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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2 / 2)

说得不好听一些,那跟生啃楼下绿化带有什么区别?

卓钰彦的手机在这时响了好几声,正是他那位新同事发来的工作消息。

卓钰彦看了一眼,脸色臭下来,“我真的觉得爱吃白人饭的都是疯子!怎么会有人在节假日还拿工作来烦人?”

闻星不知在想些什么,不经思考便脱口而出了一句,“沈流云就很喜欢吃白人饭。”

这还是这段时间以来,闻星第一次主动提起沈流云的名字。

卓钰彦愣了愣,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欲言又止,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那他也是个疯子!”

珍爱生命,远离疯子。

这是卓钰彦对闻星的告诫。

闻星却觉得卓钰彦的这个想法太过多余,毕竟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日后不见得会再与沈流云有任何交集。

这座城市那么大,他们哪会那么容易遇见。*

沈流云上回出门还是去医院换药,如非必要,他不会想踏出小洋房的门。

他这段时间过得昼夜颠倒、饮食紊乱,走进衣帽间时,差点认不出镜子中的人。

身形消瘦和面容憔悴都暂且不计,那发根不知何时新长出了不少黑色,格外刺目。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染过发了。

白金色不好染,要先漂上两三回才好上色。染好之后也维持不久,基本上半个月左右便会开始有褪色迹象,黑色的新发也会很快长出,形成尴尬的分界线。

最初的染发和之后的几次补色,沈流云都是去的理发店。但因为次数太频繁,他很快就开始嫌麻烦,干脆买了一堆染发剂和漂发剂回家自己捣鼓。

他大学的时候,有位室友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换一次新发色,跟做实验一样,时不时就在寝室里折腾自己的头发。

托那位室友的福,沈流云对怎么染发还算了解,不仅上手很快,也没让闻星察觉出不对,一直以为是他的发质特殊,染的色才这么持久。

沈流云打开抽屉,里面的染发剂和漂发剂还剩很多。可他看了一眼时间,距离音乐会开场已经只剩不到三个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染发的,何况待会儿过去的路上还不知道会不会堵车。

算了,戴顶帽子遮一遮吧。

把头发遮好了,他发现还有缠了纱布的手臂和太过憔悴的脸需要遮,只好一反常态地穿了黑色立领大衣和高领毛衣,头戴一顶大帽子,连围巾都围上了,将自己全副武装地包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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