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两个人都笑了出来,傅晓说幸好有青青在,不然她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青青挽起傅晓的胳膊:“这句话,应该我说才对。一会儿,我们买炒年糕吃吧,突然就很想吃。”
“好啊,好啊。”傅晓非常赞同。
后来回家洗澡时傅晓才发现自己的幸运戒指不见了,说是幸运戒指是她在一家水晶店里买来的,说她出生那天的幸运石,能带来好运。一开始买下来时,并不是因为店员的这番话,而是因为喜欢。
戒指镶的水晶是很淡很淡的蓝色,傅晓一眼看着就很喜欢。没想到,才买回家就接了出版社的电话,说是想约她谈漫画出版的事。虽说是巧合的事,可傅晓就对这个戒指格外珍惜。
“不见了?”傅晓努力回忆是不是在洗澡之前就把戒指给摘下来放在哪了,可找了一圈也没发现。再想想是确定戴着戒指出去酒吧的,突然就那么一激灵,想到会不会是掉在酒吧里了。“不要吧——”傅晓可不想再回那家酒吧。
但也有可能是掉在别处了,那就算了吧,掉哪都不知道还怎么找。傅晓打算有机会再去买去买一个算了。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捡到我的戒指,可捡到有什么用,又不知道是谁的……”傅晓不再去想戒指,而是要去想下一步该做什么。既然酒吧不行,傅晓还有第二个方案。现在得想想第二个方案的进行计划了。
可就在此时的,在陈子昂出现的那家酒吧里,有人从凳脚边捡起一枚小小的戒指。此人仔细端详戒指之后随手放到了裤子衬衣口袋。
“阿晔。”他旁边经过的人叫了他一声,“看什么。”
这个叫李晔的人摇摇头,说什么:“今天不想玩了,我先走了,子昂。”
陈子昂想不通陈晔今天是怎么了:“好吧,拜,你先回去,我要是出去吃夜宵会来叫你一声。”说着他一手搭在李晔肩上。
“不用,我要回去睡觉。”李晔不客气地推开陈子昂的手,面无表情转身就走。
见李晔走了,陈子昂才抱怨:“留有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算了,回家睡觉。”这时他身边有个身材热辣的女人走过,看到他时不自觉就放慢了脚步凑了上来。
“等朋友,要不要一起喝一杯?”身材热辣的女人对陈子昂产生了兴趣,也是,陈子昂是这间酒吧的常客,常来这里的人都认识他。就算是生人,也会被他的外表和身材吸引,站在人群里的他,太容易引人注目。
傅晓的工作时间很自由,她一般喜欢在晚上工作,因为晚上很安静,她说容易找到灵感。反正白天可以睡到自然醒,傅晓很满足现在的生活。
打开电脑,准备开始工作了,而且灵感也涌了上来,要把今天发生的事画到漫画里吧,要不要画一个新的系列。主人公是一只很只软趴趴的——傅晓一下子想不出主人公是什么,便在纸上乱画。
最后决定主人要是只软趴趴的小刺猬,而男主公当然是陈子昂呢,傅晓突然来了灵感,把他设计成了一只英俊帅气,高大威风,但目光却有点冷的北极熊。小刺猬和北极熊的爱情故事,叫什么好呢,现在不是很流行那句话吗: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就在傅晓构思这篇故事时,另一边陈子昂的朋友李晔回到家中,他躺到大床上,这才想起之前好像捡了个什么东西,拿出来看是个小小的戒指,很漂亮的淡淡的蓝色。
李晔把戒指随手放到床头柜上,他可能自己也不会理解怎么会要去捡东西。可是那个小戒指就像是在叫他似的,把他的目光给吸引了过去……
傅晓可没有要放弃追土豪找他朋友的想法,她说过,不跟土豪交上朋友,她就誓不为人。为了不至于真不为人,所以一定要跟土豪交朋友。除了陈子昂常去的那家酒吧,傅晓是不会再去了。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地方,傅晓还知道陈子昂另一家常去的店,据说是他姐姐闲得没事开得一家面包房。所以这家店成了另一个陈子昂常出现的地方。傅晓抬头看面包房的店房,叫英伦时光,据说是因为他姐姐以前在英国念过书的原因。
怪不得了——傅晓暗间想,为什么那天陈子昂送来的面包都是这家面包房的,原来如此。自打知道陈子昂和这家店的关系之后,傅晓就经常到这家店来买面包,一来是因为真的好吃,二来是为了能遇见陈子昂。
可就像缘分没到,不管傅晓去几次都没见过陈子昂在店里出现,以至于她怀疑这个消息的可靠性。
傅晓见过这家面包房的老板娘,是个很漂亮很文静的人。虽说是个美人,可怎么看都和陈子昂长得不像。傅晓突然瞪大眼睛,然后使劲猛擦,自己没看错吧。
以前每次来每次都见过的人,今天就真给撞见了。坐在面包房一角里玩手机的,不是陈子昂还会是谁。
第2章
恋耽美
正文第2章
\t\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