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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察监大门。
刘甫端坐在太师椅当中,面前放着五足梅花凳,凳子上放有一壶茶。
夏夜凉风,调皮而妩媚,撩在刘甫威严脸庞,雀跃翻腾后吹皱茶水。
刘甫身旁围满了人,左右是庞笑和许元孝,后面站有几排梅花卫,这些将皇城搅得乌烟瘴气的家伙,全是刘甫精心挑选出的狠辣角色,要么是父母双亡的孤儿,要么是受尽排挤的另类,尝尽人间凄凉,刘甫将他们招至麾下委以重任,怎能不感激涕零?于是变成一个个杀人不眨眼的酷吏,只效刘甫死忠,
“今夜共关进大牢多少人?”刘甫喝着茶水慢悠悠问道。
“预计关押案犯一百八十六名,实际关押一百三十二名,禁军忽然插手,不仅救走囚犯,还杀死我们四十多名兄弟。”
答话的名叫靳忠,官至司察监少卿,三十多岁年纪,双眸藏有虎威,虽是文官,却披甲带刀,散发出凛凛杀气。
靳忠本是北策军一员牙将,得罪赵之佛后,投入保宁军,换了主子之后,凭借不俗武力和心智,受到刘甫重用,成为新成立的司察监头号干将,高居四品。
刘甫搅动茶碗,冷声道:“刘罄亲自助阵,看来老皇叔是铁了心捧那婆娘臭脚了,一个野心不减当年的老妪,一个愚不可及的傻儿子,凭她们俩就想和本王斗?刘罄偏偏掺合进来,真是不怕沾染腥臊。”
刘罄能执掌四十万禁军,必然是死忠于圣人的宗亲,按照辈分,刘甫得称呼一声皇叔。
靳忠弯下腰,在瑞王耳旁轻声道:“要不要先逼出几份供词?若圣人追究下来,不至于落入下风。”
刘甫喝了口茶,沉声道:“当然得有供词,最好是太子谋反的证据,他们胆敢不开口,就先当面杀几个,总有不经吓的软骨头,审完后签字画押,越快越好。”
“诺。”靳忠眼眸闪烁凶光,快步走进司察监大牢。
“王爷,不是说好了吗,将他们抓了之后,不审,不问,不打,不放,现在怎么要杀人呢?”许元孝疑惑道。
“我何时答应过你不杀人?”
刘甫瞟了他一眼,冷声道:“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真如此,以为出几条计策便能顺心如意了?愚昧!这江山都是打出来的,不用鲜血开道,谁能惧你怕你?刘罄敢和我拔刀相向,我为何不敢对娘俩亮出宁刀?”
许元孝脸色煞白。
终究是没经过风吹雨打的幼苗,自己的计策突变,夺走多条人命,心里感到极其不舒服。
马蹄声大作。
禁军大批人马来到司察监。
为首的是上将军刘罄,黑着脸翻身下马,径直来到刘甫面前,拎起茶壶咚咚喝了几大口,一甩手,将茶壶摔个稀巴烂,坐在五足梅花凳,双手扶住膝盖,伸出脑袋问道:“大侄子,你想造反?”
刘甫哈哈大笑道:“老皇叔,喝酒喝多了?怎么跑到我这撒酒疯来了?司察监今夜缉拿反贼,你率领禁军阻挠,杀了四十多名梅花卫,劫走涉案官员几十余人,我还没找你算账呢,如今倒打一耙,给我扣上造反的帽子,撒酒疯不是这么个撒法吧?”
“大侄子。”
刘罄凑的很近,二人不足半尺距离,上将军颤着半白胡须,语重心长道:“往日你嚣张跋扈,杀朝廷命官,掳走女子放入牡丹园,放纵儿子恣睢皇城,圣人都不干预,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今夜不同以往,闹的太大了,绑走上百人,死了几十人,犯下谋逆大罪,与东宫交恶,圣人还会包庇你吗?”
