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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市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容留吸血鬼的城市,而就连这里,十年前也对吸血鬼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屠杀。白虔在那场屠杀中活了下来,靠的是一个人类的庇护。
余烁对他说,只要你忠于我,我就一定保护你。但是,除了我,你不许喝其他人类的血。
白虔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他想活下去。
从那以后,他就隐藏起自己吸血鬼的身份,跟在余烁身边,成为了他的贴身保镖。
Chapter1嗜血
吸血鬼想要融入人类的社会是很难的。最初的一年,白虔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他无法在白天出门,因为阳光会灼伤他的皮肤。万幸余烁行走黑道,真正活跃的时刻也在夜晚。然而,一旦出门,他就会被外面形形色色的人散发的气味冲昏头脑。吸血鬼的感官都比人类要强百倍,他能听见路上行人的心跳声,能闻到几公里外的斗殴现场传来的血腥味,能看到余烁洁白的脖颈下大动脉里滚涌的血液。这一切都让他无法正常生活。
余烁把他当成手下的一个普通小弟来培养,白虔于是跟其他人类一样,唤他为“老大”。
一天陈家的少当家带着一伙人来砸余烁的娱乐场所,两伙人斗殴时见了血。白虔没能抵挡住那猩红的诱惑,在解决完全部有战斗力的打手之后,一个手刀敲晕了一个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的陈家保镖,掳他进了最近的洗手间,想要解一解冲热头脑的嗜血瘾。
正当他即将把獠牙埋入男子的手腕时,余烁闯进洗手间一个飞踢制止了他。
他还没来得及收起獠牙,就被余烁用马鞭草编织的绳索缚住了双手。顿时,无力的晕眩感吞没了他,在失去意识前一刻,白虔最后看到的是余烁失望而愤怒的脸。
其他小弟不知道为什么白虔经常被老大关禁闭。
等到白虔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没有窗户的幽闭空间,双手被吊缚高举过头顶,他依旧没有力气,看来绳索里还是掺入了马鞭草。
余烁脸色阴沉坐在他身前不远的位置。白虔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道歉,他低垂下头道:“对不起,老大,我错了。”
“今天为什么没忍住?”余烁问道。
白虔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打斗的时候,有人流了血,我闻到了血的味道,一时没忍住。”
“这样…”余烁听了白虔的辩解,若有所思。
“对不起,老大,请您惩罚!”白虔此刻万分自责,他愿意承受一切后果。
“惩罚没有什么用,日后你还是会有忍不住的时刻,”余烁说道,从腰间抽出匕首,“你要学会忍耐嗜血的欲望。”说着,他将匕首的刀尖抵在了左手的食指上。
白虔瞬间明白过来老大想要做的事,他来不及制止余烁,锋利的刀尖划开皮肤,一丝腥甜的味道钻进白虔的鼻腔。
余烁用力挤压着食指的伤口,血珠渗了出来,渐渐汇聚成一条红色的小溪,蔓延在指缝间。他故意把流血的手指凑近到白虔的鼻下,似乎生怕吸血鬼没有闻到鲜血的气味。
白虔的大脑正在向全身传递信号——挣脱绳索,把腥甜粘腻的血液一滴不落地舔入喉中。可是在马鞭草的作用下,白虔的超人体力无法使出来,他徒劳地挣扎着,却挣不开一个简单的绳结。
可接下来余烁的举动让他更加不敢相信——他把匕首伸向白虔头顶的绳索,说道:“我会解开你,你要控制你自己,不被血液的味道冲昏头脑。”
“不行,老大!不能解开我!我会伤害你的!”白虔害怕极了,没有马鞭草的压制,吸血鬼的本能一旦占了上风,他将会在瞬间撕扯开眼前这个男人的动脉,痛饮他的血。
太晚了。匕首一挥,束缚着白虔的绳索簌簌落下。
眼睛直直地盯着那向外冒血的手指,白虔的獠牙刺了出来。他的理智与本能做着激烈的斗争,他极力克制着自己嗜血的欲望。
“十分钟,只要你忍过十分钟,我会给你奖励。”余烁知道如何训练白虔,一味的让他压制兽性太难了,只有这种激励的方式才能让白虔成长。
果然,听到这句话的白虔脑子嗡的一声,他的理智占了上风。“我会努力克制自己的,如果我克制不住,老大,杀了我,不要留情。”
