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铭有片刻失神,还没来得及反应,脚上传来一阵刺痛,这死女人居然用高跟鞋踩他!“靠!白蔓筠。”
“我家邻居的狗,也喜欢乱咬人,我踢了它几次就乖了,不知道同样的方法还能不能用。”说着,还不忘回头对他嫣然一笑。
居然把他与狗相提并论,宋子铭气极反笑,真想把她拉回来狠狠报复!
不过,第一次听蔓筠叫他名字,竟有说不出的缱绻,加上那灿若流星的笑,宋子铭早忘了脚的痛感。
只是这“关于狗”的言论,此仇不报非君子。
看他们俩一前一后进来,里面的人脸上都是一副“我了解”的笑,随之也安静下来。
蔓筠知道他们的花花肠子,笑着说:“既然是出来玩,就不要那么拘束。既然都放不开,那就请我们宋总热一下场子,你们说还不好?”
大家齐声回答,“好!”还有人接着说:“三生有幸,宋总给我们热场子。”
蔓筠也不理会后面刀子般的眼光,“我去美国接宋总的时候,有幸听到他唱歌,不夸张的说,简直媲美当红歌手!”
一群人看准时机起哄,“宋总,来一个,宋总,来一个……”
宋子铭有着一八几的身高优势,睥睨白蔓筠,接过话筒,“放《漂洋过海来看你》,谢谢。”
他说话时盯着白蔓筠,大家都闻到狗粮的味道,一阵唏嘘。
觥筹交错,灯光交相辉映,蔓筠看到宋子铭坐在明明灭灭的灯光下,像在吟唱的诗人。
“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穷水尽,一生和你相依。”唱到最后一句歌词,他的目光一秒都没有移开白蔓筠,透过层层叠叠的人群,如探测仪般精确,与她对视。
蔓筠手里抬着的红酒晃来晃去,目光撞到宋子铭,手里的酒差点全撒出来。
“有毒。”她低声说。这男的长得妖孽不说,还一肚子花花肠子,总有办法直击要害,的确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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