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后背,沈若薇传来的呼噜声。
白乐苦笑了一声,就知道这妮子不靠谱,摇了摇头,继续埋头向前。
还好白乐本身就喜欢锻炼,要不然背着九十斤的沈若薇,爬完最后五公里,指定累的少半条命。
胸前被沈若薇两只小手,死死拽着,跟背了个大型书包一样。
让他不禁想起小时侯。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
等他背着沈若薇走到山顶,坐到观光亭子时,天已经蒙蒙黑了。
这代表热闹的夜生活即将开始。
晚上的夜景最美的就是开始的一瞬间。
错过了。
那他们一下午的努力,也就白费了
白乐敲了敲沈若薇的小脑袋,轻声道。
“醒醒,别睡了,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白乐口中的好吃的,就是炸淀粉肠。
火腿肠这种食材,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可以炒着吃,也可以炸着吃,当然也有人喜欢涮着吃。
煎炸烹炒,它都可以,给味蕾呈现出不通口味的美味。
万果山上,有一家手工炸淀粉肠摊,淀粉肠都是阿姨亲手让的。
将猪肉切成小块,打成酱,然后加入适量淀粉,再放入模具,煮上一段时间。
等熟了之后,放入凉水降温,再去皮,插入竹签,用小刀划出纹理。
最后放进油锅里,炸成漂亮的金黄色。
捞出撒上椒盐粉、孜然粉、辣椒粉、葱花和白芝麻。
外壳酥脆,内里软糯。
白乐自诩美食家,一再强调,炸淀粉肠要够辣才过瘾,要求阿姨多放点辣椒。
“沈若薇,你在这里等淀粉肠出锅,我去买瓶可乐,你喝百事还是可口?”
“百世!”
众所周知,可口的气比较足,百事则比较甜,沈若薇最喜欢喝甜的。
几分钟以后,两人坐在观光亭里,靠着柱子,喝着可乐,吃着黄金脆皮肠。
卖淀粉肠的阿姨,很实诚,放了许多辣椒。
沈若薇的舌头,都快要麻木了,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
白乐也没好哪去,辣得记脸通红,不停的喝着冰镇的可乐。
“讲讲你和柳如烟的狗血故事吧,让我开心一下!”
女孩忽然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说。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八卦!”
白乐没好气地说。
“好奇嘛?我可听说你们俩,那真是小说都写不出来的狗血。”
沈若薇咬了一口淀粉肠,嘟囔道。
白乐吃下最后一口后,转过头,看着她优美的侧脸轮廓。
人畜无害的单纯模样,很容易取得别人的信任。
他犹豫了一下,缓缓开口道:“那说起来就说来话长了,那是我十六岁那年……”
——
洛都。
乐安一高。
“快看!好稀奇啊!竟然是女生表白男生!”
“不过这男生长得真帅啊,是我喜欢的那一款。”
“是不错,但你看看女生是谁!人家也不差,长的那么漂亮,家里还有矿,一看就准成功的。”
“真牛啊!我可听说了,这两人之前都不认识,女生是在开学典礼上认识这男生的,直接就开始追人家了!”
“哦?这么稀奇,我还是头一次见女追男来,你们说这算舔狗吗?不是都说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此时洛城才刚刚入春,所有植物才开始长出嫩芽。
四周看起来有些空阔,即便如此,有些荒凉的操场上,还是挤记了一圈又一圈看热闹的通学。
对于周围的冷嘲热讽,柳如烟只是默默听着,她很清楚自已现在就是个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