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乾学长今天因为触犯众怒。被人集体海扁了顿。我心里霎时感觉很爽快。嗯~原谅我的无良吧,谁叫他今个用那个什么蔬菜汁狠整了我呢。
原因是做特别训练时,他自己在脚踝上用了五个负荷,却指望在我们身上用十个。于是想当然的,被众人用网球砸了个半死。
明天星期六。
不用上课,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晚上训练完毕后。我不急着回去。便背了网球包在街上随意的散散步。不知不觉,最后还是打了车,停到了新宿街前。
最后站在了上次进的酒吧门口。这一次,我注意了店的名字——
music酒吧。
还没进门。
依然听到里头传来清亮的女孩歌唱声。
站着门口。
我神思一片恍惚。飘向了半年前,纽约繁华街巷,红灯绿酒,车水马龙。
龙马,龙马……
有个极轻慵懒的声音唤我。手不自禁的抚上胸口,衣领里有块紫色的玉坠。散发着暖暖的温度。心里涌起股浓烈的酸苦。我几乎呼吸困难。
循着略伤感的歌声。我提脚走了进去。随意挑了个位置坐下。要了些点心。然后在服务员错愕的瞪视下点了瓶苏格兰威士忌。
压低帽檐。
我只做不知。也并不知道,我的一举一动,此刻正落在二楼雅间几双惊异的眼睛里。其中一个,右眼角下一颗妖冶的泪痣。
相比于酒。
我更喜欢芬达。
虽然在某个人的训练下,我的酒量渐长。并且有赶上大人的趋势。但是未成年就饮酒,却是极坏的。我自幼在美国长大。对这些规矩看得轻。
自由风极盛的西方。少年少女饮酒,街头常见。亦如那个优秀的少年。他说,人生难得,便要尽情挥洒。他要打最好的网球,喝最浓的酒,吃最可口的美食,玩最好玩的东西……
肚子并不饿。
所以我只一味的赏着歌。偶尔吃两块点心。一手撑着下巴,安静的在沙发里窝着。一曲结束,换了个人上台。
这次是个男孩。年岁稍微有些大。
十五六左右。
怀里抱了把吉他。
上台后,先是向台下的人鞠躬,接着开始认真弹奏。
……
“我回来了。”
有气无力的推门而进。
立即迎来臭老头满嘴嚷嚷:“哟,臭小子,这么晚,跑哪鬼混去了?”
接着鼻头一嗅,眯起了双眼瞅我:“喂,臭小鬼,你喝酒了?”
我无所谓的应了声:“一点点而已。”
接着听得“喵”的一声。卡鲁宾冲到我脚下,我蹲着抱起它在怀里。卡鲁宾在我怀里蹭了蹭,瞥见臭老头脸上的顽劣倏敛。紧接着却又搬起了张无赖面孔,不满的哼哼歪歪道:“切,真是越大越不可爱~”
我很怀疑,刚才那一瞬只是错觉。
结果第二天。我仍然没能睡到自然醒。
原因是胜郎打了我家座机电话。臭老头便逮着机会,大肆嚷嚷,拼命的捶我的门。我在睡梦中被吵得头疼,干脆往里一缩,用被子捂住了头,企图隔绝连连不断传来的聒噪声。
臭老头不死心。
继续又捶又踹。
卡鲁宾也闲烦躁,躬了个身子,窜上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