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一切就像赶火车:甚至还没认识nV方家属,她就急着要宗彦去订对戒,还催他「希望年底──不要拖过农历年节──就结婚。」
宗彦都还没将称新nV友「江小姐」的习惯调整过来。
「不是叫你叫我小琥吗?明明是男nV朋友,却不叫名字,不是很怪吗?」江小琥nV士多次纠正他的坏习惯,「而且,小琥很好记吧?我妈说:出门跟人家介绍nV儿,都笑说就跟知名歌手同名,很好记的。」
她的身分证上真的写「江小琥。」只是出生年那栏位让初次看见对方合法证件的宗彦抖了一下:
民国……换算实际年龄,足足大40岁的宗彦五岁有余。
「我妈说:不想要都老到要坐轮椅了,还没办法抱孙。」小琥向宗彦解释为何急着结婚。
宗彦马麻想实现「在装入罐子前想完成的心愿」确确实实往前迈进一步──对有这麽一位「从小到大只懂得念书,都不懂如何跟nV生相处的儿子」的母亲来说,实是欣慰:江小琥确实以「nV儿」的身分,踏入陈家家门。
陈马麻对儿子终於找到愿意跟自己结婚的nV人感到宽慰,却对这「跟自己年纪相对接近的对象」感到不安:
「呃……既然是宝贝儿子喜欢的对象……好像也不是不行?」
可惜,先一步住进纳骨塔里的丈夫不能在旁出谋划策。
小琥作为媳妇,各个方面可说是完美极了:她既会打扫家里,又会帮忙煮饭;洗衣、晾衣服也不排斥,还会帮忙拿陈家自己产生的垃圾拿去社区的垃圾集中处丢;看家里10余岁、老到走不动的老狗的狗碗空了,仍不忘往里头倒狗粮──在「优良媳妇」稀缺的当代,江小琥的存在让陈马麻相信「奇蹟降临陈家。」
唯有一点令陈马麻心里纠结:
「小琥已经45岁了……还……生得出来吗?」
在得到陈马麻的认可後,小琥就搬离北部老家,到新竹跟宗彦同居。她将原本房里所有家当都装箱;搬家公司「数十里」迢迢从老家运进宗彦新竹的租屋处二、三十个「虎斑猫宅急便」常温12号箱──算上搬家公司的用费,通通算到宗彦的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