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爆头。
忽然弗兰克想起一件事情,听说在逢的故乡,无论男女人人都是神枪手,仅用步枪就能击中飞机。
“逢,你当过兵?”
“没,没来阿拉斯加前,我只在电视里见过枪。”逢山摇摇头。
弗兰克百思不得其解,没当过兵,也没碰过枪,反而枪法比猎人还要准,一般猎人百米外也能命中目标这么大的棕熊,可一枪击中头部,瞬间击毙,那可不是枪法好能做到的。
“那你的枪法怎么会这么准?”
“天赋好!”逢山摆摆手,不想继续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难道跟弗兰克说,自己被先祖开了智,自己是一名巫士。
“伙计们,这头棕熊体长超过2米,肩高超过1米,绝对是头大家伙,要不要制作成标本,我认识一名猎人会做动物标本,收费合理。”汤姆围着棕熊比比划划嚷嚷。
逢山蹲下身,将右手放在棕熊棕黄色的皮毛里。
手指上的巫器骨戒红芒闪过,开始吸收棕熊身躯中所蕴含的魂力。
随着魂力涌入,逢山立刻感受到一股灼热滚烫的热流在自己身体内奔腾流转。
那股热流仿佛燃烧的火焰,从接触部位开始迅速蔓延至全身,让逢山每一寸肌肤都能清晰感受到力量在涌动。
弗兰克跟汤姆正在谈论该如何处理这头棕熊,不经意抬头,忽然看到蹲在棕熊身旁的逢山,头顶散发阵阵白色热气,就像蒸锅一般。
“伙计,你没事吧!”
被询问声惊醒的逢山摇摇头,“第一次狩猎这么大的动物,有些激动。”
弗兰克感同身受的表示理解,“习惯就好了,我8岁时候用猎枪打中一只驯鹿,跟你一样,兴奋的好几天晚上睡不着觉。”
“这头熊怎么处理?”
“汤姆,你不是说要拿去制作标本?”逢山扭头看向汤姆。
“伙计,我可买不起,知道这头棕熊能卖多少钱吗?再说,飞机也装不下。”汤姆连忙摆手。
“还是取肉吧,你过冬需要储存大量肉食。”弗兰克建议。
既然都不需要,那就得赶紧处理。
等血冷后融进肉里,肉就不好吃了。
逢山脱掉毛皮大衣,掏出小刀,手起刀落,在棕熊喉咙部位抹一刀。
锋利刀刃划开皮毛,熊血汩汩从切口处涌出,原本无瑕雪地,被猩红熊血沾染,形成一片片不规则的血迹斑斑。
等熊血渐渐流干,与雪地混成一片暗红,逢山拎起还在撕扯熊毛的王子,丢到一旁,猎刀划开棕熊腹部,取出内脏。
逢山以前在饭馆没少杀羊,处理羊跟处理熊差不多一回事。
心脏,肝脏、肠子等等,被逐一取出。
把熊胆单独取出,埋在雪地里面冷藏,其它内脏熊肠子、熊腰也都保留下来。
看到逢山单独收起熊旦,汤姆连忙提醒,“伙计,阿拉斯加狩猎规定,狩猎到棕熊后熊旦必须丢掉。”
“没关系,这是逢的私人领地。”弗兰克知道熊旦可以制作中药,“不过你收集肝脏、肠子干什么,它们胆固醇含量太高,不适合食用。”
不适合食用?
难怪你们只会吃罐头和面包。
逢山并没有解释,忙活着把熊肠清理干净,将熊肉和熊皮分离出,一块块红白相间的熊肉归类摆放好。
同时,一张熊皮也完整无缺的剥离下来。
按汤姆的话,就这张熊皮,如果处理好,至少能卖到3000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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