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有篮球比赛,就像去年一样。
不过这一次洛野没有参加。
这种东西,参加一次就够了。
沈乔也没参加,有这时间,还不如多赚点钱。
所以这一次,计算机系的实力大幅下降,恐怕没有去年的压制力了……
洛野路过了篮球场,听到了球场中传来的欢呼声。
洛野看了过去,然后愣在了原地。
只见球场中,徐惜年一个漂亮的带球过人,连过两人,然后动作十分完美的将球丢进了球框中。
四周围观的女孩子连忙拍手叫好。
看到这一幕,洛野突然想到,虽然他们没参加,但是大一也会出现一些新鲜血液。
只是没想到,徐惜年这小子,还真是一个全能型选手。
这样的人,却为了秦学姐,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地方。
他就像是当初的自己一样,为了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努力跟对方来到了同一个城市中。
但他比自己幸运,因为从种种迹象表明,秦学姐,也许对他也……
但自己也比他幸运,因为自己遇到了对于他来说,独一无二的仙女学姐。
洛野来到了球场中。
会打球的人,看到其他人打球,尤其是其他厉害的人打球,都会产生跃跃欲试的冲动。
徐惜年的球技,应该跟一年前的沈乔差不多,在学校的小型业余路人比赛中,属于第一梯队的选手。
如果是一年前的话,洛野或许不是对手。
但现在的洛野,经过了一年的时间,球技应该已经可以跟一年前的沈乔抗衡一下了。
注意到洛野,徐惜年抱着篮球走了过来。
两人很有默契,来到了一个没人的场子,面对面的站在彼此的对面。
四周围观的女孩子又来到了这个场子,围观徐惜年。
原先球场上的人看到姑娘们都走了,一个个都傻眼了。
“那是谁?”
“洛野你都不认识,咱们计算机系的大二学长,很有名的。”
计算机系的大名人,除了已经离校的苏白粥以外,就剩下洛野,沈乔,以及唐恩琪了。
两个帅哥的一对一单挑,对于不懂球的人来说,观赏度可比一群人打球强多了。
一个省高考状元,每年高考才出几十个。
一个恋爱文学的小说作者,还抱得了美人归,跟曾经的高冷校花谈恋爱了。
两人针锋相对了起来,一上来就用百分百的水平,互相攻防,试探着彼此的实力。
围观者频频发出惊呼的声音。
沈乔和校篮球队的队员不出手的话。
这两个人几乎就已经是普通学生的最高水平了。
哪怕不懂球,也觉得眼前的对决十分精彩。
其中洛野已经是有妇之夫了,而且面对曾经的高冷校花,她们连争抢的想法都没有。
剩下的那个徐惜年,怎么说她们也要争上一争啊。
“蛋总,你挺受欢迎啊。”
“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这样了。”徐惜年有些无奈的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