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姓名。”
“欢欢。”
“年龄,死因。”
“七岁,死于保护我的主人。”
白衣人低下头看那个蹲在云朵上的大家伙:“你这辈子做得很好,尽职尽责,保护了好几个小朋友,最后也保护了你的主人。”
“你可以转世当一个命很好的人,现在还有什么愿望吗?”
金毛犬犹豫了一会,乌黑的眼珠抬起来。
“我想再见我的主人一面。”
白衣人摸了摸下巴:“你的主人们已经分手了,你想见哪个?”
大狗的尾巴低落地垂了下去。
“我都想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白衣人走上来,摸了摸它的脑袋:“嗨,别太丧气,我多给你一点时间,怎么样?不过千万不要露馅了,知道吗?”
狗狗热烈地扑进他的怀抱。
不得不说,狗就是这么讨人喜欢呀。
青年站在镜子前,认真地整理着衣服,工作牌上有他的名字:何欢。
何欢的头发天生偏金,太阳下就是金灿灿的效果,留得也偏长,快到了肩膀,第一次来人类世界找工作时常常被误以为混血儿。
眼神非常地好使,眼瞳又大又圆,是清纯可怜的下垂眼,俊美高大,还带着小动物似的懵懂纯真,来到梧城的这两年已经完全俘获了周围人的欢心。
一进狗狗俱乐部何欢就被包围了。
边牧在旁边有些傲娇地漫步,柯基扭着小屁股追他,尾巴几乎要甩到地上了,金毛们全都蹭在他身上,哈士奇因为进不了内圈而仰天长嚎。
旁边的新同事目瞪口呆地看着何欢那一圈的火爆场景,另一个同事拐了他一下:“没见过吧?那位就是咱梧城的真人迪士尼公主——其实我更想叫他狗王,他就跟上辈子当过狗似的讨狗喜欢。”
“就是可惜了,今天就要离开咱梧城分部了,毕竟这人才太少,老总把他调到首都去咯。”
何欢一个个听它们说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边牧:“汪汪。”
你今天就走,以后还回来吗?
何欢轻轻对他说:“有时间我一定会来看你们。”
但他时间有限,任务紧急,实在是不敢打包票。
哈士奇正嚎着:欢子,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啊——
谁给我喂肉罐头啊——
何欢摸它的狗头:“放心,那个新同事人挺好的,不会亏待你的。”
跟狗狗们一一道别后,何欢和新同事交接好了工作内容,也仔细地介绍了每只狗子的习惯性格,新同事虽然没经验,人还是挺认真,一直拿着本子写写画画的。
何欢侧眼一瞄,看到了好几张丑得很有冲击力但又很有特点的狗狗肖像。
新同事嘿嘿一笑摸了摸脑袋。
何欢点点头:“挺好,你这么认真对它们,它们都感觉得到,你一定能胜任这份工作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新同事把笔收起来,有点好奇:“何哥,看你挺舍不得这些狗狗的……不是说老总也说过,你不愿意去首都就让你在分部当总经理的吗?为什么还要去……”
“没别的意思哈,就是看它们都怪舍不得你的。”
何欢拎起一只抱着凳子腿就开始耸动起来的卷毛小泰迪:“因为那里有我的家人。”
同事了然地点头,原来是为了家人去啊。
何佳嘉曾经和无数个主人一样,以“爸爸”自居,而和他谈了五年恋爱的余树奇自然就是“妈妈”了。
虽然何欢在了解了人类社会两年后,对这些称呼感觉微妙,可他的确还将那两个人当做他的家人。
即使他们自己都已经分开了。
这次去,他要拯救那破碎的家庭!
首都居家办公的何佳嘉打了一声喷嚏,抽了一张纸巾,眼镜下的一双眼睛还紧紧盯着屏幕上的代码。
扔纸团,抛物线,漂亮——等等!
“啪。”纸巾团毫无波澜地砸在了垃圾桶边缘,何佳嘉有点强迫症,顺便也起身活动活动筋骨嘛,他这个年龄的程序员需要注意养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于是站起来,弯腰捡起纸团,抛进垃圾桶。
顺手拿了一杯水,放到电脑桌前。
透明的水和透明的玻璃杯在一起,映出那张照片。
一只金毛犬,一对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