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我房间朝西,靠近龙凌寝卧。沉瑟与我不对付,被安排在府衙另一侧。
竹君住在正中。
竹制的屋,环着淙淙溪水。正如它的主人,不偏不倚,永远不会给予追求者们亲近的特权。
“讨厌要什么理由?我这人矫情,不光讨厌你,还讨厌围在竹君身边的其他人。光听到你们的名字,我心里就不痛快。”我恹恹回复沉瑟,只当他出门没吃药,脑子有病。
“除了这个,你还想问些什么?”见他没反应,我蹙眉接着道,“若没了,就别挡道。”
“别妨碍我去找竹君。”
我也算是好言好语劝告。最后这点时间,我只想和竹君好好过。
将要成婚的未婚夫妻,上街采买婚礼要用的各样礼品,一听就很幸福。
而且,就剩这么一丁点仅存人世的念想了。沉瑟他……就不必再同我争了吧?
——活着没争过,如今没了命,更是争不过。
我再也争不过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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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瑟还是没有反应,只脸色又白了些,嘴唇蠕动着,叫我根本听不清他说的话。
我的手往左移,他的眼珠也跟着往左转。手往右移,眼珠亦跟着向右。
——浪费我时间的贱人。
我着实要被这人气笑,捉着我的手不肯让我走,却含含糊糊,连话也说不清楚。于是扯了扯嘴角,抬手便赏了这贱人一巴掌。
沉瑟也不躲,眼底倒映着我的身形,任我伸手扇上他的脸。
啪!
很响的一声。
他的脸颊顷刻浮肿,唇角也溢出鲜血。头被我打偏,抹额上的碎发,也跟着往头歪曲的方向偏移。沉瑟脸上肉少,没有脸肉与掌心的碰撞感,更像是直接打在他皮下的骨头上。
分明他前一刻还是翩翩然的俊美公子模样,现在却像是情场失意,只好聚在街角打架斗殴的下等混混。
我心中快意不少,开口冷冷问他,“清醒了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贱人。”
沉瑟眼神晦暗不明,他缓缓转头,用拇指擦拭自己破损的唇角。半干的猩红血丝,也被他重新吮进嘴里。几息后,他又闷闷笑出声。
“还有力气打我,想来身体情况不算太糟。”
“为何总不愿给我好脸色?”沉瑟道,“在竹君面前,你乖得像只小鹌鹑,笑得也好看。可我一来,你脸上就没了笑。我自认相识至今,并未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日常切磋,也是点到为止。”
“以往你幼稚、轻浮,满口污言秽语。我长你百岁,便想替你家人好生管教。”
“这般越俎代庖的行径,难怪会惹你不喜。可即使你再不喜欢我,也还是用心头血救了我……那时我便知你本性不坏,是我先入为主。”
“他要与你成亲,也好。过几日得了喜帖,去喜宴上讨杯你们的喜酒吃。凤九,你可愿与我一笑泯恩仇?”
“待你将来复活后,我们……也能成为很好的朋友罢?”
...
没关系。
夜深人静时,我一遍遍告诉自己,没关系,都是我心甘情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我喜欢竹君,所以他一求我,我便什么也不管了。剜开心,去救活那帮半死不活的贱人。
能帮上竹君,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我不会后悔,也不能后悔。
即使代价,是用我自己的命去换。
...
用凡人的话来说,我手相并不好,三条掌纹都在前面断了。也就爱情,比事业和生命长了点。
苟延残喘,短的可怜。其实都不长久。
——这多不公平。
我恍惚想着。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救了那么多人,放凡间的狗血话本里,早就功德圆满,金光护身,成功渡劫飞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