刘甫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我绑走几百人,是谋逆,那郭熙呢?不听诏令,给碎叶城插上郭字大旗,将镇魂关杀的尸山血海,他算是反贼吗?”
刘罄咬了咬牙,幽幽叹气道:“大侄子,郭熙算不算反贼,圣人心中有数,你是超品大员,是亲王,是保宁大都护,是礼部尚书,何必要效仿他来祸害皇城呢?百万将士子民盯着,能逃得过后世口诛笔伐吗?”
“奇怪了。”
刘甫翘起二郎腿,古怪笑道:“姓郭的滥杀无辜为祸一方,是有功之臣,我替自家剪除乱臣贼子,却成了反贼,老皇叔,您是越老越糊涂,不分青红皂白了。”
刘罄摇头苦笑道:“我是老了,分不清你们谁有理。打个比方,有孩子在你家后院点了把火,你会笑他淘气,可若是有孩子在你家中堂生了把火,点燃了房屋,你能不同他计较?走吧,随我去上朝,有些事,咱们当着圣人讲清楚。”
“今日我哪也不去,就在司察监门口等着。”
刘甫泰然自若道:“把这一百多人的供词审出来,我再去入宫面圣。”
“大侄子,你这是要一条路走到黑?”刘罄皱眉道。
刘甫微笑道:“老皇叔,等我举着供词递到宣政殿,咱们再见分晓。”
──
──
李桃歌将父亲送进皇宫,莫名提心吊胆起来。
四方势力互相钳制,本来是海晏河清的景象,今夜梅花卫和禁军闹的天翻地覆,定然会有一方打破保持许久的平衡,成为获胜赢家。无论是太子党还是瑞王党掌权,似乎都对八大世家不利,尤其是皇后,针对自己的一系列刺杀,就是出自那个心如蛇蝎的女人,她若是干掉刘甫,岂不是更加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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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桃歌越想越后怕。
“少爷,上轿吧。”罗礼笑呵呵说道。
“我?”
李桃歌收回思绪,笑道:“骑马骑惯了,坐轿不舒服,我走着回去就行。”
“少爷长大了,不再是沉默寡言的孩子了。”罗礼感慨道。
轿夫和老总管要等到父亲退朝,李桃歌施礼告辞。
途中遇到上朝的官员,都是愁眉不展,步伐匆匆,似乎都听说了梅花卫绑了太子派系官员,各自心里都有计较,没心情给李相儿子套近乎。
一匹白马突然横在李桃歌面前。
头戴梁冠,身披赤罗衣,赵国公张燕云。
“傻小子,怎么跑到这喝西北风呢?”张燕云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模样,坐在马背都要摇头晃脑。
“云帅,我送我爹来上朝。”遇到最亲近的恩人,李桃歌忍不住扬起笑容。
“听说你小子出息了,在牡丹山和剑仙吴悠打了一架,没受伤,反而把剑仙吓跑了,不错不错,挺有本帅三分风采。”张燕云夸赞之余,不忘把自己也捎带上。
“不是打架,单纯的挨揍而已,我这境界,给人家提鞋都不配。”李桃歌谦逊笑道。
“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天天吃败仗,被人家当狗撵。”张燕云甩着马鞭,好奇问道:“有人说吴悠剑法很犀利,整座牡丹山都被剑式照亮,瞎传的吧,有那么邪乎?”
回忆起那不似人间的几剑,李桃歌心有余悸道:“剑仙美誉,确实名不虚传,金盏银台所到之处,剑芒大盛,亮如白昼。”
“哼!吹的那么牛皮,不就是落魄剑仙么,败在许夫人手中的老匹夫而已。”
张燕云趾高气昂硬气道:“若是让本帅遇到,定让他见识见识啥叫没骨气,啥叫跑得快,啥叫好汉不吃眼前亏。”
嗯?
李桃歌怀疑自己听错了,迷茫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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