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font-size:16px">下午,天空昏沉沉的,像是酝酿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暴雨。张予云出了校门,如同行尸走肉般,随着人潮走向公交车站。
走着走着,他在一处卖糖葫芦的小摊前停了下来,在书包里找了找,刚好有五块钱,应该够买一串了。
大叔的生意非常火爆,张予云排了很久的队,终于轮到他了。他正准备把钱递给大爷,余光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顾不得那么多,当即地走了过去。
陆澈看着拦在自己面前的少年,停了下来,表情淡漠。他旁边站着一个穿皮夹克的男生,右脸有道没结痂的伤口,看起来有点痞痞的,像个标准的不良青年。
皮夹克名叫季青阳,是陆澈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很早就没读书了,跟着一帮人混社会。张予云回想以前的种种,自认为没招惹过他,却常常在他眼里看到莫名的敌意。
“你是要分手吗?”张予云犹豫了很久,艰涩地说出这句话。
“不要再来找我了。”陆澈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又很快移开,掏出一盒烟,借着季青阳的打火机点火,吸了一口。
“我不同意,说好了一辈子在一起,你答应我的。”泪水终于决堤,视线模糊,张予云依然固执地看着他。
张予云世界生来贫瘠,他从来没有拥有过什么,也不敢奢望什么。从小,他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这让他过早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这是唯一的一次,他不肯放手。
“随便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p><p style="font-size:16px">陆澈生硬地扔下这句话,不看他一眼,和季青阳转身走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很快不见了身影。
张予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最终,他擦干眼泪,失魂落魄地回到卖糖葫芦的摊贩前。等再次排到他时,山楂的已经卖完了,草莓的要十块钱一串,他带的钱显然不够。
他攥着那皱巴巴的五块钱,尴尬地对老板说着对不起。本是件小事,周身却泛着难以言喻的悲伤。
旁边一个女孩子忽然拍了拍他的手臂。
“我买了两串山楂的,卖给你一串吧,原本打算带给我老爸尝尝,但他那么胖还是得少吃点糖。”
女孩应该也是求实一中的学生,有些微胖,只有他肩膀那么高。她穿着过时的衣服,但干净整洁。看上去家境不怎么好,脸上却洋溢着自信又充满活力的笑容。