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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沧海遗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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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每天秦筝都会按时交稿,陆一凡的文章在他的续写下,质量上有了质的飞跃,读者也越来越多。

“绿洲大大越写越好了!”

“洲大文笔进步真的好多啊!”

“哇哇哇这个情节急转直下我完全想不到!”

“这剧情走向不对啊...洲大你是不是改大纲了?”

每次陆一凡都会很体贴地回复读者们:“我之前写的太烂了,自己都看不下去,所以最近正在大改,所以情节可能有点割裂。”

“没关系,改了更好看了!”

“我也觉得,原本剧情有点无聊,但是我不敢说...改了之后好看多了。”

“洲大努力更文的同时,也要注意身体呀!”

陆一凡趴在一个女人赤裸的背上,边抽烟边翻着评论。

女人娇媚地喊他:“你在干嘛?这就不行啦?”

...是该注意身体了。

晚风吹拂着湛江大桥,桥下是如黑色绸缎般涌动的河水。

秦筝叼着一根烟,陆一凡帮他点上火。

两人扶着栏杆站在桥边,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和远处的灯火。

“最近更文怎么样?”陆一凡扭头问秦筝,“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最大的困难就是......”秦筝顿了顿,看向他,“我没法把之前的情节删掉重写。”

他的毒舌让陆一凡也不生气,反而觉得挺好玩的。

“你就这么看不上网文作家?”陆一凡笑,“你这么会写,怎么自己不去写,反而做人家枪手?”

“写过。但就是火不起来。”秦筝抽一口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你这么好的运气。但是你的名气却被你拿来挥霍。”

“你说的多高尚啊。”陆一凡嘲讽,“还不是得用我的名才能施展你的才?”

秦筝呸的一下把烟头吐到河里,转身就走,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

两人迎着风,沿着大桥走着,风吹起来头发还有围巾,连嘴里叼着的火都吹灭了。

“其实我还挺满足的。”

秦筝的声音淹没在风里,陆一凡没听清:“什么?”

“我说,”秦筝看着他,“我很高兴。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读者,这么多人喜欢我写的东西。这是你给我的,我很高兴。我觉得这是我做枪手的意义。”

他的眼睛被来往的车灯照亮,熠熠发光。陆一凡怔了一下,移开目光。

“有时候这东西就是个玄学。你火不起来不代表你写的不好。我觉得你是个有文学天赋的天才,不像我,我们这种人后天再怎么努力,写的东西在你眼里依然是垃圾。”

秦筝嗤笑了一下:“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在有些人眼里一文不值的东西,在其他人那就能受到眷顾。”

“不说这些。我今天明明是来找你喝酒的。想去哪玩?”

“我不喜欢喝酒。”秦筝摇头。

“那你喜欢什么?”

“看书,看电影。”

陆一凡讶异地看他。秦筝总让他想起来上学时学校里那种很受女生欢迎的混混,长得帅,脾气臭,家世好,总之看不到什么安静的文青特质。

就像他能联想到秦筝在学校打架的样子,但是无法把他跟大文豪联系起来一样。

酒吧里劲歌热舞,陆一凡怀里搂了两个美女,他把一杯酒给秦筝倒上,秦筝拒绝:“我不会喝酒。”

“拉倒吧,在学校里打架的小混混你告诉我不会喝酒?”

陆一凡把他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这杯我先干为敬。我再给你倒一杯。”

身边的两个妹妹也起哄:“喝一杯吧!”

“喝吧喝吧~”

秦筝皱着眉喝下烈酒,呛得他直咳嗽,脸也涨红。

陆一凡哈哈大笑。他扫视酒吧,暗示秦筝:“有没有看中的女孩?”

一个妹妹从陆一凡身边起来,顺势坐到秦筝腿上,秦筝如同被女妖纠缠的唐僧,一把把美女推开,自己换了个位置坐。

陆一凡看到他的反应,打趣:“弟弟,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你才是弟弟。”

“大哥...”陆一凡刚想开口,又被秦筝堵了回去:“别叫我哥,我没你大。”

“......”