余烁嘴角上扬,笑道:“好。不过,你还要收起獠牙。”
白虔越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抗欲望上,那欲望越是强烈——他现在只能看见鲜红的血液蜿蜒缠绕在余烁那关节分明的手指,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似乎他一伸舌头就能尝到香甜的分子。想到这,白虔狠狠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
他收起了獠牙,余烁满意地笑了。
嘀嗒。
血液落地的声音在白虔超人的听力下显得十分刺耳,如果他不需要控制自己,他能赶在这滴血液落地前把它纳入自己的口腔,不会有一丝浪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白虔乖巧地压制着自己的欲望,收起獠牙的他与一般人类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
', ' ')('白虔似乎掌握了一点技巧,只要他想一些别的事情,一切似乎会好办许多。比如,他可以猜测一下现在老大正在想什么。
他能听见余烁的心跳,平稳,沉着。这个男人总能够宠辱不惊应对所有局面,甚至在白虔露出獠牙时,他的心跳也只加速了一点,并且很快又恢复了平静。白虔注视着他的眼睛,那双深琥珀色的眸子,正带着笑意回望着他,似乎说着“我相信你”。
白虔心甘情愿跟在他身边,一来是因为余烁的确有家境和实力庇护他,二来,也许白虔被这个他称为“老大”的男人迷上了。想到几分钟后就能将那散发着迷人味道的新鲜血液喝下,白虔感到了无限的渴望和安全。
“十分钟到了,你做得很好,”余烁称赞着白虔,后者像一条等待主人开饭指令的乖巧小狗,“这是给你的奖励,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不要露出獠牙。”
白虔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他重重地点头,上前含住了余烁的食指。
也许是因为失血的原因,余烁的手指很冷,白虔温暖的口腔与之形成强烈的对比。食指的刀口不浅,在那十分钟内,血液不断流出,余烁的手掌、手背都有血流经的痕迹,一些已经开始凝固,白虔将它们一一舔净,不肯放过一丝腥甜。白虔已经太久没有喝到新鲜血液了,他像一个新生儿,贪婪地吮吸着。同时,他收敛着自己的獠牙,生怕伤到老大。渐渐的,他用自己口腔的温度温暖了余烁的手指。随着血液从他的舌尖游入喉头,他感到无比的满足,也感到一股力量游走在他的全身。
人类的血液能使吸血鬼更加强壮。
虽然余烁很欣赏白虔舔舐自己手指的姿态,也很享受手指在对方口腔里与粘腻的舌头共舞,时不时触及富有弹性的喉管,但如果不即使停下,白虔毫无疑问会吸干自己的最后一滴血。果然,当余烁将手指抽离他的口腔时,白虔下意识握住了对方的手腕——他想要更多。
余烁并没有立刻挣开,而是说道:“你仔细想清楚,如果控制不了自己,那这就是你最后一次喝到我的血。”
白虔头皮发麻,一个恐怖的念头闪过——如果这是最后一次,那我不如扯开颈动脉喝个痛快。
但这之后呢?
所以这个念头很快被理智镇压,白虔告诉自己,此时应该克制,今后也要竭尽自己的能力保护好这行走的血库。
白虔松开了手,满含歉意鞠了一躬:“抱歉,我失态了。”
“没事,你做得很好,”余烁拍了拍他的肩头,“手腕怎么样?绳子勒坏了没?马鞭草劲大不大?”
这真情实感的关切,也让白虔更加坚定了保护余烁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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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后的年月里,余烁重复着对白虔的训练,慢慢地,白虔能够忍耐的时间从十分钟延长到了一小时,再慢慢地增加到了两天,一周,半个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进食,白虔是菜市场的常客,卖家禽的小贩个个都认识他,不过在他们心中,白虔只是一个酷爱鸭血的顾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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