站到床边背对着林忘初,“是我失态了。”
林忘初不知是醉了酒,还是因为这些年的性子确实大变,在于珩离开他之后,他的哭声越发不可自控,像是被欺负了似的,捂着脸大哭了起来。
于珩回头看着这个,蜷缩着的似乎毫无安全感的林忘初,竟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打算再说什么,抬腿就要走。
“我很想你,”林忘初带着哭腔的声音从床上传来,“是真的,于珩哥,我真的很想你。”
“抱抱我吧,抱抱我好吗?”
林忘初哭着从床上爬了起来,急着下床,自己把自己绊了一跤,摔倒在地。
他眼前的那双脚一动不动,甚至没有转向他。
林忘初撑着地爬了起来,他擦着眼泪,有些泣不成声,“抱抱我吧,你以前经常抱我的。”
“不用你做其他的,抱抱我就好了。”林忘初绕到于珩身前,他的眼睛被揉红了,眼角粘着几根发丝。
没有尽头的泪水,还在不断的向下淌,那颗被揉了许久的痣被泪水灌了又灌。
于珩面对着这个有些失控的林忘初,只是静静看着,没有去抱他。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在对方求两下之后,就让对方如意。
谁知林忘初见他久久不动,竟是自己朝他走了过来,轻轻地,捧起他的手,抓着那只手没进了衣摆,摸上了细窄的腰。
于珩的手有些僵硬,指腹的触感过于陌生,却又和他想象中的感觉并无二致,林忘初的皮肤就应该是这般细腻滑嫩的。
“你喜欢吗?”林忘初从脖子红到了耳根,他的手似乎并不确定,只是虚虚地握着于珩的手在动着。
于珩可以感觉到林忘初在发抖,不知是过于兴奋还是在害怕。
林忘初捧着于珩的手又摸向了自己的胸,他向前迈了些距离,又靠近于珩几分,他问道:“于珩哥,你过去总是盯着它们看,你盯着我的全身上下看,我以为你是喜欢的......这里,”他捏着于珩的食指指尖,让他摸着自己的乳尖,“这里跟女人是一样的,虽然我没有那么大,但是这里是一样的,也是可以凸起来的,你见过的,你还喜欢吗?”
于珩呼吸有些重,他不是没碰过女人的胸部,他对胸部的兴趣并不大,林忘初这个人对他来说,比什么胸部软肉要有上百倍不止的蛊惑力。
他看着眼前这个不知淫靡的人正握着自己的手,做着他曾经想过数次的事情,他的心里突然就生了怒气,倏地发了狠。
他反抓住林忘初的手,然后揽住他的后背,大手直接探进衣服,在他的脊背上大胆抚摸,他贴着林忘初的耳朵,压着声音问他,“你在做什么?”
林忘初蹭着他的勃颈,吻着于珩的喉结,“我知道你喜欢的,你喜欢我全身上下所有的地方,你的眼睛、你、”林忘初的乳尖被掐了一下,“你盯着我那两条腿的眼神,像是要、嗯、吃了我。”
“我知道你喜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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