秦筝很不耐烦:“能不能让她们出去。香水味熏得我头晕。”

陆一凡会意挥手,两个妹妹乖乖出去。

微信电话响起来,陆一凡看了一眼,是编辑打来的。他打开免提,编辑说不知秦筝跑到哪去了,现在还没更文。

秦筝一看手机,才发现编辑给自己发了十几条消息。

“我......”秦筝刚想说话陆一凡示意他嘘。

要是被编辑知道写手和枪手背着他私约,不晓得她会不会气炸。

陆一凡替秦筝兜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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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请假了。他...要去陪他女朋友,回去再更文。”

说完这话,他就看到秦筝的表情变得很微妙。他也意识到了不对。

挂了电话陆一凡有些尴尬地喝杯酒。秦筝拿起面前的酒瓶给他倒上。

“女朋友。”

秦筝刻意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陆一凡看到他脸上有促狭的笑意。

好家伙,这是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

凌晨三点,两人醉醺醺地从酒吧出来。

“那红衣服的妹妹真不错。我留了她联系方式,我们下次还来。”

“你也不怕得病。”

“我保险措施做得很好。”

窗外的夜景像流动的彩带一闪而过,光影在两人脸上流转变换。

“之前你就靠当枪手生活的?”

“嗯。来钱快,赚得多。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你文采这么好,写那种垃圾文屈才了。”陆一凡打趣道。

“是啊。”秦筝顺坡下了,“所以我就来写你的文了。”

不得不说,这一向毒舌的小屁孩吹起彩虹屁来,还挺让陆一凡受用的。

“你呢?之前靠写作谋生?”秦筝问。

“是啊。”说起往事,陆一凡有些怅然。

“之前认真写过,火不起来。后来发现顺应市场的东西才是好东西。”他嗤笑了下,“在资本面前,你他妈什么都不是。”

“你不觉得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是没有意义的吗?”秦筝反驳他,“文以载道,它一定是作者输出某种思想或价值观的。你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是没有灵魂的。”

“你这样说就有种何不食肉糜的意思。”陆一凡呸的把烟头吐到窗外,“你有尝试过那种过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吗?当生存都成问题,你跟我谈意义?”

秦筝顿了一下,转移话题:“怎么不找其他的工作?”

“因为我跟你一样,有文学梦。”

两人都沉默了,一时无话。

陆一凡揽过秦筝的肩:“你知道你为什么火不起来吗?因为你不聪明。我不是说你的脑子,你是个天才,但性格不太聪明。在现在这个世界,不聪明的人是不受欢迎的。”

“那你觉得什么才是聪明?”秦筝好笑,“投机者还是既得者?是长袖善舞还是左右逢源?”他一字一顿,“在我看来,聪明是知世故而不世故。”

“像你所说的,我之前做枪手,没有一点意思。就算赚到钱,我内心依然是空虚的。我喜欢你写的小说,所以才帮你写。这是出自一种责任和怜爱的心情——当然,也包含着我个人的表现欲,我希望让别人看到我的价值,不仅仅是赚钱的价值。如果人没有点热爱和情怀,那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陆一凡笑道:“没有钱,才是没有意义。你大概一直都被保护得很好吧,所以才能生活在衣食无忧的乌托邦里。你还太小,对这个世界运作的规则都不了解。不过这样也好,你之前活在你家人的保护下,以后可以在我荫庇下,只用写就行了。”

秦筝皱起眉:“我不喜欢‘荫庇’这个词。”

“你会喜欢的。”陆一凡笑吟吟地举起手,也许是喝醉了,他做出爪子的形状,扮成大灰狼的样子,故意逗他:“外面有大灰狼,会吃掉你这头小绵羊。”

秦筝歪了歪头,饶有兴趣地盯着他:“你不是大灰狼吗?”

陆一凡作势扑向他:“嗷呜~”

前面的代驾回头,眼神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

秦筝大概能猜到,陆一凡之前的生活过得很不如意。写作并不能让他的付出和收获成为对等。所以他就彻底失望心灰意冷,投机取巧反而成名,享受到名利的快感后更一发不可收拾。

俗话说,穷怕了的人才会爱钱如命。

他对陆一凡的势利和爱财理解了一些。但他对他的身世不感兴趣,他只知道自己跟他不一样。

夜风吹起两人的头发,两人各怀心事,一时间久久无话。

陆一凡再次挑起话茬,他闲聊似的问秦筝:“有女朋友吗?”

秦筝摇头。

“看你那么保守,我还以为你是妻管严。”

陆一凡顿了顿,又凑过来问道:“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秦筝翻了个白眼。

“我之前在学校喜欢过一个,后来给她送情诗,她说她看不懂。”

陆一凡噗嗤笑了:“什么情诗?说来听听。”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还有,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陆一凡很自然地接出下句。

秦筝意外地看着他:“你也读过?”

“博尔赫斯的。”陆一凡和他对视一笑,“我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

他又自顾自地念道:“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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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出生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我看到的黄玫瑰的记忆。”秦筝接出下句。

真奇怪,他对陆一凡之前是没什么好印象,甚至有些看不上的。可在这一刻,他和他产生了某种说不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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