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尊在养鬼。
听起来好像很离谱,但倘若一句话总结,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
凡人大限三百载,无论如何的手段,何等珍贵的灵丹妙药,都无法违背这般铁律。
所以那位天尊干脆另辟蹊径。
好!
不让活是吧?
那就死呗!
但哪怕人死了,我也要把人留下来。
就这样,姜沫当了三百年人,又当了二十年鬼,终于在今天,彻底身魂分离。
“当真是……奇闻……”
余琛啧啧赞叹。
接着往下看去。
在姜沫的走马灯里,他也算亲眼看见了那枚能使人与鬼通的通幽玉佩。
倘若单看模样的话,它通体呈焦黑之色,黑黝黝的,丑不拉几,好似那凝固融化的岩浆一般。
而又因为姜沫本身之是凡人,除了感受到那焦黑的玉佩能够在天地规则之下庇护她的魂魄以外,对那玉佩再也没有更多的认知。
所所以余琛也无法从走马灯中判断,这玉佩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但可以肯定的是,玉佩会消融。
就好像是那融化的冰块儿一样,只不过速度无比缓慢,二十年方才彻底消融在世间,让原本人鬼相通的长寿女姜沫魂魄暴露在天地之中,被人鬼殊途的铁则所致,再也无法影响阳间的任何事物。
又一次“死”了。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
——那位天尊呢?
作为二十年前亲手用那通幽玉佩让姜沫魂魄通人间的始作俑者。
二十年后,姜沫死的时候,他又在哪儿?
这一点,在姜沫最后的走马灯里,找到了答案。
——他远行去了。
在三年前,也就是姜沫身上的玉佩即将彻底融化之间,那位天尊远赴上京之外,再去寻找更多的通幽之宝了。
——他的野心,可不止是让姜沫多出二十年寿元,而是……永生永世,相互陪伴。
其实对于姜沫来说,这三百二十年,已死而无憾。
这些年里,她虽不修行,但却博览群书,通晓生死,悟出了那生死轮回之妙。
她认为,她的一生,已经足够,只要临走之时,能好好儿同夫君告别,便已足够。
但那天尊不愿意啊!
因此在三年前,他离去了,要再同天争寿。
只不过这一次,他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那焦黑玉佩彻底湮灭,姜沫再度身“死”,他也未曾归来。
而姜沫的遗愿——同他告别,除了当真想在生死将他们分开之前告一句别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想确定,他的夫君,仍安然活着。
因为倘若他没有出什么意外的话,二十年之期,姜沫真正身死,他当然不会缺席。
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那位天尊,大抵是在外遭遇了什么麻烦事儿,回不来。
而姜沫这第二次“死亡”后的执念,便是找到他,同他告别,晓他平安。
“我已知晓。”
走马灯看罢,余琛深吸一口气来,心头明悟,开口道:“他若是还活着,我会帮你找到他,完成最后告别,再使你踏上投胎之路。”
同时,也看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能做到阴司冥府才能做到的事儿。
——庇护鬼魂。
“多谢。”长寿女姜沫躬身一礼,目露感激之色。
余琛点头,伸手一招,度人经金光大放之间,将姜沫的魂魄给摄了进去。
回到屋里。
眉头却是皱起。
因为,有个最关键的问题,那位天尊……去了哪里?
姜沫从不过问他修行上的事,只知晓他三年前远行而去,却不知他究竟去了何方寻找那通幽之宝去了。
——甚至那位天尊晓得姜沫会阻拦他以身涉险,都是在天尊府留下一封信后,悄悄咪咪走了的。
姜沫都是在他走后第二天,方才知晓此事,便更是不能确定他去了那个方向了。
也就是说,要想完成姜沫的遗愿,就要先找到那位天尊究竟去了何处。
这个问题,姜沫的走马灯里,并没有更多的消息。
余琛便收拾了一番,下了山去。
且说姜沫的夫君,也就是那位天尊大人,名讳郑渊,人称郑天尊。
哪怕自启蒙于他的老师死后,这位郑天尊就再也没有加入任何宗门势力,一直以散修自居。
但毕竟是堂堂天尊,不可能像是那些真正的散修一般随便在哪个山头挖个洞就当做栖身之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