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8(秘境之争之混沌神物)
既然,九幽族有手底见真章之意,修罗族,阴魄族,以及地狱城武修,均第一时间;展开反击!
有的;攻击阵禁结界,消耗天兵能量
有的则;寻找合适的对手,展开对招!
阎无心见此,艺高人胆大。
疾速冲出入口,选择“一挑二”,同时对抗;地狱城的槐精和泉君二人!
而魂六极却没有丝毫耽搁,借助“地利”优势,率先进入秘境,夺取传承。
三座大阵,凝聚出的法相,好似被天道赐灵过,同样冲出阵禁结界……
迎战阴魄族亡魅,修罗族左丘柯,以及纳兰茜三人!
剩余的九幽族武修,则继续堵住;“入口”,主要狙击;闯“阵禁结界”的武修!
当下,秘境中第一梯队高手,
要么被阎无心拦住
要么被“阵之法相”拖住!
仅凭剩余之兵,短时间,根本无法;突破“包围圈”,进入秘境!
不得不说,九幽族目前;确实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
作为获得过;娑婆传承的纳兰茜,自然明白;九幽族目的,是为魂六极收取传承,拖延时间!
当与九幽法相交手数招后,心中暗叹;九幽族确实做了十足准备!
这法相正面战力,不算突出……
但有阵法辅助,加上独特的元神造诣,即便是她,也很难短时间将之击毁,破除“幽冥炼神”之阵!
当然,如她肯动用;底牌的话,是有机会在数个呼吸内,摧毁九幽法相,打爆阵禁结界的……
之所以未动用娑婆之针,不是她心慈手软,而是有更深层次的考虑!
首先;自然是消耗问题。
神魔之箭,需海量的;生命能量,(精神力,灵力,元神之力,武道意志)的统称……
不仅如此,如表现过于“耀眼”的话,那她很有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
就像现在的九幽族一样,被所有天骄列为目标!
除此以外,纳兰茜心中还有一层顾虑,九幽三王最强的幽奈何,迟迟不见身影!
她进入九极邪窟,有两大目标;
其一获得娑婆传承
其二;就是斩杀;九幽圣子;幽奈何,剑指九幽族;核心传承!
虽同为圣子,但在武道地位,血脉品阶领域,依旧是有极大区别!
比如修罗族;目前北宫龙,只能算是半个圣子。
更多只是名义上的,如能得到八部星君的传承,借助内部机缘,提高自身血脉品阶,那相当于坐稳;“圣子”之位。
否则,他在修罗族中的地位,也就比“准圣子”略高一筹而已!
然而,幽奈何却是;货真价实的圣子,同样有类似于;修罗令(幽冥旗)这种信物!
只要吞掉幽奈何,夺得幽冥旗,凭她的手段,“绝对”能获得;“幽冥圣君”的核心传承。
凭纳兰茜眼光,自然明白;九大种族“圣子级别”的天骄,必定也有类似于;娑婆之针,这种幽冥之宝!
所以,即便是她,也没有过多把握,斩杀幽奈何,夺得“幽冥旗”!
不提圣子级别天骄,即使如亡魅,左丘柯,或者阎无心,魂六极这类;年轻一代佼佼者,必定也有各自底牌。
之所以没有使用,大家都默契的选择;等待最佳时机。
随着修为的提高,眼界也随之增长!
在天都域中;辅助之道中;器宝之道,最高级也就达到;中品天兵的品阶!
主要以;“刀,剑,枪,戟”常规攻击;天兵为主!
虽能提高;武修战力,但与娑婆之针,这种顶级幽冥之宝相比,依旧有较大差距。
特别是针对;元神类的战斗之宝,更是少之又少。
而九幽冥界中;修武文化比天都域强百倍,甚至千倍之多。
加上各族核心天骄,几乎都有辅修;本命之道,日积月累下,当中的差距,犹如灯火与皓月之别。
本命之道,最大的优势是;可吞万物,增添修为!
可以说;修仙界辅助类,最强秘术。
通常而言;天都域的炼器大师,打造出的天兵法宝,与本命之道凝聚的法宝,虽品阶类似,但也有极大的不同点!
最大的区别;前者只能吞噬同类,壮大自身……
而后者;不仅能吞噬同类,更能吞噬万物能量,壮大自身!
不仅如此,本命法宝如在战斗中受损,不懂炼器之法的主人,也可以蕴养,助其疗伤……
如武修类似,非致命之伤,短则数日,长则数月,即能回归巅峰!
而炼器大师;炼制的天兵,如受损,主人如不懂炼器之法,只能寻找;各种矿产,精金,请炼器大师修复!
至于,能否回到巅峰,甚至突破,那要取决于;大师的锻造水平,以及材料品阶了。
回归战场;想要迅速打破平衡,关键点仍旧在;第一梯队身上……
纳兰茜依旧与九幽法相斗法。
九幽法相在阵法的辅助下,无论是防御,还是元神攻击,皆达到;初期半圣巅峰!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纳兰茜清晰的察觉到;元神法相有衰弱迹象。
原本对她;有部分威胁的元神攻击,如今已很难有致命危机了!
战斗中的纳兰茜,暗暗思考,要不要;率先打破平衡,击毁阵法和九幽法相,与魂六极一道争夺传承。
相比纳兰茜轻松应对,亡魅和左丘柯只能算;斗个旗鼓相当……
亡魅作为阴魄族;第一梯队高手,优势在于;元神生存能力,较为强悍,攻击手段,以召唤亡灵,厉鬼为主!
这些亡灵,厉鬼,修为最高能达到;初期半圣战力,最弱的也有;武尊圆满境界,虽战力不算突出,但胜在;有源源不断的数量做支撑。
而左丘柯,作为;左丘凌昊的大弟子。
无论是修为,还是战力,绝对不可小觑。
特别是;修罗战甲,已达到小成顶峰阶段,已由战甲形态,逐渐向“修罗战铠”演变……
如果秦宸;凝聚的修罗战甲,只是“一”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